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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渐进性环责险的SWOT分析及评估
范文 王志新+秦余国+郭权+马磊


摘要:在环境侵权救济理论和制度设计中,渐进性环责险制度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虽已开展环责险试点,但渐进性环责险建设仍属空白。在此背景条件下,论文通过对我国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分析,对当前的环责险市场进行总结,接着对我国推广渐进性环责险的可行性进行了SWOT分析,最后介绍了现行的环境损害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标准,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渐进性 SWOT分析 环境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D922.24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存在严峻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一直以来采用粗放的生产方式而使得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同时随着经济增长当物质生活得到改善后,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1]。于是出现了环保管理落后于经济发展状况、环境质量落后于公众期望的情况[2]。目前我国由于环境污染而每年损失的经济效益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以上,在造成惊人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3]。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的原则是责任个别化的纠纷解决方法,独立的环境责任赔偿制度尚未形成。面对频繁发生、影响广泛、危害严重、关系复杂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我国脱胎于一般侵权理论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便暴露了出许多不足,环境污染企业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是巨大的,容易造成污染企业无力承担甚至被迫走上破产的绝境[4]。对受害者来说,环境污染企业一旦破产也会使其拿不到应有的赔偿而影响以后的生活。因此,将环境赔偿责任尽快地社会化,就成为现阶段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世界性的趋势。环责险运用市场机制将环境污染责任发散,在保证绿色生产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多重保障。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中,环责险评估发挥了纽带作用,使得工业企业更清晰的了解自身环境风险,优化生产科学管理,为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带来了双赢的效益。
目前国内有关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较少,研究内容集中于单一事件的风险评价。国外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研究较多,偏重于量化模型与方法的建立[5]。本文详细地对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现状分析研究,对我国保险业推广渐进性环责险的可行性进行了SWOT分析,指出企业环境责任风险中现有的评估方法,包括各部委制定环境损害的赔偿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故风险评估指南,以及美国环保局现行的环境损害和人体受环境影响的评估办法。作为渐进性环境污染风险评估的方法参考,为开发适用于中国环责险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提供有用的参考。
1.渐进性环责险发展历程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0世纪90年代,我国环保部门联合保险企业开发了第一批环责险产品,在北方工业地区进行了试点销售,包括大连、沈阳、长春、吉林等城市。但在这段时期内环责险开展的范围很小,仅限于几个城市,同时投保的企业也很少,并且赔付率也很低,最终没有在全国推开。
直到2007年,随着国家层面重新启动环责险试点工作,一些地区也陆续开始进行新的尝试,如湖南省2008年将化工、有色、钢铁等18家重点企业作为投保试点,2009年1月中石化巴陵石化分公司等五家企业又投保平安保险公司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江苏省2008年7月推出了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由人保、平安、太平洋和永安四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我国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根据环保部公开的信息显示,到2014年4月包括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5000家企业已经投保了环责险、具有风险保障能力,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
2.我国保险企业渐进性环责险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是基于內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是企业战略制定、竞争对手分析的常用方法之一。所谓SWOT分析,就是将企业的各种内外部优势因素(Strengths)、劣势因素(Weaknesses)、机会因素(Opportunities)和威胁因素(Threats),通过调查罗列出来,并按照一定的次序按矩阵形式排列,然后运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并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
2.1优势分析
