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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所得税新法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浅析
范文

    杨芳瑜

    摘要:个人所得税新法改革的目标是“减税”,改革通过落实“减税”措施减轻劳动者的税收负担,直接减少了劳动者的税收支出。税收支出不同于消费支出,是法定和必须的且不能由劳动者自行决定的支出,而消费支出则是可以由劳动者自己决定节约的支出。因此,税收支出的减少将直接增加劳动者个人可支配收入,对劳动者收入产生影响。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减税? ?可支配收入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劳动性所得也在增长。由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扣除项目等未及时调整导致个人所得税纳税群体呈现不断扩大趋势,缴纳的税额也呈现不断增加趋势,且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尤为突出,其减税诉求日趋高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7号国务院令发布第四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拉开了个人所得税全面改革的帷幕。个人所得税新法的实施会对劳动者收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试图分析并给出初步答案。本文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新法的改革内容和推出背景,之后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新法对劳动者收入的直接影响。

    一、个人所得税新法的改革内容

    个人所得税新法(以下简称个税新法)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史上的最大一次变革,与劳动者收入密切相关的改革内容主要是计税方法、免征額(起征点)、税率和扣除项目以及实施时点等。

    (一)计税方法

    个税新法实行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关结合的计税办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统一归类为“综合所得”,将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按照“分类所得”管理。“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新法变化最多的部分,对劳动者收入影响也最大,本文研究的重点也是与“综合所得”相关内容。

    (二)免征额(起征点)

    免征额即通俗意义所称的“起征点”,是纳税年度允许减除的费用额,个税新法将年度免征额调整为60000元,即每月减除费用由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三)税率

    个税新法的综合所得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虽然没有变化,但是对3个低档税率的级距做了大幅调整,将3%税率的级距提高一倍,原个税法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提高10%税率的级距,原个税法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原个税法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原个税法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缩小了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1]。

    (四)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是免征额之外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包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新法在充分考虑了个人(或家庭)情况差异基础上,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者费用扣除的范围[2]。

    (五)实施时点

    个税新法全面实行时点为2019年1月1日,个税新法的免征额和税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提前让劳动者享受到改革红利。

    二、个人所得税新法的推出背景

    (一)全球减税大背景

    为促进宏观经济复苏世界各国陆续推出了各项减税政策,已经掀起全球性的减税浪潮,其中美国推动的史上最大的减税计划已基本落地,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均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大规模的减税,减税政策已经成为全球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3]。根据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借鉴国际上减税政策对经济推动的好经验,我国也适时推出了相关减税政策。

    (二)国内减税降费大方向

    2016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特别是2018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规模达1.1万亿元的减税降费目标,紧跟着的是一连串的“减税降费”政策,更是将“减税降费”推向一个新高度。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减税,这与之前政府的“减税降费”方向一致,是“减税降费”政策的进一步延续。

    (三)国内工薪阶层减税的诉求

    近几年来,劳动者个人收入增加,生活成本也在增加,自2011年6月30日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后再未作调整,造成劳动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逐年增加,除2012年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略有下降,2013年-2017年均为增长且增幅均在12%以上,6年来累计增幅达到了97.66%,累计增长额接近翻翻,社会各界特别是工薪阶层的减税诉求日益高涨,个人所得税减税是民心所向。

    (四)刺激经济的需要

    社会消费能力是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之一,而决定社会消费能力的关键则是居民的消费能力,居民的消费能力取决于其可支配收入,个人所得税减税则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其消费能力,进而提升经济发展动力。

    三、个人所得税新法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新法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综合所得”方面,计税方法、免征额(起征点)、税率和扣除项目的变化均直接影响劳动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多少则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收入增减。

    (一)计税方法变化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原法中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实行按次计算,新法将这四种所得归类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对那些收入月份不稳定的劳动者影响较大。

