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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研究
范文 摘 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然后从加强社会立法、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环节、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树立司法权威、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这六个层面提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策略。希望对国家的相关人员提供意见与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开展。
关键词 法治轨道 社会治理 依法行政
作者简介:王瑛,河南警察学院,本科,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19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提倡依法治国,在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深化法制改革也成为了治理社会的重点内容。如今,国家在法制轨道上逐步完善政策,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会,提高依法行政的效力,国家还要继续完善社会治理的路径,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下面就来具体研究一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
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
(一) 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国家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这本身是非常重要的意义的行为。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家有利于完善法制化的道路,有利于法治改革的推进。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目前,我国社会正在处于一个改革与转型的阶段,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等都在进行转型,国家的利益格局、人民的思维意识等也在不断的变化着。而这些变化,虽然使得国家充满活力,但也使社会形势更加复杂,管理社会的难度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变得异常重要,而国家进行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正好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在政府加强治理与创新的同时,可以促进人民的和谐相处,使社会维系在一个健康平稳的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
(二) 利于国家发展
任何国家的发展,又要以社会稳定为前提,而进行社会治理创新,可以实现社会稳定,从而促进国家的发展。当国家沿着法治轨道进行行政管理时,法律就会发挥监督与约束的作用,维系人类社会的有序运行,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发展势头良好,经济、科技、军事、民生等领域的发展均有所成效,社会主义事业也正在蓬勃发展。但是往深层次上进行研究,就会发现社会上还是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开始显现出来,这些都促进了一些社会矛盾与冲突的产生。如果不通过必要手段进行解决,那么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处理这些问题的有效策略,就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创新,积极进行创新实践,通过加强对社会各种问题的管理,来推动国家的发展。
(三) 利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社会管理与服务和人民的利益有一定的联系,创新社会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关系的确立是以一定的利益关系为前提的,当今社会,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很多,就业、财产、教育、医疗等社会问题都会对人民的生活带来影响。社会治理的越完善,这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也就会越优越,人民也就会得到更多的保障,享受到更多的益处。相反,如果管理层面出现分配制度不合理、社会阶级拉大等问题,那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涉及其中,很有可能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进而导致部分民众的受到损害。可见,只有国家在法制轨道上严格的进行社会管理,才能尽可能的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才能维护大众利益,使人民群众体会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进而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四) 利于提高党的执政地位
如今的中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发展的好坏与党的领导能力息息相关。其中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人民生活质量的高低都是衡量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标准。而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继续推进社会的治理创新,让国家得到发展进步,也相当于发挥了中国共产党的作用,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在国家的执政地位 。现阶段,随着党、政府和人民的团结发展,国家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的需求逐步提升,人类自身对党和政府的依赖与期盼也会继续加深。为了满足人民的这一需求,国家也要提高治理社会的水平,寻求进一步的创新,积极的开展治理实践,从而让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得到充足的安全感,进一步稳定党的执政地位。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策略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发展与各种治理问题的出现,国家一定要认识到推进社会治理实践的意义与必要性,将治理创新落实于具体的实践中。那么,接下来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的具体策略。
(一) 加强社会立法
国家进行治理创新的前提就是发挥法律的作用,完善法律,这样才可以实现法律的管理作用。所以国家一定要加强社会立法,完善出台的法律,保障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要做好这一点,首先就要重视立法,发挥立法的作用。国家立法机关可以严格审视国家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住房问题等各领域的法律,积极发现法律中不完善或者存在漏洞的地方,然后进行补充与完善,将法律条文深化、细化,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例如,立法机关可以注重民生建设的问题,积极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开展法律会议,在相关人员的共同协商下,进行法律的补充与修订,把宪法的精神融入到法律的每条细则之中。要废除不合理的法律,改进不完善的法律,从而提高立法的质量。另外,在法律的框架下,国家还要严格的依法行政,将法律规范与标准落实到实处。