渐进性环责险的优势在于与传统的突发性、事故型环责险相比,能更好地覆盖渐进性污染的特殊风险,降低企业日常运营中的环境风险。大多数企业按照法规正常生产经营,在管理者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6],这个时候突发性环责险根据免责条款是无法保障的,所以需要渐进性环责险来进行补充。
对于高污染风险的行业企业来说,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等。很容易发生渐进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即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发生污染物过量排放、泄露、扩散等,相对于突发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来说,渐进性的污染发生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想要有效降低风险的污染企业对渐进性环责险有很大的刚性需求。此外,我国本土保险企业都已经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同时不少企业与政府在以往的环责险试点工作有过密切地合作,在之后的试点推广工作中,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并容易享受到更好的经济激励政策[7]。
2.2弱势分析
风险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外部不经济性。当风险企业在从事生产、投资、消费等活动时,往往只是从自身的角度考虑,对经济活动所需的环境要素的投入和产出,特别是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则不太关注,导致污染企业生产活动花费的社会成本大于企业成本[8]。在当前我国对污染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惩处力度不够、污染企业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污染企业缺少动力去投保环责险。
例如,2014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在夜间突击执法检查中发现,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排放的水污染物氨氮、COD浓度分别为15.2 毫克/ L、66 毫克/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4倍和0.32倍。但崂山分局最终仅仅对其处以罚款654元。环保执法的处罚力之轻的现状,与企业的非法盈利之厚相比使得企业往往没有动力去考虑环保问题,更不会去投保环责险了。
此外,与其他险种相比,环责险的专业性强,风险识别和衡量的难度较大,而且不同企业、行业和地区的差异也很大,因此对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损害责任认定和赔偿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较高[9]。环责险在承保前需要对标的的风险进行评估,在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现场证据采集、损失程度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展开都需要相关技术的支持。但我国目前相关的技术标准还不完善,只在个别行业出台了国家层面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如针对氯碱企业、硫酸企业和粗铅冶炼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而有关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处于缺失状态。江苏等个别地方根据当地发展实际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估准则和污染损害认定及赔偿等相关配套技术标准,但对于环责险的发展来说还远远不够,需要尽快完善。
2.3机会分析
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环责险试点工作,预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会在部分地区采取法律强制、政策鼓励等方法将风险企业纳入到环责险保障范围内。在这种详尽分类、严格管理的情况下,企业为规避风险,就有购买渐进性环责险的意愿。当客户数量累计到一定数量时,就能产生良性循环,从而推动渐进性环责险发展。同时随着舆论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以前只有突发性环境事故能引起公众注意,但现在一些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也受到关注。因此,风险企业需要渐进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提供更多的风险转移保障。
2013年全球十大商业责任保险市场占全球商业责任保险市场大半份额,十大商业责任保险市场中除中国外其他九个都是发达国家,中国仅排在第九位,并且我国责任险占非寿险总额的比例和责任险的保险覆盖面也是最低的(见表1)。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责任保险市场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因为随着我国国力增长、经济发展,传统的粗放型增长将难以为继,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必将需要为自身行为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和公众监督[10]。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国责任保险市场会逐步增长扩大,最后达到与自身经济实力相适应的规模,所以渐进性环责险作为责任保险中很重要的一个险种,未来的增长空间亦很大。
2.4威胁分析
目前我国既有的法律保障仍不够完善,有的一些法律法规虽然涉及到环责险,但从整体上看,一直缺少较为系统的规定[11]。比如:第一,保险法中关于环责险的规定尚属空白。环责险从属于责任保险,然而保险法中关于责任保险的规定也仅限于两个条文而已。第二,环境保护专门法中关于环责险的法律规定也寥寥无几。第三,虽然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将环责险首次写入法律之中,但缺乏强制性,对保险公司和涉污企业而言都缺乏约束力。第四,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低、赔偿标准不高。环责险的顺利推行依赖于严格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然而在我国环境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的社会现实下,很多涉污企业都不愿或很少购买保险。目前环责险的推行主要依靠环保部和保监会的指导意见、通知和要求等行政手段,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难以充分调动污染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2.5综合结论
