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探索建设中医药健康城创新中医药国际化路径 |
范文 | 聂平香 李俊
中医药产业作为中国的传统产业,中医药服务已遍及世界各国,是中国医学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但从目前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现状看,依旧面临很多突出问题,包括中医药及中医药服务国际化水平低、体制机制障碍明显、海外市场准入壁垒突出,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發展经验,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药健康城,创新我国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路径,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一、中医药国际化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目前我国同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86个中医药合作协议,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针灸在103个国家得到认可使用,29个国家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国家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中国内地除外)目前受过培训的中医药人员约50多万名,中医教学机构1500多所,经营中医药产品的贸易公司3000多家,产品出口全球171个国家和地区。中医药逐步走向了世界传统医学的舞台中央,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和接受。中医药国际化包括中药产品的国际化和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化。 中药产品出口缓慢增长。从产品的国际化看,2018年,中药类产品出口金额39.1亿美元,同比增长7.4%。其中,中药材及饮片出口10.3亿美元,下降9.5%;中成药出口2.6亿美元,增长5.5%;保健品出口2.5亿美元,增长2.5%。从出口市场看,亚洲由于地缘关系,属于儒家文化圈,对中医药的接受程度最高,承认中药药品身份的国家和地区也基本分布在亚洲,如中国香港、新加坡、越南、阿联酋等,是中药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份额超过85%;其次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区域,份额超过10%。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主要是出于对植物药和提取物的需求而从中国进口。 中医药服务主要依托“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模式拓展国际市场。“引进来”,包括吸引境外消费者在华接受中医药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教育培训、中医药旅游、中医药科研外包等。“走出去”是国内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主体走出国门,到海外布局设点,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2019年,我国纳入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的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179家,接诊外籍患者超过30万人次,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从“走出去”模式看,目前中医药海外中心达49家。中医药海外中心的国内承担主体主要以中医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为主。当然也有部分中医药企业加快走出去进程,如同仁堂已经在近3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140余家零售终端,累计诊疗患者超过3000万人次,同仁堂商标在100个国家和地区合法注册。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中医药国际化程度低。2018年包括中药原材料的产品出口金额仅为39.1亿美元,代表中医药水平的中成药出口金额2.64亿美元,占我国中药工业总产值比重不到3%和0.5%;接待外籍患者不到35万人次,收入不到2亿元,占中医医疗收入的比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中医药国际化水平还很低。 面临体制机制障碍。目前,我国从事中医药服务贸易的主体很大部分是事业单位。如在我国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19家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中只有7家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其他的主要是公立医院和中医药大学,这类事业单位尽管提供了国际中医药服务但并没有相应的自主定价权,并不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不能进行市场化运作。从海南省接待境外病人的相关统计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受公立医院收费标准的限制,2010—2014年,海南省中医院境外医疗消费仅437.26万元,而同期,通过旅行社等途径产生的包括住宿、餐饮等在内的延伸费用达到911.09万美元,远高于医疗消费的金额。 中医药服务“引进来”路径不清晰。从“引进来”看,以非市场化的骨干单位点状发展为主,未连成线和面,同时产业链也很短,仅停留在诊疗方面,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完全没有发挥出来。因此,现有中医药服务“引进来”发展路径并不清晰,没能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 中医药海外市场面临突出的准入壁垒。尽管针灸和中药,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到认可,但由于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传统医药在大多数国家处于补充和替代地位,中医药面临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壁垒,导致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缓慢,我国作为中医药大国,只占全球(除我国外)的传统药市场份额的1.73%。主要的障碍包括中药技术壁垒多和注册门槛高、中医医师执业门槛高、中医执业资格无法互认等,我国的中药更多是以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形式而非注册药品进入国际市场,能纳入海外当地医保体系的中药产品少之又少。从现实情况看,未来很长时间内,海外市场针对中药产品和中医药服务的准入壁垒应该很难有大的突破和改进。 二、迪拜健康城发展经验借鉴 迪拜健康城(DHCC)是世界上第一个最全面的医疗保健自由区,已经拥有超过150个临床机构(包括医院、门诊医疗中心和诊断实验室),2家国际联合委员会(JCI)认可的综合性医院,超过4000名持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众多研究和教育设施以及近200个特色医疗保健和商业零售服务商构成的健康医疗服务业集群,其医疗和医学教育实力受到国际广泛认同。迪拜健康城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如下。 (一)高层推动,市场运作 DHCC是2002年由阿联酋副总统、总理、迪拜酋长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马克图姆提出并开始建设的,尽管由高层推动,但DHCC是由迪拜的跨国集团特康投资(TECOM)投资建设的,项目投资18亿美元。管理运用也采用的是现代公司制运作。DHCC隶属于迪拜健康城管理局(DHCA)管理,DHCC的董事会和执行机构均向DHCA的主席汇报。执行机构设立了医疗保健计划和质量中心、中央治理委员会、上诉委员会、执照委员会、公司注册处和医疗保险索赔委员会,其中中央治理委员会在DHCC的整体运作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负责制定医疗保健活动、教育计划、研究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在运营机构之外,DHCA还设立了一个独立的监管部门迪拜健康城管理局法规部(DHCR),确保DHCC内的临床和非临床设施符合和执行国际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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