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赋
律赋文体名。赋的一种形式,为唐宋科举考试所采用。对偶工整,于音律押韵有严格规定。有的在题目之外,另出数字 (通常为八字) 为韵脚,如苏轼《浊醪有妙理赋》即以“神圣功用无捷于酒”八字为韵脚。 律赋
律赋赋至六朝,体制以对偶、华艳为主,堆砌故实,演为俳赋。沈约等将时人研究语音的成果引入诗赋创作中,创为四声八病之说,在前此讲求对仗的基础上又进而探求声律之美。徐陵、庾信继起,又以隔句对联的形式构成骈四俪六句式,簇事对偶,以为博物洽闻。于是,形成了律赋体制。隋代进士科专用此体,至唐宋盛行,取士命题,限以八韵,而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 律赋
律赋赋的一种。律赋是唐宋科举考试所用的一种试体赋。律赋来源于骈赋,却比骈赋更追求对仗的工整、音韵的谐和。最显著的区别还在于严格的限韵。律赋一般由考官命题、限韵,通例是八个韵字,即八类韵脚。如李昂《旗赋》以“风日云野军国清肃”为韵;范仲淹的《金在镕赋》以“金在良冶求铸成器”为韵。律赋在规定韵脚之外,还规定了押韵的次序和平仄;字数也有限制,一般不超过四百字。律赋内容不是阐释经义,就是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毫不足取;形式上又被种种清规戒律所束缚,无异于文字游戏。所以律赋极少出现有价值、有意义的文学作品。著名诗人王起、白居易等都是当时写律赋的名家。
【律赋】文体名。赋的一种形式,为唐宋科举考试所采用。对偶工整,于音律、押韵有严格规定。有的于题目之外,另出数字(通常为八字)为韵脚。字数一般不超过四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