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试论缅甸“罗兴伽问题”的演变过程及对我国家利益的影响 |
范文 | 黄国华 贺银花 玉健 【摘要】缅甸“罗兴伽问题”是由信仰伊斯兰教的罗兴伽人身份认定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冲突的总称。近年来,该问题因缅甸若开邦爆发的大规模骚乱和成千上万人集体偷渡现象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缅政府实现“建立包容性的民族国家”目标面临的严峻考验,也给我国周边地区安全稳定和能源战略顺利推进带来隐患。 【关键词】罗兴伽人;宗教;缅甸;周边安全;国家利益 缅甸是一个民族众多的国家,是中国的友好邻邦和推进能源战略的关键国家之一。近年来,该国因“罗兴伽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暴力冲突、骚乱和难民潮,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也把缅甸新政府推向了国际舆论的风口浪尖。本文试论“罗兴伽问题”的历史由来和演变过程,阐述该问题在缅甸国内外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以此分析其对我国周边安全稳定及能源战略安全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缅甸“罗兴伽问题”的由来 罗兴伽人[①]被外界称作“东南亚的巴勒斯坦人”,他们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因战乱、压迫、贫困及无国籍而四处流亡,缅甸拒绝承认他们是本国公民,以难民视之。“罗兴伽问题”是由罗兴伽人身份认定引发一系列矛盾冲突的总称,历史根源深远复杂。 1.“罗兴伽”概念的缘起 “罗兴伽”(Rohingya)一词伴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罗兴伽人(Rohingyas)身份认同运动产生,特指曾居住于今缅甸若开邦北部与孟加拉国接壤的孟都、布迪当、亚德当等地的穆斯林,在此之前,这一穆斯林群体被称为“若开穆斯林”。“罗兴伽”一词含义解释有多种,较可信的是源于缅语,意为“从古老村庄来的老虎”[②]。民族学者普遍认为,罗兴伽人是阿拉伯人、阿富汗人、摩尔人、波斯人、土耳其人和孟加拉人的后裔,1300年前经海上来到若开地区居住。罗兴伽语是若开语、孟加拉语及乌尔都语的混合体,发音类似孟加拉吉大港方言。罗兴伽人大多数务农,若开邦超过80%的农民是罗兴伽人,只有小部分从事渔业和商贸[③]。 2.“罗兴伽问题”的产生 历史上,若开地区长期处于独立状态,与缅甸封建王朝保持藩属关系,从锡兰(今斯里兰卡)传入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与从印度传入的伊斯兰教在若开地区同时存在,佛教徒与穆斯林和睦相处。到18世纪末,随着英国对缅甸殖民统治的建立,若开地区民族宗教矛盾日渐突出,此后一百多年不断恶化,以致形成“罗兴伽问题”。大致经历以下三个演变过程:一是英日殖民侵略埋下民族宗教冲突的祸根。1824年以前,缅甸境内的穆斯林人口数量稀少,主要生活在若开地区,在仰光、曼德勒等大城市定居的穆斯林寥寥无几,不成气候。经历了第一次英缅战争后,缅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英国殖民当局给予印度人移居若开的权利,导致大批印度裔穆斯林移居至此,与此同时产生了许多印度地主。若开地区原著居民的土地逐渐减少,部分若开人甚至成为无地人口[④]。据统计,在此期间,有超过100万的印度人迁居缅甸。1941年,在缅甸的印度移民达到了最高峰,约占全缅人口的6%,占仰光市人口的4.5%[⑤]。