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初探 |
范文 | 李晓晴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进步,在工程建设方面的市场单位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在这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快速健康地发展,工程建设单位都在加强进一步管理和管控项目资金成本。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颁布“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对单位同一市场经济活动的重复征税现象的出现,也有助于减小工程建设单位在税负方面的压力,但是也造成了部分单位税负的增加,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威胁。为了提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和地位,工程建设单位不断加强在项目成本方面的管控显得尤为必要。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社会大背景下,为了有效管控项目成本,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清晰地了解“营改增”政策对于项目成本管理方面的影响,从而才可以采取有效地举措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对“营改增”税制改革进行简单的介绍、“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的影响及解决的有效措施进行简单的探究。 一、“营改增”自我介绍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阶段 “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以前应税项目缴纳营业税的现在缴纳增值税,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基础上,为了适应新社会新经济新发展应运而生。在全国推行之前,主要经历了三个重要的里程碑:第一个里程碑,2011年“营改增”试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被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第二个里程碑,2012年“营改增”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在服务业营业税应税项目进行试点,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在全国进行试点;后逐步将铁路运输服务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第三个里程碑,经国务院会议决议,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全国全面推广,并将营业税其他应税项目: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产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从此“营业税”彻底从流转税中退休,增值税制度更加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在执行初期发挥了极好地成效,尤其在工程建设项目上最为典型,既减少了工程建设单位的税负,又提高了工程建设单位的利润率,推动了单位健康良性发展,为社会发展前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营改增”税制的特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虽然都是流转税,但是两者是互相独立、不能交叉的税种,前者是价内税,后者是价外税,且征税的范围、对象、税目、依据及税收征收管理方法都是不同的,但是增值税比营业税相比具有不少的优势。“营改增”税制,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减税的税制,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进步,有效地降低企业税负。在当期社会经济发展较缓的情况下,全面执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国家来说,可以有效地促进投资带动供给、供给带动需求;对企业来说,能有效地为企业转型奠定发展基础,从而带动整个市场经济活动的产业优化升级。它另一特点就是打通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面覆盖,连通了第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可以有效地融合和发展第二、三产业;最后“营改增”完善了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在劳务领域的延伸,建立了出口退税货物和劳务领域的联系。“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行业尤为明显,既能体现出“营改增”税制在实行过程中的优势,也能暴露出“营改增”税制在单位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税负影响 伴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颁布和推广,各单位企业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主要体现在成本管理里的税负上面,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执行对成本管理的积极影响。“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的在全国推行,既优化工程建设单位内部产业结构,避免产业结构混乱、重叠,又提高工程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国家社会收益,还能最大程度地推动工程建设事业向着良性、健康、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同时,“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同一经济活动进行重复征税的情况发生,极有效地减轻了工程建设单位的税负,避免了前期营业税在执行过程中的很多不足之处。第二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执行对成本管理的消极影响。尽管前边提到了很多“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于工程建设单位的许多好处,但是还是不能完全忽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执行对于一些企业在税务方面的消极影响,而造成这一影响的根源在于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在成本税务管理方面模式单一、在经营管理方面模式落后和制度不完善、在合作方方面对承包商基本无要求、在发票抵扣方面工程建设单位购买建设原材料及设备发票缺失或为普通发票不能进行抵扣;以上这些基础性工作不到位造成了企业管理松散、阻碍了单位前进的脚步;综合来说,由于工程建设单位自身管理不到位,“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的执行加大了单位的项目税负,增加了企业的项目成本,降低了单位在工程建设行业的竞争力。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内部影响 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营改增”税制改革不仅是国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在流转税上面的重大变革,也是工程建设单位在内部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革新;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不利于工程建设单位内部资金的运转和财务的管理情况,从而加大了工程建设单位在成本管理方面的压力及管控难度,促使工程建设单位既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出重大改变,也要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出重大改变;否则将对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尤其是固定资产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而且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执行过程中,原有工程建设单位的成本管理人员已不能很好地为单位的发展进行服务。“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成本管理人员有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成本管理人员首先要有专业的成本管控能力及掌握最新的成本及税务知识;然后还要认真负责有效地履行自己本身的责任和义务;最后还有对工程建设的项目的所有状况进行掌握,發现问题及时采取最佳地解决举措,进而使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可以快速、健康地实现。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项目应加强税务管理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成本管理必须充分发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积极税负作用,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税务管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出发:第一方面,在“营改增”税制改革新要求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单位在内部要搭建科学、合理的税务计算模型,从而保证税务计算逻辑的准确性,在实际内部管理过程中,通过税务计算模型还可以发现项目成本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可以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优化项目成本结构。