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互联网金融所涉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范文 徐强
摘 要:现在是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虽然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很多的可乘之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产业,对于整个金融业来说都市一股新鲜血液,但是由于它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这种网络金融在逐渐的产生着创新的同时也伴随着很大的风险性,让网络金融成为了了有心之人恶意敛财的场所。所以本文主要着重与对互联网金融所涉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希望借此可以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互联网经济犯罪的严重性。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政策
近年来智能手机的发展是比较快的,人们对于智能手机的使用也成为了一种家常便饭的事情,这归功于它的功能不再是仅仅局限于休闲游戏和娱乐聊天了,而是成为了一个金融服务的平台,人们可以开通网上银行在手机上完成很多的支付活动,但是它在便利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的方便,让部分人在网络支付当中受到经济的损失。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法是一个国家规范当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面对网络金融犯罪这一问题,必须要发挥出我国法律法规的作用来,给违法犯罪分子以最严厉的打击。
1 互联网视野下的金融犯罪
互联网金融交易与传统的金融交易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交易的信息不透明,交易的地位不平等让互联网消费者的权益比一般的消费者更加容易受到损害,互联网金融犯罪也是金融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它与传统金融犯罪最大的区别解释他们犯罪行为的实施或是犯罪目的的实现都需要借助互联网这一媒介来完成。在互联网金融刑事犯罪当中主要的表现形式有涉互联网的集资诈骗案件、p2p诈骗和挪用资金罪、第三方支付中的洗钱罪及众筹当中的所会触及到的较广的犯罪形式。
2 刑法规制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困境
2.1 互联网金融行为的千变万化容易冲击刑法的稳定性
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交易的在对象、方式、机构和市场等方面相较于传统金融来说都发生了较为重大的改变,参与度变高、中间成本得到降低、操作的方法更加便捷等都是互联网金融当中较为明显的特征,伴随着这样一种金融模式的不断创新发展,一种既与商业银行间的融资不同也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同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正在或者已经建立起来了。面对千变万化的金融模式创新,对于仙在的刑法框架来说刑事风险是比较大的。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极大的创新价值,同时也要用刑法对于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以严厉的打击。但是为了不让刑法成为网络金融成长和发展当中的一个阻碍,避免让网络金融创新活动在刑法条文的过度干预当中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掉刑法的稳定性,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修订,但是这又容易让刑法规定出现较为随意冲动或者过分超前的状况。
2.2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强调刑法规制容易导致泛刑主义思想抬头
泛刑主义与罪行法定二者之间是一种相对立倾向关系,泛刑主义的思想实质主要是在于对刑法尤其是刑罚的一种过度依赖,它希望可以通过刑法来对社会中的一切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用刑罚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对人们所有的越轨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此来达到刑法对于社会生活全面的干预。在互联网金融行为当中很多时候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明确,让很多的行为在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游走。例如P2P网贷,有观点认为它已经涉嫌到了非法集资,应该要受到刑事法的制裁。但是目前这种情况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其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法律和司法的解释都没有关于这类互联网金融行为较为具体详细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这类金融行为的参与者来说他们所受到的限制是比较小的,但是参与的人数又比较多,这就很容易造成纠纷问题的出现,从而引发群体事件危害到社会治安的稳定性。面对这些问题通过对于刑法的方式来进行规制是民众和执政真都比较乐于见到的,因为不仅表明了国家对于此类问题的重视,同时也可以很好的使得民愤得以平息。但是这种做法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实在刑事法当中对于网络金融犯罪的打击背后是一种泛刑主义的思想。
2.3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容易架空既有金融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可以快速的得到发展和创新主要是由于此领域是有利可图的,且此领域的发展能够很大程度的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互联网金融业成为了一种解决中小企业困境的希望所在。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人数比较多和设计到的资金金额巨大,这个领域当中的很多风险难以得到控制,在金融体系传统的监管当总在进行刑事制裁前还会存在着经济法和行政法等这些基础性的法规作为前置法律来对大部分的金融违规想象进行监督,新队来说刑法所做出的制裁量就会就会少一些。但是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很多前置法规就会被直接的跳过而直接适用刑法,这其实是对于传统监管体系一个极为巨大的挑战,它会让一部分的金融者感到无所适从,最终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互联网金融犯罪背景下刑事立法与政策走向
3.1 刑事立法应关注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本质属性
面对互联网金融当中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秩序规范是极为必要的,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可以使得市场经济在骨架的干预下得到宏观的调控,对于经济领域来说刑法的作用是最大的,因而在进行刑法制定的时候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犯罪做出一些科学的分析,对互联网金融有足够程度的了解,最后找到一个最为适合的刑事立法政策来对网络金融进行约束。但是在金融领域法律的监管必须要尊重市场经济,使得市场经济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对于网络金融这种新兴事物刑事立法不能够盲目的进行扩张。
3.2 刑事立法应与基础立法相协调
刑事立法与基础立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可以形成法律法规之间的良性互补,对于网络金融犯罪来说,国家必须要允许它的存在,但是也需要相关的立法来对其进行遏制和监管。根据违法的不同严重程度经济法和行政法都强调对于互联网的监管,而刑法自规制行为的可观样态上亿以基础法律作为支撑的,所以刑法对基础的立法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因此也就出现了刑事立法与基础法之间的相互协调。
3.3 刑事立法應注重刑罚结构的科学化
在刑罚配置的过程当中应该对刑罚规制的量有一定的规范限制,这样才能做到刑法有度,如果是比较轻的刑罚可以预防和抗制犯罪的时候就不去运用较重的刑罚,这也充分体现出来了刑事立法当中刑罚结构的科学化。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来说它还处在一个探索的阶段,所以很多的领域都还在进行这尝试,适当的轻刑化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安防展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以此促使互联网金融的安防展。
4 结语
虽然就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情况来看当中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这让犯罪分子有许多的可乘之机,但是相信在相关部门的重视之下一定可以使得网络金融犯罪得到最为严厉的打击,还网络金融市场一个公平,让我国的经济市场在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当中得到更好的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上的支付环境更加的安全放心,网络金融犯罪者也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参考文献
[1]非法集资呈现六类典型手法[N].张年亮,林笛.人民公安报.2014(004)
[2]应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N].李佳.证券日报.2014(A03)
[3]互联网金融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界定与侦查研究[J].刘涛,戴铁浩.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05)
[4]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政监管与刑法审视[J].万志尧.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05)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8: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