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卜辞❶见“殷墟甲骨文”。 ❷简称卜辞。 刻写于甲骨上的占卜文辞。 商周时期用龟甲、兽骨占卜,常将占卜时间、占卜者名字、贞卜之事、结果等刻写在所用龟甲、兽骨上,甲骨学上称之为“甲骨卜辞”。 一条完整的卜辞,由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组成,如:“(a)甲申卜,𣪊贞:(b)妇好娩,(嘉)? (c)王曰:其唯丁娩,,其唯庚娩,弘吉。 (d)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唯女。”(《甲骨文合集》5. 14002)其中(a)为前辞,(b)为命辞,(c)为占辞,(d)为验辞。 有的卜辞则有省略,如(a)壬子卜,箙:(b)翌癸丑雨? (c)允雨。”(《殷虚书契前编》7.44.1)无占辞;“(a)甲午卜,宾贞:(b)西土受年?”(《殷虚文字乙编》3409)只有前辞和命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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