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声”胜“无声” |
范文 | 摘 要:音乐学教学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地方,高职高专院校有不同于综合性或专业性本科院校的地方,两者的结合决定了高职高专类院校的音乐学教学应有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式。本文在多年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旨在对音乐史论课程的教学与欣赏结合;强化民族民间音乐教学的立体直观性;突出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实践性这三方面作一探索,寻找一种具有高职高专类艺术院校自身特点的实践性音乐学教学新模式。 关键词:特色教学 直观性 实践性 “礼乐成人,有教无类”是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的校训,培养多艺人才,潜质全面开发;课堂舞台结合,强化操作能力;学科互相渗透,倡导科艺结合是校训的具体内容体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自成立至今,在校训的指导下始终强调特色教学,不断进行教学创新,在夯实学生学业基础的同时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笔者在厦门演艺职业学院从教的8年时间中,主要讲授《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音乐欣赏》、《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教学法》等课程,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笔者依据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本院音乐系学生的自身特点,遵循校训和特色教学理念,不断将所教授课程进行资源整合,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一、将音乐史课程与音乐欣赏相结合 高职高专音乐史课程教学方式不同于本科阶段侧重强调知识理论体系的构建,而应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素质为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和主动精神为核心,积极培养学生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音乐系的音乐理论课程最初的设置是按照本科教学的模式分为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欣赏课程,教材也为本科教材的压缩版,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实践,笔者发觉这种教学方式不能完全符合厦艺学生的学习特点,也不适用于学生毕业就业的需要。首先,从学生主体来看,高职高专学生的音乐艺术素养相对来说起点较低,不适合单纯的史论讲解。其次,从培养目标来看,高职高专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一专多能的人才,不太苛求人才的理论功底。再次,从音乐艺术本身来看,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更是情感的艺术。音乐里有鲜明的形象、生动的画卷、丰富的人生、美妙的世界,这些特点决定了音乐艺术不能单纯依靠史论讲解。因而,高职高专阶段的音乐史教学应该将侧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上,课程中应该增强对音乐本体和音乐作品的视听能力训练。 本着上述原则,在实际教学中,笔者将原有的中外音乐史课程与音乐欣赏课程进行整合,采用我院吕艺生院长推荐的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罗杰·卡曼的《音乐课》和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的《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普修教程》为教材,在保证音乐史知识讲解充足的同时,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认知,在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多听、多看,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作曲家作品的欣赏和讲解,带动学生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教学过程中注重加强音乐史论课同其它课程间的横向联系和音乐专业课程内的纵向联系。在学生对作品有了全面、立体的认识之后,引导学生回过头来审视音乐史的内容,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过程,是对理论的认识提高过程,这对原先较为枯燥的音乐史学习有很多的帮助。 通过对两门课程的整合更好地、更有效地提高了音乐史论课程的教学效率和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由最初的感性认知上升到系统的理论学习,在潜移默化之中带动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了解音乐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的立体直观性 笔者经过几年的民族民间音乐课教学实践发现,由于传统音乐文化主体意识的缺失和流行音乐的快速发展,现今的学生大多数对民族民间音乐缺少必要的认同,有些学生甚至认为存在于民间的音乐形式是落后的,不如西方音乐高雅,也没有流行音乐前卫。因此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教学中,首要的问题是要引导学生正确的认识民族民间音乐,用民间音乐本身的魅力来证明民间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多姿多彩。 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在民族民间音乐教学过程中仍要强调其授课内容的直观可感性和授课过程的实践性,要扩大视听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所占比例。首先,在备课过程中,教师应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乐曲和视频材料,课堂上充分利用多媒体将课堂内容直观、形象展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对存在于民间的淳朴的音乐形式有听觉和视觉的直观印象,充分调动起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其次,要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注重“情境教学”,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方言能力和模拟试唱能力。民族民间音乐与方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语境对民族民间音乐的形成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课堂教学中要穿插方言的学习,让学生懂得不同语境中的音乐特点和生存状态,身临其境的体验民间音乐的“本色”,在此基础上,采用我国民间传统“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亲身示范,一句句教唱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歌曲,让学生在学习中加强认知。 最后,民族民间音乐大都具有歌、舞、乐相结合的特点,我院是培养专门艺术人才的院校,艺术学科种类设置全面,可以互通有无。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课堂教学中,笔者尝试将民族民间音乐课程与舞蹈系民族民间舞蹈课程相结合,组织学生观摩民间舞蹈课程,并请舞蹈老师教学生一些简单的有代表性的民族舞蹈的基本动作,让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有全方位的感官认识,不断提高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学习热情和掌握程度,把消极的被动学习变为积极的主动学习。 三、突出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实践性 本科阶段的音乐教学法课程侧重于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知识讲解和授课技能的传授。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认识到,高职高专的音乐教学法应该更多地强调实践环节的运用。 结合我院“课堂舞台结合,强化操作能力”的要求,笔者在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将课程内容划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在理论教学阶段将有关中学音乐课教学的基本原理、课程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和备课原则等相关内容给学生讲解清楚。在实践课教学阶段,选用全国中小学优秀音乐课教材,将学生划分为几个小组,将不同的课题分配给不同小组的学生,给每组学生充足的时间来根据课题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备课和课件的制作。把90分钟的课堂教学时间一分为二,利用45分钟的时间模拟真实的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场景,请每个小组选出一名学生为代表,进行课堂教学。利用剩余45分钟的时间就学生的授课方式和内容组织课堂讨论,对学生授课的优点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这种方式不仅为学生找到了实践理论知识的机会,而且锻炼了学生的资料准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表现能力,课堂讨论也使学生找到了不足的地方,有了改进的方向。 实践证明,对教学法课程的改革,学生都非常支持,上课也积极的多,很多学生在工作后还经常和笔者保持联络,交流有关音乐课的教学方法。 综上所述,在我院的音乐学教学探索中,我院改变了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模式,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举,加强实践教学在课堂中的应用。音乐实践活动本着自愿、灵活、多样、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实践证明,音乐实践活动有效地避免了音乐课因形式单一而造成的学生厌烦、抵触情绪,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可以让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领悟音乐的内涵与真谛。音乐实践活动使课堂教学真正做到了开放式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有利于培养他们主动学习、主动探索、敢于冒险又善于合作的良好品质,有利于培养他们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思维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达到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让音乐象一弯清澈的小溪去滋润学生的心灵吧,“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参考文献: [1]周世斌 《高等音乐教育中理论教学模式分析与改革》[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0(4). [2]关杰 《构建多元化梯级型音乐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音乐》,2001(2). [3]曹理 何工 《音乐学科教育学》[M].北京:首都师大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 袁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音乐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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