这些印度裔穆斯林移民不仅在经济地位上占据优势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也紧跟殖民当局,自然遭到以佛教徒为主的缅民族主义者敌视,双方矛盾日渐积聚。本是土著居民的罗兴伽人,也因其伊斯兰信仰而受到牵连。1938年,缅族佛教徒与印裔穆斯林之间的积怨爆发,双方冲突持续了一个多月,导致1227人死亡、113座清真寺被毁,为日后绵延不断的民族宗教冲突埋下祸根。日本入侵缅甸后,日英双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进一步激化了若开佛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及仇恨心理:日本将若开佛教徒武装起来,使之成为“反英先锋队”;英国则依托若开穆斯林游击队进行反击。这个时期双方的斗争,带有一定的侵略与反侵略性质,但民族宗教仇杀性质更为明显。二是缅甸独立后罗兴伽民族分离运动削弱当权者信任。缅甸独立后,若开穆斯林发表宣言,正式自称罗兴伽人,要求成立单独的自治地方,并武力占据若开北部地区,后被政府军击溃。为缓和矛盾,当时吴努政府曾承认罗兴伽人为缅甸众民族中的一支,并将穆斯林聚居的孟都、布迪当、亚德当等划为“马由边境行政区”。但来自东巴基斯坦(即后来的孟加拉国)的穆斯林不断鼓动罗兴伽人脱离缅甸并入东巴基斯坦,导致缅甸当局撤销马由边境行政区,宣布多个罗兴伽组织非法并予以打击。三是缅甸政府否认罗兴伽人公民身份彻底激化矛盾。1974年,缅政府宣布罗兴伽人是英殖民时迁入缅甸的“非法移民”,不享受国民待遇。1978年,当局实施“龙王”行动,全面清查驱逐非法移民,20万罗兴伽人逃至孟加拉国,经国际社会斡旋,缅甸陆续接收18万外逃罗兴伽人,集中安置于难民营。1990年,缅甸政府军清剿罗兴伽分离武装导致25万罗兴伽人逃亡,当局至今未完全接收这批难民。 二、“罗兴伽问题”的现状 由云南大学缅甸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缅甸蓝皮书《缅甸国情报告(2012-2013)》指出,罗兴伽人问题以及其他地区佛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冲突是影响缅甸未来政治发展的重大问题。近二三十年以来,若开邦罗兴伽人与若开族暴发的流血冲突,以及罗兴伽人多次大规模外逃,已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罗兴伽问题”是缅甸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污点”,随着缅甸国内及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已从最初的民族身份认定、难民问题衍生为民族宗教冲突、分离主义运动、恐怖主义等诸多问题。该问题久拖不决,复杂演变,不仅制约了缅甸民族国家的构建与发展进程,严重影响缅甸的国际形象和对外关系,且对东南亚地区安全稳定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隐患。 1.罗兴伽人成为缅国内种族歧视和压迫的受害者 罗兴伽人可被视为一个存在“族群身份”和“公民身份”两种角色的特殊群体。一方面,罗兴伽人的族群特征十分明显,在内部处于较高的“自我假定”的族群身份。另一方面,1982年的《缅甸公民法》明确罗兴伽人既不是缅甸本土少数族群,亦不具备公民身份。缅甸的主体民族—缅族几乎所有人都不愿意承认罗兴伽人是缅甸的合法公民。就连带领反对党赢得大选的“民主领袖”昂山素季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也与当局保持高度一致。由此带来的是,原本广泛存在于世界上多族群国家的族群认同与公民认同之间的矛盾在罗兴伽人身上变得模糊,演变为另一对事实上的矛盾:罗兴伽人与未被“他者赋予”族群身份、公民身份之间的矛盾[⑥]。