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
范文 | 赵嘉宝
[摘 要]文章从个人所得税与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关系出发,结合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免征额的调整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新政策,对我国中产阶级的扩张、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影响研究得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进一步研究发现个税改革中收入差距拉大、财产性征税力度小等现状对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促进有局限性。基于上述的研究发现对今后个税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消费;影响;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5.132 1 居民消费与个人所得税的关系 1.1 居民消费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关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我国消费增长乏力、消费疲弱的现状仍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居民消费的经济来源有很多种,其中收入是大多数居民消费的基础,其中当期的可支配收入是决定人们消费支出的主要因素,即居民用于消费的数额会随着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下面笔者利用SPSS软件,实证检验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 第一,选取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3—2012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使用Excel软件进行汇总,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详见表1。 第二,假设提出。样本中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任何情况下都显著相关。 第三,相关系数显著性检验。在SPSS软件中,运用Pearson相关系数法对因变量与自变量间的相关性进行双侧检验,得到表2和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998,说明这两组数据可以用线性函数表示且相关性极高。 1.2 个人所得税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关系 个税与居民收入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个税一般通过减少税费的方式来改变对可支配收入的约束,进而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来看(见图1),我国2015—2018年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与个人所得税以不同比例增长,即个人税与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显著线性关系。两者间的量化关系为个人所得税每变动1个单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应变动1.686个单位,即个人所得税的高低变化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高低变化。 1.3 居民消费与个人所得税的关系 由上述的分析可得,个人所得税通过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一中间变量间接作用于居民消费。即个人所得税的高低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而个人可支配收入是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2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 2.1 个人所得税改革概述 2018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次改革将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继续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与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并且提出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新政策,具体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方面;除此之外,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 2.2 现行个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 第一,中产阶级扩张。李永乐(2019)表示我国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阻碍,而此次的个税改革则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更多的税法保护,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1]。实际上,社会消费的重要群体一直都是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相比具有较强的教育、房产与健康安全支付的偏好。本次個税改革中,免征额的提高有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与生活质量的改善,也更有利于促进中产阶级的社会消费比重,进而一定程度上拉动我国居民消费水平。 第二,可支配收入增加。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调整使得居民的税负降低;专项附加扣除的新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居民在其他方面的负担,具体表现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领域等方面的支出压力,使个税负担更加合理化;另外将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收税。这些政策都有利于个人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增加。 第三,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边际税率来改变收入差距,但是作用效果有限,用基尼系数作为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目前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其中缩小基尼系数需要坚持和完善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但是陈瑞麟(2019)等人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由于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使得税收再分配水平受限[2],这也使得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受限。 3 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3.1 增加对财产性收入的征税力度 从现行的个税来看,专项扣除、综合征收劳动报酬所得税等新政策对居民收入水平的改善作用仍然较小。杨晓萌(2009)提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现状更加趋向于一些发达国家,一些真正的高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占比较高,而我国对财产性收入的征税力度较小;我国对于工资性收入应采取分级累进税率政策,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税收负担反而会重于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负担[3]。因此增加对财产性收入的税收力度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纳税压力,还可以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 3.2 分地区实行区别化政策改革 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一直是家庭的主要负债,其中一线城市的负债压力更加明显。一方面房价的上涨使得大多数居民成为房奴,不得不选择贷款购房;另一方面租房一族也因为房价的上涨导致房租压力加大。这些都极大地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谭诗婷(2020)等认为,目前从我国经济运行的总体特征上看,由于市场经济上的供求关系不平衡,仍会持续导致房价上涨、房租增加。因此税收政策应该考虑一定的公平性,切实考虑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采用区别对待的政策,适当提高免征额度,进一步减税[4],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 4 结语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本次个税改革中的一些新政策有利于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但由于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本次个税改革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有限。因此目前我国经济的主要矛盾仍是内需不足的问题,为了拉动内需,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我国个税改革仍需进一步细化,通过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征税力度、实行分地区个税政策等做法切实提高居民收入,从而拉动消费需求。 参考文献: [1]李永生.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探析[J].时代经贸,2019(33):72-74. [2]陈瑞麟,陈羽琪,利文琪.基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支出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分析[J].现代商业,2019(19):23-26. [3]杨晓萌.财产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思考[J].北方经贸,2009(1):63-65. [4]谭诗婷,韩冰.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及完善建议[J].商业会计,2020(4):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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