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城乡结合处青少年犯罪的心态 |
范文 | 林章涛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当今的世界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与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文将城乡结合处青少年犯罪的心态作为切入点,以实践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作为分析材料来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心态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84-01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最广泛的地区都是城乡结合处,所以,分析城乡结合处青少年犯罪的心态对于我们预防青少年犯罪及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自己的实践中进行的统计数据进行理论的分析,希望能与广大同仁探讨出最合理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范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本文所说的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人群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这一范围包括了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也包括了年轻的成年犯。这样的范围才能对我们所面对的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有所帮助。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态特点及其他因素 笔者于2008年9月至12月在广西平乐县公安局实习,在实习过程中,有幸参与了部分案件的处理工作,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我对实习期间所看到和接触到的案件(2008年5月22日到2008年的12月5日平乐县所发生的刑事案件)中犯罪人的年龄和其所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了统计。暴力犯罪中,青少年占的比率有43%。可是在这些犯罪的青少年中,其中主观心态恶性极大的仅占22.8%。可见青少年心理不成熟,做事不理智,情绪比较容易激动。尤其是在这座连接城乡的县城里,有与时代接轨的经济发展,也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而犯罪青少年的心态主要有两种:1、讲江湖义气的心态,2、醉生梦死的享乐主义心态。 首先,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底下,辨别能力差,对问题和事物的认识,易对事物认识的偏颇,只看到事物和现象的消极、不良的一面,从而产生消极、悲观的心理。也就使得封建行帮式的哥们儿义气能成为其核心的精神支柱之一。 其次,青少年的依赖心理比较严重,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青少年犯罪的时候,很少进行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之间的比较,而只是图一时的痛快抑或是为争一时之气。而在进行犯罪的过程中,他们由于心理极为惶恐,一般都会叫上自己的同伴来共同完成犯罪行为。主观上他们对于犯罪结果的产生是积极的希望危害结果产生。所以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在我的统计数据中,一个人犯罪的情况只占统计范围的17%,而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犯罪则占到了83%。 由于上面的两个心态,青少年犯罪就呈现出了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更有甚者,其组成了带有封建帮会色彩和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专门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称霸一方。例如今年8月至10月我县公安系统进行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32名20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占到了犯罪团伙人数的68%。其中,8月在我们县城发生的一起网吧持械斗殴案件,20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所占的比率竟然高达76%。 另外,享乐心态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违法青少年的意志特点具有明显的两极性。一方面是在正确的意志活动中,表现出薄弱的意志力,另一方面是在错误的意志活动中或为了满足自己欲望需要,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出顽强的意志力。如我们11月份的时候处理的一起摩托车盗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只有19岁。他沉迷网络游戏,在得不到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以盗窃摩托车作为其主要的谋生和享乐的手段。在讯问他们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在盗窃之前想的更多的不是想到犯罪的刑罚后果,而只是想着盗窃成功后自己能在网吧享乐多久。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的人际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犯罪行为。正如费孝通先生描述的那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水面的环形波纹,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人与人关系的重要构成。 从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出在青少年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形成的对犯罪的不同认识,也会导致其犯罪动机的形成。所以,我认为在青少年犯罪活动中,除犯罪人自身心理原因外,人际关系也是影响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心态及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一)自身预防 加强青少年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我们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培养他们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的前提下让他们熟悉法律、法规,因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他们熟悉法律,但是却没有对社会公共道德的正确认识,那也是非常可怕的。这必然导致了刑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及以外的犯罪行为大量发生。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所以遏止青少年犯罪,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整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三)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这个环节对于缀学在家或已经在社会上有工作的青少年的犯罪预防是最为重要的,构建一個和谐的社会环境,不仅仅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良好措施,也是预防犯罪的良好措施。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