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的位置
标点符号的位置在印刷上,点号必须放在语句的右下角,占一个字的位置,它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绝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 标号中的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能放在一行的末尾,后 一半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 省略号和破折号各占两个字的位置,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也可放在一行的开头,但不能分作两截放一半在上一行的末尾、放一半在下一行的开头。在直行书写排印时,点号都在文字底下的右侧,着重号放在文字的右边,书名号放在文字的上下,引号改用 括号改用![](/crfdpic/r200708023/r200708023.0410.18.5.bmp) 破折号、 省略号均竖放。
标点符号的位置指标点符号在书写时所应处的位置。(a)横行书写时,点号应当紧靠文字右下角,占一个字的位置,可用在一行的末尾,不能用在一行的开头。标号的引号、书名号、括号均用在文字的前后,占一个字的位置,它们的前一半不能用在一行的末尾,后一半不能用在一行的开头。省略号、破折号均占两个字的位置,不能分开写。省略号表示整段省略的要另起一行,不能顶格。浪纹[ ]书名号、专名号、着重号用在文字的下边。间隔号占一个字的位置,居中书写。连接号、斜线号均占一个字的位置。(b)直行书写时,点号用在文字下右侧。标号中的引号、书名号、括号用在文字上下方。破折号、连接号改为坚线。省略号改为直行的。浪纹书名号、专名号、着重号用在文字右边。其他符号的书写原则,同横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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