这一矛盾呈现出当前罗兴伽人身份认同的尴尬之境,也使罗兴伽人成为缅甸国内种族歧视和宗教压迫的受害者。罗兴伽人受到的歧视和压迫不仅仅来自官方,大多数缅甸民众也否认罗兴伽是一个真正的民族。1982年公布的《缅甸公民法》被认为是奈温政府为了拒绝给予从孟加拉国遣返回来的罗兴伽人以公民权而“有意设计”的。恢复法律与秩序委员会在1988年接管国家政权后,发给穆斯林“公民身份审查卡”作为有效证件,这种不合理的身份审查制度至今仍在继续。缅政府不仅视罗兴伽人为“特殊外侨”,实行限制居住、禁止录用为公务员和军人等歧视性的政策,甚至拒绝给他们发放国际护照,导致罗兴伽人无法出国,就连边境旅游的签证都申请不到。与此同时,为平衡人口结构,避免罗兴伽人在其控制区“一家独大”,缅当局不断将若开佛教徒迁入罗兴伽人聚居地区定居。值得一提的是,“9·11”事件后,缅甸政府被英美等国指责为“与恐怖主义分子本·拉登的基地组织有联系的34个国家之一”,政府以反恐为借口,加强了对国内穆斯林的管理和控制。一方面组织部队、警察和军情局人员对若开邦地区的穆斯林难民营严密监控,出台了《加强若开邦边境地区难民营管理》、《严厉打击防范缅孟、缅印边境地区非法偷渡行为》等规定,另一方面趁机在缅孟边境地区修建了大量的永久性兵营和工事,以加强对罗兴伽穆斯林分离分子的打击。 2.罗兴伽人经历多次宗教冲突并被迫外逃 近二三十年来,缅甸多次暴发佛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冲突,罗兴伽人屡被波及,成为主要斗争对象和受害者;加之当局的压迫政策,罗兴伽人不得不选择外逃至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埃及、巴基斯坦、泰国、马来西亚和孟加拉国等地。1988年底,缅甸爆发反印骚乱,目标是印裔穆斯林,波及罗兴伽人;1996年5月至10月,缅甸多地发生穆斯林与佛教徒的暴力冲突;1997年3月,仰光、曼德勒、若开等地爆发宗教冲突,数十人死伤,40座清真寺被毁;2001年2月、5月及10月,缅甸先后发生三次佛教徒与穆斯林的流血冲突,若开邦北部是冲突发源地,死者数以百计。2002年12月,若开邦实兑大学爆发反穆斯林游行示威;2003年10月,曼德勒发生宗教冲突,蔓延至全国,上百人伤亡;2012年5月下旬,缅甸若开邦的罗兴伽人与若开族佛教徒之间因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骚乱并蔓延到其他地区,造成77人死亡,106人受伤,256人被捕,2500余间房屋被毁,并由此引发了罗兴伽人的新一轮大规模偷渡逃亡潮。 3.罗兴伽分离运动是缅诸多民族分离活动之一 1982年《公民法》出台后,罗兴伽人为争取民族权利组建“罗兴伽团结组织”(RSO),正式提出通过武装斗争建立罗兴伽自治邦的目标,后来分裂。1998年,几支较大的罗兴伽分离组织再度整合,成立“若开罗兴伽民族组织”(ARNO),努努尔·伊斯拉姆(NurulIslam)任主席,尤尼斯(Yunus)、赛义夫·伊斯拉姆(SaifulIslam)任副主席,穆罕默德·扎卡利亚(MohammedZakaria)任总书记,该组织的目标是争取罗兴伽民族自决权;保护并发展伊斯兰文化;统合国内外所有罗兴伽人[⑦]。此外,还有数支实力较少的罗兴伽反叛武装。但由于财政上的分歧和压力,罗兴伽分离组织及其反政府武装的活动较为分散,且不断分化组合,其活动范围集中在若开邦缅孟边境地区,与缅甸其他民族武装之间的联系不甚紧密。此外,若开邦以外的缅甸穆斯林对罗兴伽人的诉求也不认同,甚至认为罗兴伽人分离活动是导致缅甸政府长期压迫穆斯林的直接原因。2015年10月15日,缅甸当局与15个民族武装组织中的8个签署了“全国停火协议”,罗兴伽反政府武装却因身份认同问题,根本不在其“和解”对象范围内。总之,罗兴伽人的分离运动和反对执政当局的目标不会改变,但武装斗争的前景并不被外界看好。 4.“罗兴伽问题”严重制约缅甸内政外交良性发展 从缅甸内部看,“罗兴伽问题”已然成为缅甸国内民族、人权问题的重要症结,缅甸政府要实现其“建立包容性的民族国家”目标,就无法忽视该问题。