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学
什么是文学〔法〕 萨特 (1905—1980) 著。写于1947年,是作者存在主义文学观的代表作。他从“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存在主义的论断出发,阐述了关于作家的责任、关于文学的“介入”、关于文学被吸引到社会生活斗争中来、关于文学的道德功能等思想。他强调人是自由的,每个人都在进行自由选择。作家之“介入”写作,也正是一种选择,“写作是某种要求自由的方式”。他认为,文学是一种严肃的、社会性的”事业”。作家需要参加历史和智力活动方面的斗争,反对现代作家在哲学和政治范围内采取置身局外的态度。他的美学思想与“为艺术而艺术”的形式主义相对立,论述了艺术既不能脱离“别人”和社会,同时也必须是为“别人”、为社会的美学哲理。为此他一再强调:“艺术品,就是召唤”,写作就是“介入”以及要“在审美命令的深处觉察道德命令”等观点。他还认为文学客体必须通过阅读才能显现出来; 作者与读者须相互信任和帮助; 读者的反应就是对作者的评价; 阅读本身也是一种再创造等等。作者的思想在当代世界上有广泛的影响,其文艺思想在西方文艺学上占有重要地位。有施康强译文,见《萨特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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