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由国家银行对各基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现金使用进行控制的办法,自5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我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各单位,除按上级有关规定保存一定数量现金外,其余都要存入中国人民银行;各单位保存现金数额由国家规定;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支付,一律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转帐结算;现金使用只限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城乡居民劳动报酬,收购农副产品现金支付,出差人员所需现金等项。现金管理的目的在于集中现金于银行计划之内。并保证节约资金以用于国家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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