第二方面,根据“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政策新要求,工程建设单位也要相对地对内部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在搭建的新的税务计算模型基础上,工程建设单位构建最具适应性的管理模式,从而使税务和管理并驾齐驱,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方面,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聘用专业的税务检查机构协助进行监督检查税务的核算和申报工作,减少项目因税务核算和管理不善加大成本,尽可能地消除“营改增”税制改革给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带来的负面消极影响,最大程度地利用“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面的优势。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项目应加强管控间接成本 经过对在市场经济下的单位进行观察,可以发现不管哪种类型的单位,在单位内部管理过程中都存在不少零散性的成本支出,例如办公费、交通费、水电物业、零星采购等等,大部分均在所需附近现场采购,且供应商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者或者个体经营者,很大一部分只能获取普通增值税发票、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甚至仅能获取收据作为凭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在工程建设单位更为显著。为了有效地缓解上述症状,工程建设单位就应当对自己的间接成本管控加大力度,尽量定期汇总零星采购产品及所需数量,在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那里统一大批量采购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仍在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那里进行采购,就应该提前和供应商协商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人员因公差发生的住宿费、采购费用尽量和对方协商出具增值专用发票;项目实施场地产生的水电费要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尽量自行缴纳从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工程建设单位所需油费占比不小,建议和中石油签订相关协议:充值办理加油卡,并约定具体由哪个部门多长时间结算一次,结算时中石油需要提供相关金额的发票作为凭据等等。工程建设单位的间接成本金额看似不大,但是经过上述管控,不仅能减少不小金额的税负,还能有效地降低间接成本的金额,从而对间接成本进行强有力地管控,提高单位的利润率,推动单位更健康、跟快速地向前走。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项目可采取简易计税 根据国家最新的税收法律制度和规章,工程建设单位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纳税,可以便捷地、准确地获取应征税金额,而且在工程建设单位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在以下几个背景下应用:第一种情况,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清包工”的方法进行项目建设,“清包工”简单来说就是工程建设单位只是对建筑施工提供劳务信息,不负责材料、装置采购等多个环节的共诺,只是对对应的人工劳务和管理收取费用,这类形式比较简单,一般简易计税的方法被纳税人员所采纳。第二种情况,工程建设单位采取“甲供工程”的方法进行项目建设,“甲供工程”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购买、租赁所需原材料和装置的工作,不过也仅仅是对单位建筑的施工劳务进行投放,对此类工程纳税人员在计税时一般也倾向于简易计税。第三种情况,在“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实行之后,工程建设单位存在很多建设项目处于过渡期间,对于存在过渡期间的这些项目,施工单位可以提供建筑劳务给对方,通常在这个时候纳税人员就需要运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税,纳税人员将建设施工项目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取减去分包施工的成本后,将剩余的金额作为计税的关键依据。工程建设单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上述情况有选择性地选择计税方法,有效地减少了计算税金的难度和避免计算税额错误,从而提供工作效率。 (四)“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项目应控制分包项目成本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社会大环境下,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可以建立分包管理制度,以项目具体情况和市场整体情况为基础对分包项目进行合理的限价,公开在经济市场上进行招投标,按照招投标的程序选择一组队伍——证照齐全、资质较高、素质较高的队伍,在同等的招投标价格下优先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的队伍,应重点分析预计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的项目或者进项税额抵扣偏小的项目。优化和完善分包结算管理制度,原則上在不突破监理工程师的签约工程量的基础上按实际进度计算工作量,同时对计算的工作量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签,在计算完毕的工作量的基础上要对统一购买的材料及代付的其他相关项目费用进行扣除。为了避免事后存在疑问和杜绝“先干活后付工资”的现象,项目必须按着规定时间定期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计量验收。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地分包制度,对项目进行分包结算,严格把控分包成本,可以有效地增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单位的税负影响,也有利于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地管理和管控。 (五)“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工程建设单位应培养增值税观念 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全国进行全面推广,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单位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市场的发展环境,阻碍了自己单位向前发展的步伐,而引起这些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工程建设单位本身和内部工作者对“营改增”税制的增值税这方面的认知存在很大地缺陷,增值税观念缺失等等情况从根源上导致工程建设单位本身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落在下风。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认知缺陷和观念缺失问题,首先,工程建设单位要从上到下的所有工作人员培养正确的增值税的认知观念,把增值税的内容融入到整体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并不断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程度进行加强;其次,工程建设单位要定期内部对财务进行专业的税务培训和不定期外聘专业税务人员对单位内部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单位财务人员的税务专业能力;也要定期对全单位人员进行税务宣传和讲解,提高全单位人员对税务的认知能力;更要不定期地举办相关增值税专题讲座、座谈会、交流会议等等;然后,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单位发展和管理需要招聘一组高学历、高专业、高技能、高水平、高素质的税务人员;最后工程建设单位要完善单位内部考核制度,定期对税务人员及相关成本管理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较差的进行定向培训,培训后发现仍不合适目前岗位的进行调岗,“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从而拥有一组能力水平较高、适应能力较强、抗压力较强的队伍,有力地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了工程建设单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竞争水平。 四、结语 总体的来讲,“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提出和执行不仅有利地推动了中国工程建设单位的发展进步,提高了中国在国际市场环境中的地位;还能有效地降低工程建单位的项目税负成本,避免项目同一经济业务重复征收税金的情况发生;更能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单位的资金流通力,为工程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带动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成本进行管控,优化单位内的产业结构升级。除此之外,“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还能从侧面带动工程建设单位内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单位的竞争力,进而使中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经济发展朝着更高更快地方面前进。 (作者单位:北京城建十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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