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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思想的价值契合研究
范文

    辛熙恒 张晓静

    摘 要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在人本精神、和谐理想和整体观念等方面形成了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但马克思主义又在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方面构成了对儒家思想文化的时代局限性的超越。二者思想的理论比较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对儒家思想文化之间关系进行辩证分析,主要分析二者人本精神中关于人的地位、本质和发展思想的契合点;社会和谐思想中,对于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整体观念的一致性,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整体性构建。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儒家 人本精神

    作者简介:辛熙恒,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晓静,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发展改革局,政工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圖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227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中国革命和改革的实践指导价值,就更深层次而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对于中国哲学进行理论比较分析,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以及中国哲学的发展都大有裨益。在近现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无形中不断吸收借鉴着中国哲学的思想资源,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随着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视,无论是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尤其是儒家思想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是不可能片面否定的,在新时代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哲学思想的融合研究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理论上的契合点,同样各有千秋。

    儒家思想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契合。人始终是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人而仁点出儒家思想中的道德价值诉求,随着儒家学者的不断阐释,儒家的道德哲学相对丰富,结合本文的论题,儒家思想彰显的人本主义思想、和谐思想和个人社会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思想存在思想联系,构成二者理论的切合点。

    一、人本精神

    (一)确立人的首要地位

    对于人的地位和价值的确定虽然儒家思想具有不可避免的阶级性,这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要更加彻底些,但是儒家思想肯定人的首要地位和人的价值这一点二者具有一致性。在西方哲学中人的价值和地位一时期受到神权的压制,文艺复兴之后人的价值得到重新发现,强调人权,反对神权。这样的一种文化思潮对于热你的价值肯定,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因之一。儒家主张“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至章》),“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强调天地万物之间,人的价值最为可贵马克思的人学确立人的哲学价值,而以往的德国古典哲学在人之上还存在着上帝或理念,人的哲学价值的确定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点。马克思透过纷繁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把握到人这一关键点,并剥离开以往哲学对于人的抽象规定,泯灭人的现实价值,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把握住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

    (二)人的社会性规定

    马克思与儒家思想对于人的社会性规定存在不同的注解,儒家思想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到的关系,当然这一思想与中国的农业文明息息相关,而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对于人的社会性规定主要立足和强调于人的劳动,即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人与人的关系背后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根源于欧洲的工业文明。儒家以人的伦理道德规范构建理想的人类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调节和规范着人类社会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伦理属性成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之一。在此基础上,人在处理与他人、社会乃至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时构成一种伦理关系,一种具有主客体平等思想的伦理关系。而在马克思注意思想中,人在处理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表述一方面是对于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另一方面,是对于人的社会性规定。人的价值和社会性是在人与自然或者社会的改造中形成和实现的,其基础是劳动。而儒家思想对于人的社会性规定是一种伦理关系。儒家的这一人的社会性思想具有时代和社会的局限性,也可以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实质上是科学的揭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社会性本质。

    马克思人学对于人的实践性规定,将人不仅作为具体的感性存在物分析,而是以历史和实践的视角,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不断实现的过程。马克思强调人作为社会性存在,是社会关系的综合。马克思从社会实践的角度分析社会的发展史,既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质,正是这种社会性构成了人的规定性,同时也正是人的人性。

    (三)人的发展

    马克思人学思想有着自身的理论发展过程,对于人本主义的这种比较也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比较分析,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中的人是具体的人,人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其现实性一方面体现在肯定人作为现实的感性存在物,是对于人性的复归;另一方面,人作为感性和理性的存在物,人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不断实现着自我的社会性规定。在这一层面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人是更加具体的人,而不是儒家思想对于人的伦理道德性规定导致对于人性的压制,赋予人的现实价值。

    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这也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马克思主义肯定人是目的,社会发展的目的之一也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反观儒家哲学同樣强调人的发展,并提出了“内圣外王”之道,在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提倡“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一定程度上,儒家的人的发展更侧重于少数的君子或者士大夫阶层。而马克思的人的发展更具有扩展性,号召无产阶级开创的社会主义运动,指出社会主义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可见马克思的人的发展强调绝大多数人的需要的满足,不仅仅局限于人民一般需要的满足,而是通过改变世界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二、社会之和谐

    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必然在社会中需要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于社会发展之目标,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还是儒家思想都希望构建一种和谐社会。二者都处于动荡的社会背景,儒家和谐思想是建立在奴隶制度分崩瓦解的社会背景下,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依旧是建立在血缘亲情伦理基础之上,通过井然有序的宗法制度维持社会的统治。而在儒家思想中,理想社会的建立以“礼法”为基础,儒家思想认为正是周以后的礼崩乐坏才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个人为了私欲而打破礼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秩序被破坏,对于礼乐的复归是儒家提出的治世之道。

    (一)人与人之间异化

    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资产阶级依靠剥削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而不断积累财富,而无产阶级在不但付出劳动的同时占有越来越少的财富,甚至只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这样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会形成一种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资产阶级完全凌驾于无产阶级之上,无产阶级成为资产阶级手中的工具,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产生严重的两极分化。在我国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商品拜物教的矛盾。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的迅速积累,产生了一定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在社会中也存在一定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潮。对于金钱的盲目追求。实际上反应的正是对于劳动产品——商品的盲目崇拜,一些人尤其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不惜制假售假,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要求我们必须调节这种矛盾,采取合理分配方式,要牢记经济活动的目的是社会效益,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向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积极方向发展,最大限度抵制其消极作用。