    小王是自由职业者,主要从事翻译工作。2018年为企业单位翻译文稿8次,取得翻译费收入80000元,每次收入10000元,每次应缴税额为10000×(1-20%)×20%=1600元,2018年应缴税额为1600×8=12800元。若2019年其取得的翻译费收入与2018年相同,在只考虑免征额(起征点)而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的条件下,其应缴税额为(80000-60000)×3%=600元(年度免征额60000元,适用3%税率),小王享受减税金额12800-600=12200元,减税幅度高达95.3%。2019年在同等工作情况下,小王减少税收支出12200元,即增加可支配收入12200元,相当于增加1.5次的翻译收入。

    (二)免征额(起征点)变化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免征额(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主要对低收入工薪阶层影响较大,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情况下,月工资不超过5000元的收入阶层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小张是企业工人,月工资为5000元,2018年每月应缴税额为(5000-3500)×3%=45元(不考虑扣除项目),而2019年则应缴税额为0,每月减少税收支出45元,每年可增加可支配收入45×12=540元。

    (三)税率变化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新法通过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和提高25%税率级距下限,以降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而对三个高档税率未做调整,对中等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影响较大,而对高收入阶层没有影响。

    大李是省會城市一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月工资18000元,全年工资收入216000元。不考虑扣除项目,按照原法计算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18000-3500)×25%-1005=2620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2620×12=31440元;按照新法计算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216000-60000)×20%-16920=14280元;全年享受减税金额31440-14280=17160元,减税幅度为54.6%。按照新法计算大李全年减少税收支出17160元,即全年增加可支配收入17160元,相当于增加了一个月工资收入。

    (四)扣除项目变化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新法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扩大可扣除费用范围和额度。6项专项附加扣除对各收入阶层都有影响,其中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支出等3项扣除适用比较普遍。

    仍然是省会城市上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大李,月工资18000元,全年工资收入216000元;女儿大学在读每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还贷期公积金贷款住房一套每月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000元;其是家中独子且父母已满60周岁,每月可扣除赡养老人支出2000元;每月合计可增加扣除金额4000元,全年增加可扣除金额48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按照新法计算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216000-60000-48000)×10%-2520=8280元,专项附加扣除不仅减少了计税基数,同步实现了适用税率降档,即由扣除前的20%降为扣除后的10%。在税率和级距影响因素基础上,再次享受减税金额14280-8280=6000元,按照新法计算大李全年再次减少税收支出6000元,即全年再次增加可支配收入6000元。

    在税率、级距和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与原法比较大李全年累计减少税收支出31440-8280=23160元,累计减税幅度达到了73.7%,劳动者个人享受的减税红利十分可观。

    四、结论及展望

    本文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新法改革的内容和推出的背景,其次是通过具体案例从计税方法、免征额(起征点)、税率和扣除项目方面分析新法对劳动者应缴个税的影响,进而分析其对劳动者收入的影响。本次个人所得税新法改革的目标就是“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目标不同其他税种减税,其作用直接体现在劳动者个人收入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措施减轻劳动者的税收负担,直接减少了劳动者的税收支出。税收支出不同于消费支出,是法定和必须的且不能由劳动者自行决定的支出,而消费支出则是可以由劳动者自己决定节约的支出。税收支出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劳动者个人可支配收入。仅提高免征额(起征点)和实施新税率两项政策,全国11月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4]。2019年是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新法各项政策的首年,预测全年个人所得税减税规模将达到4000亿元以上,也就是说2019年全国劳动者将增加可支配收入4000亿元以上,对全国劳动者收入影响巨大[5]。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只是一个起点而绝非终点,国家将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免征额(起征点)、税率和扣除项目,并会进一步深化改革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从以自然人为主向以家庭为主过渡,充分考虑个人或家庭支出负担差异,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参考文献:

    [1]徐青,袁玲.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体内容变化及筹划思路分析[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8,(06):74-78.

    [2]刘春才.基于公平视角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研究[J].财会学习,2018,(35):152+159.

    [3]闫坤,于树一.开启减税降费的新时代:以降“税感”拓展政策空间[J].税务研究,2018,(03):3-9.

    [4]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改革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减税316亿元——账本“盘点”显现亮点 既促公平又添动力[EB/OL].

    2018-12-02.

    [5]华尔街见闻.2019年中国减税规模测算与分析[EB/OL].2018-11-09.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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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2: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