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等艺术院校德育制度化建设研究 |
范文 | 摘 要 艺术院校学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人才来源,德育工作的成果如何,直接关系到艺术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德育制度建设研究具有深远理论意义和引领实践价值,将引导艺术院校德育工作步入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 德育 制度化 体系构建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南京艺术学院校级项目:我国高等艺术院校德育研究(XJ2015022)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曹海生,南京艺术学院,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225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在德育中的主体地位和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参加北京市学校活动时指出“学校要把德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高等艺术院校(以下简称院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推进德育工作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德育制度化有助于促进院校德育工作的积极开展和健康发展,确立制度在德育工作中充分发挥推动和支撑作用,使学生德育培养更规范、有保障、出效果。现实中德育制度体系化较低的事实,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德育实效性的提升,怎样立足于德育制度化构建引导院校德育新层次?怎么把院校德育已有的实践和理论传承下来?如何建构院校德育制度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德育的具体性、充分展现当今历史条件下的时代特色、富有创造性、彰显实效性和持久性?这既是德育工作者理论层面需要研究解决的客体,也是德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 一、院校德育制度化的价值基础和必要性 加强院校德育制度化研究,构建与德育创新发展相协调的制度体系,利于落实《意见》的精神,梳理德育过程中的规范性、合理性、当代性的发展需要,解决当下德育工作中所面对的日趋“衰弱化”的境地,提升院校学生德育水平是新形式下德育工作的核心抓手,培养和塑造德艺双馨的、全面发展的艺术家和艺术工作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需要。 德育制度化建设需要“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必须紧紧抓住制度化建设这个带有基础性、稳定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重要环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切实发挥制度化建设的保障促进作用”。 从制度化角度来推动院校德育制度的落地生根。院校德育制度作为一种规范,除具备管理、秩序等功能外,还可以拓展德育制度的理论基础,健全德育制度的体系,推动德育制度科学协调发展。德育是一项整体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较多,既有党政部门、群团机构、领导干部等主管领导机构和人员,也有院校思政课教师、各教学单位的学生辅导员,涉及至少三个维度一是校领导及职能部门,二是思政课专业教师,三是学生辅导员,集教育、管理和服务三位一体交叉融合分工协作。院校进行德育制度化研究,用制度来理顺德育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培育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合理高效的德育体系,把握院校学生艺术专业特点和个性化特征,贴近学习、生活及交友实际,把德育工作制度融入到各个环节和层面,全方位和全过程地贯穿到院校、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教书育人的活动中。 当前社会云计算和社交网络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自媒体时代其传播力量的多样化和普泛化,具备平民个性化、低门槛易操作和交互性强传播快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影响到院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交方式,多元思想和社会利益日趋复杂多元、矛盾诉求纷繁多样,教师和学生的情感排解方式和渠道更加多角度。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碎片化、负面消极的信息,容易引起青年学生的情绪激动、导致不清楚实际情况的师生产生一些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如果德育过程中没有刚性的制度做保证,很难有效遏制这种现象。现实情况下更需要推进院校德育制度化研判,把制度化建设融入到德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用制度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师生理性思考和规则思维,不信谣、不传谣,不被片面和碎片化信息所惑。德育制度的刚性力量可以与德育的柔性特点相得益彰,可以有力保持德育制度科学合理的发展之路,增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潜移默化深入师生长效机制的建立。用德育制度引领师生做有理想有信念、有道德情操,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做德艺双馨的艺术工作者。 二、德育制度化体系的构建 现行的院校德育制度模式下,设定的德育制度目标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当下德育工作也要求院校德育制度化建设要与时俱进。客观合理的构建院校德育制度化体系,以便推动院校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为院校德育活动实效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德育制度化建设的原则 一是要堅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度的基础首要的就是要公正,“正义与公正有着内在的价值同质性” ,合法与合理的内核应该就是正义与公正,这亦是德育制度建设的核心。需要将德育的基本规律与院校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师生的思想、专业、道德和法规的价值基础和位阶,利于院校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符合法规要求和制度自身的科学合理建设。