随着我国相关环保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风险企业购买渐进性环责险的需求会逐渐增长。虽然目前渐进性环责险市场尚未成型,但随着新的环保法律逐步落实,投保企业数会不断增长,这将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风险成本逐步降低,并且相较于欧美饱和的环责险市场来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未来的增长空间还很大,同时凭借国家对推行环责险而实行的激励政策,渐进性环责险市场肯定会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我国环境科学有了长足发展,培养出来的环保专业人才也越来越多,以后做环境风险预计、损害评价的难度会趋降低,同时本土保险企业有着成熟的本地销售网络,所以能够一定程度上抗衡国际环责险保险企业进入的冲击。因此在我国推行渐进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战略是基本可行的。
3.企业环境损害评估方法
渐进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一个可保性前提就是,损害后果可以用货币衡量,因此构建完备的环境损害评估体系并不断改进评估技术方法,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前沿方向[12]。当污染事故发生以后,对第三者财产如农田或周边的生态环境如一块林地造成了污染损害,在理赔时就需要先对其实际经济损失有合理的計算。常用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有以下四种:
3.1直接市场法
直接市场就是通过直接受到影响的物品或服务的相关市场信息来计量环境质量的变化,主要有生产函数法、恢复费用法等。生产函数法把环境看成是生产要素,利用污染造成的境质量的变化引起产出水平和利润等的变动来衡量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恢复费用法是通过计算环境遭到污染后,将其恢复原来状态所需的费用来评估损失价值[13]。
3.2等值分析法
等值分析法依据环境服务水平的动态性特征,通过真实或虚拟生态补偿活动提供额外的类质服务来等价计算所发生的实际损害的大小,包括替代等值分析法与价值等值分析法[14]。替代等值分析法通过建立恢复的资源量或服务量与环境污染损害的资源量或服务量之间的等量关系来估算恢复行动的规模。价值等值分析法通过建立恢复行动的环境价值货币贴现与受损环境价值货币贴现之间的等量关系来估算恢复行动的规模。
3.3揭示偏好法
揭示偏好法是通过考察人们对与环境质量有密切联系的物品所支付的价格信息,间接判断人们对环境的偏好,以计量人们对环境质量变化的经济价值,如旅行费用法、防护支出法等。旅行费用法通过对不同区域的旅游率和旅游费用及相关社会经济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旅游景点的旅游需求曲线,对需求曲线进行积分求出区域总效益。防护支出法主要是计算受到环境污染影响较严重的人群的预防性支出、防御性支出、缓解性支出和趋避行为的价值。适用于市场数据能够获得,能够提供娱乐服务的生态环境的损害评估。
3.4陈述偏好法
陈述偏好法又称意愿调查法,主要针对于某些环境服务没有市场交易,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市场价格建立联系的情况,具体分为条件估价法和联合分析法。条件估价法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推导消费者在不同环境资源状态下的等价剩余或补偿剩余,通过效益-费用分析来估算,如采用条件估价法调查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系统非市场价值损失,得到居民的人均受偿意愿为1317.6元/年。联合分析法为被调查者提供资源或环境物品的不同属性状态组合,运用经济计量学模型分析出由不同属性状态组合而成的各种方案的相对价值,如为居民提供由粮食生产、生物多样性等属性状态组成的选择集,得出基本农田非市场价值为2.5亿元,为基本农田的损害评估提供参考。环境损害的评估标准如表2所示。
4.结束语
环责险制度在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实质是损害的填补,环责险有效的解决了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因企业无力承担而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应有赔偿的现实问题。环责险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改进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但是其在我国的建立发展的时间还很短暂,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还不够深入。本文通过对我国推广渐进性环责险进行SWOT分析,,发现环责险目前面临缺少法律政策支持、运营经验少、专业人才贮备少等不利条件;但同时也看到在环保问题日益受到政府和民众重视的情况下,随着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环境科学的不断进步,推广渐进性环责险潜力是巨大的;另外还可以凭借成熟的销售网络,抓住国家推进环责险试点工作的机会,可以迅速开拓渐进性环责险市场,并能为以后发展积累好经验数据。最后考虑到渐进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一个可保性前提就是,损害后果可以用货币衡量,需要构建完备的环境损害评估体系并不断改进评估技术方法,因此,对几种常见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做了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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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7: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