冤各有头,债各有主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元·施耐庵《水浒传》)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冤有冤头,债有债主。谓事出各有对头,与他人无关。《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 “我虽是个剪径的出身,却也晓得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元末明初·施耐庵、罗贯中 《水浒全传》第二十六回:“小子粗疏,还晓得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你休惊怕,只要实说。” 又,第六十六回:“晓谕居民,勿得疑虑: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大军到郡,自有对头。”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二五:“旁边的人便附和着胡立功的话:‘是呀! 你们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各算各的,不就结了?’”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元·施耐庵《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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