在德育制度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仍然需要公正合规。德育就是要通过培养学生良好的内在品质,通过外在的行为体现出具备良好行为的个体教化过程。 二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性化科学高效的行为准则。以人为本就是尊重院校学生的个体、尊重教学规律、尊重人的权利,运用资源培育人,创造机遇发展人,院校的环境和设施注重人性化提升服务管理水平。院校德育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考量切实贴近学生的专业学习、生活交友的实际需要和现实情况,注重区别对待不同的院校学生个体,使德育制度融汇到学生日常生活之中。在具体的场景中,德育制度设计不能是空洞的说教和居高临下的“指挥员”,要设身处地的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非权力化要素,注重差异化教育管理。制度运转和生活实际,是德育管理服务中最具根本性和重要性的两个方面,对于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是要建立知行合一的原则。这就要求德育制度过程中要坚持实践性和便利性相结合,不要只规划设计不落地实践,在德育实践过程中落实推动德育制度化实践。就制度的现实意义来看,制度的动态实践性高于制度的静态文本形式。院校德育制度的关注焦点是知行合一的实践性,并不是德育制度的文本化和应然化。院校德育制度可以理解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德育实践活动中遇到问题,为破解特定的院校德育问题而建章立制,即是制度的可行性,第二阶段是把德育制度予以实施,并与院校德育工作实践相结合,规范和引领院校德育实践活动,进而形成制度化的院校德育实践状态,即是制度的知行合一。以此院校德育制度方能在德育实践中扎实推进,以期发挥制度化在院校德育工作中的应有价值。 (二)院校德育制度化目标、规范和保障体系 院校德育制度化目标应该贯穿于德育的整个过程,全程发挥其引领和激励作用,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是对院校学生德育要求的直观和鲜活反映,还要反映出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对象在当下所能提供的客观现实为制定化基础。院校学生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的主力军,对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制定德育目标时要立足于国家发展的层面,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德育制度化目标还要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结合各个院校自身的校风学风、财物状况、师资队伍、学生道德修养差异等要素。坚持制度化目标的全面性、长期性和可评价性。 德育制度化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可操作的规范体系。最主要的就是通过直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达到制度化目标的实现。规范可以理解是法则或规律,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出来供一定范围的成员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章程,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章程和条例等。规范是院校为达到一定的德育目标,直接对德育主体和德育对象的行为以及主体和对象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意在规范德育活动,为德育实践目标和德育组织提供可操作的规则。在院校德育规范体系的酝酿和制定实施过程中,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对象所在的地位和具体作用是不同的,德育工作者是规范制度体系的制定控制和实施者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德育对象是规范体系的参与者和主要遵守者。规范体系就是一项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具有规范和凝聚作用,可以有力控制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增进德育的感召力、强制力。规范体系可以在明确的范围内,改进德育对象和德育实施者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内部对德育实施者和德育对象的权利义务、职责权限、行为方式、奖惩制度都有较为全面的阐述,相比法律规范体系更加灵活实用,可以有力促进德育各主体相互关系的积极健康发展。 完善德育制度化保障体系。完备的制度化保障体系是德育制度的基础和坚强后盾。建立完备的院校德育制度化保障,可以把一切有益于院校德育顺利实施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都用明确的制度予以支持和保障。构建包含国家和社会、家庭等多主体共同为院校的德育保障体系,使院校学生真正认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弱化市场经济的部分负面影响。有力应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冲击,进一步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探索艺术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院校德育工作实施和推进过程中,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支持和引导,这也是德育工作者积极发挥工作能动性的优势。德育制度化保障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导向,协调好德育工作中主导性与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有效运用德育资源、调动各方积极因素,齐抓共管形成德育制度化的工作合力。德育制度化保障中經费投入和物质支持,应予以制度性的规定和保障,直接关系到院校德育工作能否积极有效开展,通过保障制度中最大限度的物质扶持和经费落实也是重视德育工作最直观的展现。 构建科学高效的院校德育制度化体系,德育工作者首先应高度重视德育制度建立原则和正确认识德育制度的构建规律,其次广泛借鉴古今中外德育工作制度的先进经验,认真吸取经验和查找德育工作不足之处。还要积极推进院校德育制度化工作,保障院校学生德育工作制度化体系中相关部门和机构、个人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履职、扎实推进,同心协力、分工配合协调一致做好院校德育工作任务。 注释: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84. 孙柳.思政教育要制度化.光明日报.2011-01-07. 王明海.新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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