(二) 完善执法机制
国家任何一个制度的建设都会经历比较长久一个过程,几乎没有一项制度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制度中总会出现一些不能够适应现实情况的部分,所以,相关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完善与整改。我国的执法机制也是这样,完善执法机制是实现法治社会的重点,只有执法的机制科学严密,政府才能合理的进行执法,进而沿着法治轨道进行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这要求国家要重视执法机制的科学性,要明确执法的权限,将执法过程中的具体标准与要求补充进去,并将执法流程细致化。同时,还要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进行规范。另外,政府的执法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国家可以搭建公众监督平台,让公众对于不合理的执法机制或者执法现象等进行交流与反馈,从而为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奠定法制基础 。
(三) 强化执法环节
推进社会治理的实践除了要强化立法以外,还要政府部门发挥功效,提高执法的环节。执法对于治理社会非常重要,如果政府执法不科学、不合理,不按照法律的规矩办事,那么就无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所以,政府要想科学的治理社会,就一定要依法行政。这要求政府人员要树立法制思维,遵循法制思想,用法律思想规范自身的决策,用法制的方式处理社会问题。例如,政府可以严格执行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积极的进行治理与制裁。另外,政府还应该建立严格的程序,例如,搭建民意传达渠道、邀请专家参与论证、规范合法审查环节等等。同时,政府工作人员也要注意起到表率作用,主动的学法、守法,规范自身。政府内部也要互相监督,建立廉洁、阳光政府。
(四)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
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就要注意在基层的实践,基于法治轨道的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离不开基层法治化建设的支持,司法行政系统最底层的司法所也需要在其中充分发挥自身效用,据权威机构统计,现阶段我国共拥有司法所40417个、工作人员12.6万人,由此可见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化建设推进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具体来说,各地司法所可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深入合作,由此将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信访信息员纳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可保证信访部门接访、信访案事件化解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的全面对接,这种对接便能够为基层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创新“智慧司法”服务新模式也能够保证司法所更好服务于基层法治化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的推进。其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求司法所坚持“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原则开展工作,通过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活动、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即可保证基层群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帮助;创新“智慧司法”服务新模式则需要结合“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原则,以此推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服务网,即可构建“现场+远程”、“线上+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司法所在基层服务的“末梢神经”得以激活,基层法治化建设自然可获得更有力支持。
(五) 树立司法权威
要想在法律轨道上展开实践,就一定要提高法律的效力与威信力,树立司法权威,让人民大众信仰法律,自觉的遵守法律,受到法律的管束与制约。这要求国家要向全体人民宣传法制思想,树立法制观念。只有人民大众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坚定的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利于国家的依法行政与社会管治。要想树立司法权威,国家的领导干部就要起到表率作用,要完善自身,还要向下级人员传递法制观念。同时,政府在具体社会治理中,也要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来,要注重向民众宣传法制思想,在与民中密切溝通中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另外,司法机关更要以身作则,科学司法,树立自身的权威性。
(六)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在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则会影响到具体的治理过程,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现象,严重的话,有可能引发政府人员与民众的纠纷,甚至社会矛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可以在政府机关内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教化政府人员树立科学的三观、将法制观念牢记心中。还可以在政府机关内部定期开展培训等活动,例如,可以举办与法律、执法、社会治理相关的专题讲座,让执法人员进行学习。还可以开展集中培训,讲解执法机制与执法环节的细则,提升相关人员对法律的了解水平与掌握能力。同时,还要在建立考核与测评机制,可以将该机制与政府人员的薪酬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对于违法乱纪、不受规范的执法人员,要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不但可以发挥政府的职能,监督与约束社会群众不当行为,还可以保障社会的和平稳定,从而促进国家的进步。而国家要想科学的提高社会治理创新的效果,需要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实践,更要实现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政府部门共同配合,依靠法制观念,具体科学的进行实践探索。
注释:
陈爱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群众.2018(9).27-28.
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22(4).5-47.
徐汉明、邵登辉.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及其实践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38(1).1-6.
姜伟.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中国法学.2014(6).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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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