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明田赋制度。嘉靖时始于地方行之。其内容为以各州县田赋、杂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编合为一,通计一省税赋,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外,一律改收银两,计亩折合交纳,总为一条,称为一条鞭法。万历初张居正为宰执,推行于全国。清因之。见《明史·食货志二》、《清朝通典·食货七》。亦作“一条边”。见明刘仕义《新知录摘钞·一条边》。
一条鞭yī tiáo biān明代田赋制度。嘉靖时,行一条鞭法,所有田赋及务项杂款,除秋粮外,一律计亩折纳银两(见《明史·食货志二》)。后用“一条鞭”比喻删繁就简,条贯划一。老舍《女店员》三幕五场:“这个上下一条鞭的办法好。”
一条鞭yītiáobiān比喻事物连贯而配套。老舍《女店员》:“这个上下~的办法好!”|高阳《红顶商人胡雪岩》:“自己收茧,自己做丝,自己销洋庄,竞‘~’到底,不必怕洋人来竞争,事实上洋人也无法来竞争。”
一条鞭yītiáobiān原是宋王安石制定的赋税改革办法。新比喻有关程序、环节紧密地联系配合,统一进行工作或经营管理。例如:“第四个好处是贯彻了‘行业归口,公私一条鞭’的方针,便于今后管理。”(《解放日报》1955.11.17)“当前学校的领导方面,多半是靠党、团、工会这‘一条鞭’进行工作。”(《人民日报》1957.5.9)“最近水产部门提出产、供、销一条鞭的方针,把一切都统起来。”(《人民日报》19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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