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保护电视新闻版权的必要性 |
范文 | 吴楠 【摘 要】本文从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通过多个自媒体抄袭、伪原创的例证,展现电视新闻被侵权的普遍现象,并通过阐述电视媒体和自媒体不对等的生产方式,导致传统媒体人纷纷转行的现状,呼吁保护电视新闻版权的重要性。 【关键词】原创 抄袭 侵权 著作权保护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自媒体蓬勃发展,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诞生了众多自媒体大V,拥有数以万计的粉丝,单篇推送可以达到10万+。在这些大V中,有些是以推送新闻内容为主,为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表现形式上会加入图片、音频、视频。以笔者的观察,这些元素,尤其是视频,经常是在未经授权下,对电视新闻直接盗取。更有甚者,连文字内容也是“听打”出来的。在此基础上稍作改动,就冠以“原创”,这对生产流程复杂的电视新闻节目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伤害”。 自媒体侵权行为普遍。笔者就职于大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参与创办一档民生类社会新闻节目。2017年年底,天然气供应紧张。12月15日,大连金普新区大面积停气,本栏目记者当天一早得到“新闻热线”线索后前去采访,联系相关涉事企业,对方用短信的形式回复记者,介绍此次停气的原因、背景,共影响“163个居民区、11万户居民、295户商户”。当晚,本栏目以“天然气停供风波”为题,播发一篇调查报道。播出仅两个小时后,本地一家自媒体“听打”报道内容后,稍加修改,发布推送,把上述独家信息冠以“原创”。很快,这篇推送又被大量自媒体“原创”发布。此时,本栏目记者、编辑作为这篇调查报道的初创人员,奔波一天的采访制作,已经成为别人的嫁衣。2018年1月下旬,普兰店区一名120接线员,在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后,保持46分钟通话,最终帮助煤气中毒的一家人死里逃生。本栏目记者第一时间采制播发了这篇新闻,很快又被众多自媒体“拿来主义”,经过广泛转播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反响,获得《人民日报》点赞。而我们的采编人员,又一次在背后默默地奉献。此类情形举不胜举,据笔者了解,其他地方的电视新闻媒体,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对于电视新闻生产者来说,心理底线一降再降,早已没有维权意识了,剩下的只有麻木。 电视新闻媒体与自媒体竞争的不公平性。电视新闻媒体的劣势主要体现在成本方面。电视新闻,需要画面说话,拒绝一切主观判断,必须访到、拍到、调查到,画面和解说词精准对位。这意味着电视新闻生产流程势必复杂,要经过现场采访、拍摄,再经过写稿、编辑,最后送到播出线。且不说在采、编、播这三个环节下来,需要的人力成本,单就设备投入,就已经很大了。相对这些成本,自媒体绝对是“轻资产”运营,一人一台电脑,足矣。一直以来,电视新闻的优势,源于其内容的权威性,直达现场,拿到最鲜活的新闻素材,真实呈现。但在可以随意“原创”的环境下,这种优势已经不存在了。受众只看到最终的新闻产品,并不知道产出过程,传统媒体的优势仅仅存在于“你知、我知”了。优势不在,劣势明显,可想而知,现今创办电视新闻节目的不易。笔者所在的新闻栏目为日播节目,每期30分钟,全部为本地自采新闻,每期发稿量在8篇左右。目前栏目共有12名采访记者,基本是全员满负荷运转,从早忙到晚。经常是一期节目播出后不久,所有内容就被各种自媒体“原创”发布。看到自己采访呈现的文字,冠以别人的名字,创作者不想心酸的话,就只能选择麻木。 缺少“权威性”的电视新闻还能走多远?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2017年,在线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同比增长48.5%,達到952亿元的规模。而根据CTR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电视广告同比增长仅1.7%,收入达1100亿余元,且电视台还有一部分财政补贴、版权等收入。按照各自增速,2018年网络视频收入势必超过电视广告收入,也将大概率超过电视台整体收入。一面是广电产业的“寒冬”,一面是新媒体的“春风里”。产生这种趋势有众多原因,但如果仅拿新闻节目来说,从“内容为王”的角度来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视新闻内容的含金量越来越低,与之相伴的,是传统新闻人的职业理想也在慢慢消耗。辛苦采制的作品被轻易窃取,原本是全流程的创作,变成了传播环节无足轻重的一环,这对任何一个职业新闻人来说,都是一种伤害。长此以往,创作者会逐渐丧失创作热情,偷工减料、偷懒耍滑。可以看到的是,近些年,各地电视台新闻节目都在“讨巧”,很少有调查详实的优秀作品出现,这里面除了采访环节的问题,我想更多的是创作者心态的变化。没有好的作品→受众不认可→节目收视率下降→市场不买账→从业者待遇降低,所以看到这些年传统媒体人纷纷转行,也就不奇怪了。 要加强自媒体新闻内容的管控。新闻有其自身特性,其中最重要一点是真实性。如果没经过调查、没经过审核的新闻能够随便产生,新闻会慢慢失去自己的价值。加工的新闻随意传播,新闻还谈何公信力。我国《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到,互联网站申请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应当填写并提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统一制发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申请表》;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从事登载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业务,应当同上述有关新闻单位签订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登载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应当注明新闻来源和日期。可以看到,在政策层面,国家的主张很明确,问题是实际应用中的落实,没有管理,没有约束,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其中,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2018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其中两起案例是关于侵犯著作权的,被告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这只是典型案例,现实生活中,非典型案例比比皆是,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音视频作品,无所忌惮的侵权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创作者的积极性。期待本文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作者单位:大连广播电视台)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