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目标式分解教学法”在运动项目教学中的应用 |
范文 | 吕存款 摘 ?要:本文通过观察和访谈发现,在学习一项“运动项目”时,传统的教学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已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本研究首次创新地提出了“目标式分解教学法”,并对此教学方法进行了解释、举例以及分析,从而将“目标式分解教学法”介绍给广大一线教师。 关键词:目标式分解教学法;目标动作;运动项目;体育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23.8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5-2410(2019)11-0052-02 一、问题的提出 一项运动往往是由若干个技术动作而构成,如篮球运动是由运球、传接球、投篮等一系列技术动作构成,教学中往往也是按照若干个动作结构将这项运动进行分解教学。那么分解以后先教什么,再教什么,往往没有统一而规范的要求,大部分一线教师根据以往学习该项运动的经验传承以前教师的做法。那么传统的教学顺序是否合理呢?应该按照怎样的顺序教学一项运动?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大家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二、传统教学存在的缺陷分析 笔者通过观察法与访谈法,从多位一线体育教师及体校的教练员处了解到了大家在教学中一般都是按照动作的难易程度由易到难进行分解教学,如篮球运动教学中,先学习运球,再学习传接球,最后学习投篮。这样的教学顺序,笔者认为存在以下两种缺陷: (一)忽视了学生的兴趣、需求,影响教学质量和效率 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学成功的关键。篮球运动中学生的兴趣是投篮,但传统教学中我们会发现在篮球教学中,教师往往是从运球开始教学,把学生最感兴趣、最想做的投篮放在最后学习,这时我们就会发现在学习运球技术时,教师一节课围绕着预先制定的目标,即怎样运好球,来实施各种运球练习,教学中学生看着篮筐不能投篮,于是出现了学生经常偷偷去满足一下自己的兴趣——投篮这一“违规行为”,这时“负责任”的教师就会立刻制止,及时教育批评,但很少去反思一下学生为何会出现这种“违规行为”,自己这样的教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当学生的兴趣、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和效率。 (二)为教动作而教,不能学以致用 传统的教学将“目标动作技术”放在其他动作技术学习之后再进行,这种教学形式容易让学习者在學习其他动作技术时缺少目标指向(不知为何而学),势必会形成“为动作而动作”的行为发生,不能很好地从“运动整体观”去进行学习,如篮球运动学习时先学传接球动作技术,单从这个动作技术去把握教学就会将“把球传好”作为目标,实际就是“为动作而动作”的学习,对于为何而传、什么时候传、传给谁、传完以后干什么等“运动概念”的内容不会去思考,因为没有与“传接球”动作的目的——“投篮得分”相关联进行教学。 三、论“目标式分解教学法”的应用 为了改变传统教学形式的两个弊端,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目标式分解教学法”,经过实践证明此教学法更有利于从“运动整体观”进行教学。 (一)“目标式分解教学法”的解释 所谓“目标式分解教学法”是指在学习完整运动技术时采用分解教学的形式,先学习目标动作,再学习其他动作,并结合目标动作进行组合练习的一种分解教学法。 (二)“目标式分解教学法”的应用 在教学一项运动时首先要明确该项运动是由哪些动作构成的,如篮球运动是由运动、传接球、投篮、防守、移动等动作技术构成;其次要对该项运动进行“运动项目解释”,如篮球运动是一项“绕过一切障碍完成投篮得分的运动”;再次我们来分析以上篮球运动构成动作中哪一项是“目标动作”。根据对篮球“运动项目解释”可以得出投篮得分是其最终目的,也就确定了“投篮”动作是篮球运动的“目标动作”,其他运球、传接球等都是为了投篮这一动作服务的,那么在篮球运动教学中就应该最先学习“投篮”这一技术动作,再根据各水平段技能学习目标借鉴分段教学中的“分进式、连进式、递进式[1]”进行教学。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教学形式,在练习中都要进行“X+投篮”的练习(表1)。 (三)“目标式分解教学法”优点分析 1.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个项目的“目标动作”往往是学生最感兴趣的部分,教学中首先要满足学生兴趣的需要,先让其体验运动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从而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好心理方面的准备。 学生在学习篮球其他动作技术时结合投篮进行组合练习,可以激发其学练兴趣,如学习运球或传接球结合已学过的投篮进行练习,学生对于运球或传接球就不感觉到枯燥了,因为他正在朝着他的“开心点”(投篮)靠近。 2.能从“运动整体”把握运动技术学习 学生先学习“目标动作”,再将其他动作和目标动作结合,这样的学习有了目标指向,不但学习了单个动作,还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构成组合动作学习,更有利于形成“运动整体观”,从运动技术来把握单个动作技术的学习。此方法就如同先有了大楼整体的构想,再打基础建高楼,任何的一砖一瓦都有明确的目标性(构想中的大楼),这样便形成了“整体观”。 3.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思维意识 先学习“目标动作”,学生明确了目标后再学习其他动作时,学生就会去主动地思考这一动作如何实现目标,便有了积极主动的思考和尝试,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学练中。同时正是在这样的主动思考和尝试中培养了学生的思维意识,如篮球传接球动作学习时学生学会动作后为了实现投篮得分的目标便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思考和选择:“传给谁?什么时候传?采用什么方式传?”因为篮球运动中传球有多个同伴可以成为传球目标,“我”应该传给谁?如果没有目标性的练习就会出现传给谁都可以,只要“我”的传球动作好,这就是“教动作”,但如果“我”有目标指向(完成投篮),那么“我”就会去传给更有利于投篮的队友(靠近篮筐的、无人防守的、投篮更准的队友等),同时根据场上那个更加有利(投篮得分)的同伴所处的场域(离“我”远、近,中间有没有防守人等),选择合理的传球方式,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思维意识的培养。 (四)有待解决的问题 “目标式分解教学法”运用的关键是确定“目标动作”,确定“目标动作”就要求教师对该运动项目的“运动解释”要合理正确,各运动项目的特性不同,如何确定不同运动项目的“目标动作”就成为接下来需要解决的研究重点,目前在体育界还缺乏该方面的研究,有待笔者进一步去分析。 四、结语 “目标式分解教学法”可以很好地解决在学习一项运动项目时应该先学什么再学什么的问题,并有利于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从“整体运动观”去把握运动项目的学习,同时还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思维意识。在实际教学运用中确立一项运动的“目标动作”是关键,在确定“目标动作”后需要根据各水平段技能学习目标结合分段教学中的“分进式、连进式、递进式”进行具体应用。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一些教学方法已经不能完全跟上实际教学的需要,一线教师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教学经验创新出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教学方法,以满足现代教学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毛振明,于素梅.体育教学方法选用技巧与案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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