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村人《太平广记》卷三九引《广异记》谓: 辰州麻阳县村人,见有猪食其禾,怒,持弓矢伺之。后一日猪复来,射中之。猪走,人随至一大门。入,见门内室宇壮丽。有一老人,数青衣童子相随。问人何得至此,人言猪食禾之事。老人云:“牵牛蹊人之田而夺之牛,不亦甚乎。”遂命童子与人饮酒,人随至一大厅,见群仙。童子云:“公令与此人一杯酒。”饮毕不饥。又至一所,有数十床,床上各坐一人,持书,状如听讲。久之却至公所。公责守门童子曰:“何以开门,令猪得出入而不能知?”乃谓人曰:“此非真猪,君宜出去。”因命童子送出。童子告诉村人,此公谓河上公,上帝使为诸仙讲《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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