民盟在2015年大选中获胜后,能否妥善处理罗兴伽人以及其他地区的佛教徒与穆斯林人口关系问题,也成为组建新一届政府后不得不接过的沉重包袱:若不调整对罗兴伽人的政策,该问题将始终为外界和国内反对派所诟病,在政治斗争中授人以柄,国际社会也将持续对缅甸施压;若改变政策,广大缅甸佛教徒则会表示不满,衍生新的冲突和矛盾。从外交层面看,“罗兴伽问题”给缅甸带来三大负面影响:一是影响缅孟关系,1992年,缅孟两国曾签署协议,两年之内“在安全、自愿的基础上遣返逃往孟加拉国的22万3千名穆斯林难民”。“9·11”事件后,缅甸以“阻止恐怖分子进入缅甸从事破坏活动”为借口,要求孟加拉国不再强行遣返穆斯林难民到缅甸。目前,仍有近3万名罗兴伽人滞留孟加拉国境内难民营,另有20万罗兴伽人在孟加拉“打黒工”,导致两国关系龃龉不断,长期无法改善。二是引发伊斯兰世界不满。缅甸政府对罗兴伽人的歧视和压迫,几度引起伊斯兰世界反感和不满。1992年2月,46个国家共同呼吁缅甸政府停止迫害穆斯林,沙特阿拉伯威胁发起对缅制裁。针对2012年的若开骚乱事件,科威特等国提请伊斯兰会议组织出面谴责缅甸。三是遭到国际社会强烈批评。联合国和西方国家一致视“罗兴伽问题”为缅甸当局侵犯人权的典型例证,不断予以批评制裁。美国副国务卿布林肯曾针对2014年的罗兴伽移民危机批评缅甸,指责“这场移民危机的部分责任应归咎于缅甸”,并呼吁缅甸“设法解决罗兴伽人的公民身份问题”。2014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访缅期间表示,“对罗兴伽人或任何其他宗教少数团体的歧视不能体现出缅甸长远来看所期望变成的那类国家”,并且在与缅总统吴登盛私下会晤时多次故意提到“罗兴伽人”这个“禁词”。此举被视为美国政府对于“罗兴伽问题”做出的最有力的公开表示,让缅甸政府倍感压力。东盟峰会也曾迫于压力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5.罗兴伽人成为国际恐怖势力积极拉拢的对象 由于身份尴尬、流亡颠沛,罗兴伽人口数无法确切统计,粗略估算在250万至300万之间。其中缅甸约150万、孟加拉国约40万、巴基斯坦约35万、沙特阿拉伯约40万,阿联酋、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约10万。尽管罗兴伽人散布各地,但均处于社会最底层,既没有归属感,对缅甸这个“祖国”不认同、不热爱,又难以融入其他居住国,为了生存或改善生活水平,极易铤而走险,成为伊斯兰极端势力发展拉拢的对象。2002年,美军在阿富汗缴获的60多卷“基地”组织录音带中发现一份标注为“缅甸”的资料。该资料显示,“基地”组织从孟加拉国的罗兴伽难民营中招募人员,赴阿富汗、克什米尔及车臣等地参战。2010年,孟加拉国极端组织“伊斯兰圣战者促进会”骨干被捕,供称该组织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同罗兴伽分离组织合作,培训爆破专家和人体炸弹。2012年5月缅甸若开民族冲突爆发后,“基地”组织和巴基斯坦塔利班均发出警告,威胁报复“欺辱穆斯林兄弟”的缅甸政府和人民,并呼吁罗兴伽人成立“圣战”组织,承诺“基地”组织和巴塔将提供一切援助。2015年,IS恐怖组织对缅甸国内穆斯林“受迫害”的状况表示关注,威胁要采取行动“教训缅甸当局”。 三、“罗兴伽问题”对我国家利益的影响及对策思考 缅甸战略地位重要,地处东南亚和南亚的结合部,掌握着孟加拉湾海运航线的咽喉,而若开邦则扼守着该航线的“命门”。“罗兴伽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影响该地区稳定;罗兴伽人不断向南亚、东南亚及中东地区流亡,会使此事逐渐演变为地区安全事务;伊斯兰极端势力逐渐渗透,让问题更加复杂难控。孟加拉湾地区和缅甸若开邦的安全形势直接影响我国能源安全和战略利益,我对“罗兴伽问题”应予重视,及早准备,妥善应对。