    马克思对于商品或资本的批判,对于人性的否定性批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这一思想在儒家思想中主要体现为义利观,在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做有德君子而不做只知追求一己私利的小人,正是儒家对人的基本要求。

    (二)人与社会之和谐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形成基于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矛盾逐渐尖锐,阶级矛盾所带来的社会矛盾逐渐激化,工人运动开始席卷欧洲。马克思透过社会现实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下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用发展的眼光,批判的方式,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和谐。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极力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以社会实践改造现实世界,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中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就现实而言马克思指出未来的理想社会形态——共产主义,这一社会形态中,人实现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被异化,人被劳动异化,人与人之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化。马克思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可见,马克思以阶级矛盾为现实基础,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理想社会的构建为现实目标,实现了自身理论构建的一种逻辑思路,就现实而言,推动了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直接推动了苏联十月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政权的建立。

    (三)人与自然之和谐

    马克思的和谐思想与儒家思想中的关联之处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尖锐,自然界被对象化和工具化,自然的价值被不平等化,人与自然相对立。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实践活动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以及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复原,从而在绿色发展中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把工业文明提升至生态文明。儒家思想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同样丰富,儒家主张“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认为应遵循自然界运行规律,顺应万物之生长。荀子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有之运行规律,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制天命”须以“应天时”为前提。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人与自然之间辩证统一,但是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人与自然冲突尖锐,人类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作为实践活动对象,人面对自然界并不是动物的被动服从关系,人通过实现实现着自身的对象化,在实践的过程中,人的价值被实现。另一方面,自然界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规律具有客观性,恩格斯说:“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人利用自然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这种报复正是人与自然辨证关系的体现,也启示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相处,而不是工具。

    三、整体观念的一致

    整体观念不仅是儒家思想,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思想的重要特征,主要体现在“家国同构”“家国一体”“天下大同”。儒家思想强调构建理想社会的大一统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理念下是儒家对于家国的同构整体理念,在伦理道德方面体现出一种整体主义价值观。传统的儒家思想始终强调整体本位,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整体利益对于个体利益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封建社会以农业为社稷之基,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而当家庭成为了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单位时,家庭的核心势必会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核心。农业生产以成年男丁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庭中已婚的成年男子(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父亲的角色)占有核心地位,家庭一系列的生产、生活活动都主要由他负责。这并不是事先由人规定好的,而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的。那么在家庭中必然会形成对父亲的绝对服从,对父权的尊崇由农业经济活动的特征确定了下来,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地强化。中国人的家国观念,使人们通常会把“国”视为放大了的“家”, 在这种放大式的家庭中,“一国之君”也就相当于“一家之主”,在家庭中的父权,也就相应的放大成为了君权。在黑格尔看来,中国的国家制度具有客观理性,但是它属于皇帝一个人,这样的法律、制度对人的统治是外在的,“个人则像没有意志或能力的孩子听命于其父母一样”。对父权的尊崇直接类比为对君权的服从,从而形成等级主义的最高形式。在家国关系上,同样强调忠孝观念,以社会价值和整体利益评判个人价值,个人价值存在于社会价值,在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中,修身齐家之后,儒家个人价值实现的追求目标是治国和平天下,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这些思想都彰显出儒家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的人生理想,也彰显出以整体和社会利益为重的整体主义思想。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思想,始终以其整体主义思想维护着中央集权的国家统一社会,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不可否认的是,儒家思想在维护中央集权的前提下,重视个体修身养性,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制度,而马克思主义则站在全人类的高度,最终目标是实现整个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

    整体主义思想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同样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与儒家思想相关,马克思主义同样深入探讨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首先,马克思认识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一致性,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一表述一方面凸显国家利益对于个人利益的实现奠定基础,国家和集体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另一方面,这一表述也彰显出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在三者之间,国家和集体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高于个人利益。其次,集体主义应承认个人利益,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个人利益的实现有助于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因此,集体主义肯定个性,只有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得到实现,才能增强集体的生命力和凝聚力,没有个人利益的实现则无集体利益之实现。再次,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可避免的存在矛盾,当二者矛盾时,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思想一致,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至上性,当二者发生不了调和的矛盾是主张牺牲个人利益保全国家和集体利益。马克思说:“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人类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整体主义推理过程,个人的利益千差万别,利益的差别性造成利益的冲突,如果每个人都只兼顾个人自身利益,必然造成矛盾的不可调和,因此,只有每个人个体之间都兼顾其他个体的利益,才能实现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实现,而同时也有助于个人利益的实现。再此背景下,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的集体具有现实性,集体利益是个体利益的集合体,是以社会根本利益为基础,实现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思想彰显了马克思的整体观思想,是一种整体视角下的对于人与与集体的关系处理,最终的目的是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马克思主义思想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具有切合性,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中国意识形态指导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和谐、整体价值观内在切合,同时又是对儒家传统文化思想的内在超越,马克思主义从科学性和实践性的高度,论证了人本、和谐和整体价值观的必然性,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念具有理论层面的依据,而不再仅仅停留在内省自身的价值形态。马克思主义同样关注人的发展,但是,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越之处在于,马克思主义更多关注全人类的发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个体角度,其在不否定个体利益的前提下,更加关注整个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并在实践性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类的本质特性,也就是人类的社会性。

    参考文献:

    [1]王贵贤、田毅松.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导读.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1).

    [2]员俊雅.马克思异化理论新探.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徐红林.儒家政治伦理思想架构及其现代价值.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5]劉锦山.马克思、自由主义与儒家和谐社会理论比较研究.武汉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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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8: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