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学生使用“的地得”时的常见错误和正确运用方法指导 |
范文 | 叶玉青 【摘 要】“的”、“地”和“得”是现代汉语中用得十分频繁的三个词,在口语中,这三个字是很难区分的,他们都读作de(轻声)。但是在书面上,“的”、“地”和“得”却是有明确的分工,这是书面语言精密化的一个表现。在我们的小学教育中,很多孩子都难以区分这三个字的具体用法,经常张冠李戴。老师讲起来也很含糊,没有讲清楚。本文试图对这三个字进行简要的区分,以期各位读者能够科学合理地使用这三个词。 【关键词】的 ;地;得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2-0257-01 首先,我们先看两段孩子的习作:“我家邻居有只小公鸡,全身长满了雪白得羽毛,走起路来,尾巴一翘一起地,神气极了。每天早晨,它就昂起头,‘喔喔喔的啼起来,唤醒正在梦中得人们。它非常勤劳,从不偷懒。一天放学,天黑沉沉地,大块得乌云向头顶压过来。天气闷极了,树叶一动不动,蝉叫的更响了。忽然起风了,眼看就要下雨,我吓坏了,家里中午买地煤,还没搬呢。一会儿要是下雨,煤不就全完了!”不难看出,这两段中的“的”、“地”和“得”并没有用好。第一段应是“雪白的羽毛”,“尾巴一翘一翘的”;“喔喔喔地啼起来”;“梦中的人们”。第二段应是“天黑沉沉的”,“大块的乌云”,“蝉叫得更响了”;“买的煤”。 想要有效的区分“的”、“地”和“得”,我们必须要了解一定的语法知识。从历史上看今天大家常用的助词“的”,在历史上出现得比较晚。从八世纪到十二世纪,只有“底、地”,还没有“的”。那时,在描写性的定语和状语之后写作“地”,其余则写作“底”。至于“的”,是在宋代以后才出现的。到了元代以后,逐渐地“底”、“地”不分了,都写作“的”。清代小说《红楼梦》便是这种用法。“五四”运动以后,汉语书面语言受了欧洲语言语法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底、的、地”三分的用法。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特别在翻译作品里更为常见。最近十几年来,表示领属性定语的“底”字,人们不再使用了。 “底、的、地”三分的写法已经被“的、地”两分所代替。 以上历史事实说明:今天“的、地”两分的用法是汉语书面留言一千多年来发展的结果。对于以前的各种书写形式,要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一、的与地 “的、地”两分的用法今天已经通行了。关于区分的标准,有一种说法较流行可是不够确切。我们常常听到有些老师这样说:修饰名词的,写作“的”;修饰动词或形容词的,写作“地”。这种说法,前一半是对的,后一半不完全对。因为修饰动词或形容词的,不一定都写作“地”。 对于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语,要作具体分析。当动词或形容词作谓语时,它前面的修饰语是状语,这时写作“地”。比如: “老师严厉地批评了我。” 在这句话中动词“批评”是在谓语的地位上,前面的修饰语“严厉地”是状语,所以写作“地”。 当动词或形容词作宾语时,它前面的修饰语是定语,应该写作“的”。比如: “小明违犯了班规,老师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在这里,动词“批评”是“进行”的宾语,“批评”前面的修饰语是定语。因此,只能写作“严厉的”。如果写作“严厉地”,那就错了。 这种错误在我们的教学当中常常见到。例如: “老师将各个小组的作业拿出来,作了详细地检查。” “我们要给敌人以狠狠地打击。” 在上面几个例句里,动词 “检查”、“打击”都处在宾语的位置上,它们的修饰语都是定语,所以这几个“地”都应改作“的”。 当动词或形容词作主语时,它前面的修饰语有些是定语;有些可以是定语也可以是状语。在什么情况下定语、状语两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可以采取一种简便的方法来辨别,那就是看动词或形容词前头的修饰语是回答什么问题的。如果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语是回答“谁的?”、“什么样的?”这类问题,那一定是定语。例如: “老师的批评是正确的。” “会上的批评引起了她的深思。” 前一句话主语的修饰语是回答“谁的?”,后一句话主语的修饰语是回答“什么样的?”,所以它们都是定语要写作“的”。 如果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语,既能回答“什么样的”问题,义能回答“怎么”的问题,那么定语,也可以是状语。这时可写作“的”,也可以写作“地”。例如: “严厉的批评对她有好处。” 这句话主语的修饰语既能回答“什么样的”,又能回答“怎么”的问题。我们若问:“什么样的批评?”,可以回答“严厉的批评”;若问:“怎么批评?”,也可以回答:“严厉地批评!” 在具体的句子里,到底写“严厉的”,还是写“严厉地”呢?那就看表达的需要了。如果强调“什么样的”,用“严厉的”;如果强调“怎么”的,用“严厉地”。二、“的”、“地”与“得” “的”、“地”、“得”三者的关系,可以这样来概括“的”和“地”是同一个助词的不同书写形式;“得”则是另外一个助词。可以说“的”和“地”同属于偏正结构,而“得”属于述补结构。什么是偏正结构,什么是述补结构呢? 偏正结构就是由修饰语和中心语構成的结构。偏正结构的修饰语有定语和状语之分,所以修饰语后面的助词有“的”、“地”之分。述补结构是由述语和补语构成的结构。述语一般是由动词或形容词充任的,补语就是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的补充成分。例如: “红旗,红得那么鲜艳。” 总之,“得”是专门用于述补结构中的一个助词。我们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注意分别:凡是述补结构里的助词,要写作“得”;不是述补结构,不能写作“得”。下面先从正面说:凡是述补结构里的助词,要写作“得”;如果写作“的”或“地”,那就错了。例如: “他们正谈的起劲的时候,忽然感觉后面有热气。” 在这句话里,“谈的起劲”,述补结构。其中的“的”应该写成“得”。 再如: “他俩望着那大红纸上的名字,高兴地竟跳起来了。” 在这句话里,“高兴地竞跳起来了”是述补结构。“高兴”是述语,“竟跳起来了”是补语,都是进一步补充“高兴”的程度的。所以,其中的“地”应该写成“得”。 参考文献 [1]陈昌来.《现代汉语句子》(张斌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2007. [3]范晓.《汉语的短语》,商务印书馆,1991. [4]房玉清.《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 [5]刘月华.状语的分类和多项状语的顺序,《语法研究和探索》(1983.1),北京大学出版社. [6]陆俭明.《八十年代中国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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