其一,缅甸、孟加拉和印度洋是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国家和通道,而缅甸若开邦地区和缅孟边界的安全形势直接影响这一战略的推行效果。其二,若开邦皎漂港是中缅油气管道陆上起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地区局势不稳,各种势力纷争,油气管道安全既面临直接威胁,也可能沦为各方攫取利益、打击缅政府甚至挟我介入的砝码。其三,缅孟边境相当一部分地区由森林覆盖,管理松散混乱,距离孟加拉湾海岸较近,出入近海极为方便,如被敌对势力所用,可对我海上能源通道进行直接打击。其五,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已引起美印等国妒恨,处心积虑捣乱破坏,如罗兴伽分离组织与国际恐怖势力关系继续发展,美印军事介入此地区是迟早之事。其六,缅孟两国均为落后国家,在“罗兴伽问题”上有心无力,多“灭火”之举,少治本之策。如不能根本解决,缅孟边境恐有“阿巴边境化”的趋势,成为我周边新的“不稳定源”。 针对上述风险,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第一,通过外交渠道提醒缅孟两国妥善处理“罗兴伽问题”,希望缅政府正确引导国内民族宗教情绪,避免再度激化,希望缅孟双方协商解决难民遣返事务;第二,由参与管道项目的中资企业以民间形式援助罗兴伽难民,对缅孟两国难民营提供财物援助,改善罗兴伽人的生活条件,提升我在罗兴伽人和伊斯兰世界的正面形象,降低对抗风险;第三,通过各种渠道与缅当局及即将执政的民盟沟通接触,促其早日解决罗兴伽人身份认定和国民待遇问题。第四,向缅孟两国提供反恐援助,避免国际恐怖势力借“罗兴伽问题”大规模渗透缅孟边境;第五,依托民间成立类似美国“黑水”公司的安保企业,与军队协作,为我海外利益提供安全保障。以我油气管道为例,油船在公海由海军护卫,进入孟缅近海、油气登陆后交由私人性质的安保力量负责,可有效避免与他国的主权、法理纠纷。 参考文献 [1]缅甸政府不承认“罗兴伽”一词,把罗兴伽人称为“孟加拉人”,本文使用“罗兴伽”只为便于表述和理解,不代表笔者认同或反对某一方的立场. [2]瑞(缅甸)[J].南洋资料译丛,2003年03期. [3]刘兴河.入境问俗看缅甸[J].国家安全通讯,1999年09期. [4]敏登(缅甸).缅甸若开邦“罗兴伽人”研究;《南洋问题研究》2013年第2期. [5]MartinSmith,Burma(Myanmar):TheTimeforChange,minorityrightsgroupinternational,2002,p16. [6]《缅甸国情报告(2012-2013)》;云南大学缅甸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8月出版. [7]李晨阳.缅甸的伊斯兰教现状;2010年6月25日. 作者简介 1、黄国华(1982.8):男,本科学历,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现职称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东南亚与南亚国际关系; 2、贺银花(1983-):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东南亚与南亚语言、英语语言文学; 3、玉健(1980.7-):女,2002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本科学历,现职称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东南亚国家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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