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
范文 | 张兴旺 李逸 [摘 要]本文结合日喀则市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概况以及农业用水现状,分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水价;水价问题;对策建议;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3.213 [文献标识码]A 1 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 日喀则市总的灌区面积为69.3013万亩。有小型灌区21处,中型灌区5处。 喀则市项目区按水权总量控制为目标,依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注重水权配置的精细化管理和落实水权的过程性控制,實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灌区水权精细化管理突出台账管理和水权交易。一是明晰水权。二是实行差别定额,分类(阶梯)水价,建立分类作物分轮次水量、水费台账。三是建立水权交易中心,搭建水权交易平台,培育建立水市场。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规范水权交易程序,引导用水户开展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 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 2.1 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根据相关资料,试点区必将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长期落实,农业配水在总水量中所占比重逐步降低到70%以下,实行试点区农业用水“封顶”政策,并将水权证100%发放。 2.2 全面精准计量供水 日喀则地区有27个中小型灌区未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目前经土地整理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电网配套完善,已满足配套机智能化计量设施的电力条件。将实现灌区取水量数据监测以及取用水信息远程传输;实现配水信息化、配水轮次化、按农作物生长需求科学配水;通过对水量开采的终端精确计量,促进水资源节约,实现各灌区全信息化管理。 2.3 完善农业水价政策 通过试点项目实施,开展水价成本核算,合理确定水价标准,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建立完善水费管理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节水用水水价形成体系。项目区目前国有水利工程执行水价已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2015年国有水利工程水价标准维持现状,即0.065元/立方米,末级渠系水价2015年一次达到成本水价,即0.0308元/立方米,2020年达到全成本水价。 2.4 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通过建立节水奖励基金,对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发展节水高效作物的用水进行奖励,促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进程,提高用水户主动发展设施农业、特色林果等产业的积极性,达到节水增收的目的。 2.5 建立完善的工程建管体系 目前正在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规划建设,对田间末级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农业灌溉渠系及配套设施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建设管护改革,通过培育新型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制定落实支持政策和配套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管理新机制,建立工程权责明确的管护机制,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形成有利于工程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存未安装计量设施,不能精准计量 日喀则市涉及10个县区、27个中小型灌区,均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中小型灌区数量多,管理人员少,尤其是在灌溉高峰期,无计量设施,导致用水户的正常灌溉,抢水挣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增加了管理难度,所有灌区均需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3.2 农民用水户协会软硬件配套不足 协会运行管理应该具有较为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并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在现有的农民用水户协会中,很大一部分软硬件设施配套不完善, 依托村委会办公,没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办公条件差,同时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较规范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造成管理环节上的漏洞。 3.3 还未建立水权交易平台 日喀则市各灌区还未建立水权交易平台,由于不同灌区、乡镇、协会用水户水量余缺信息缺乏资源共享平台,往往造成短缺水量得不到及时交易补充,节约水量无处可去的尴尬局面。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只能被动开展工作,挫伤了用水户节约水量转移用水成本的积极性。 3.4 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 农业灌区用水计收标准:水库灌区为2元/亩,引水工程灌区为1元/亩。电力提水灌区为2元/亩(电费除外)。现行水价仅为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水价,且水价还未达到全成本收取,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无保障,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经费不足,不利于工程长期效益的发挥。 3.5 工程产权不明晰、管理体系不明确 工程管护主体缺位,存在工程权属界定不明确,管护工作动力不足,造成只用不管、管用脱节;工程管护经费无保障,地方财政相对困难,没有专门列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群众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的主动性不强。此外,工程管护机制还不健全,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专门的工程管护基金还没有建立起来,影响农田水利设施效益的长期发挥。 3.6 引水工程、渠系工程缺乏统筹规划,工程布局不合理 已建的引水工程,在渠线布置、水量分配和进水口设置等方面出现相互干扰的现象,引水口多,布局零乱,建设无序。渠道沿线多处出现大的冲沟和滑坡段,汛期洪水危害特别严重。 4 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对策 4.1 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通过计量设施改造以斗口为单元进行独立计量,斗口作为计量点,计量水量做为水费收取依据。为实现远程实时自动化监控,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计划对项目区1203斗口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立乡镇水利管理站交易分中心4座,配套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200套并修建计量设施管理房140座,以此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资源开采,实现灌区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根本目标。依托安装的地下水IC卡取水计量设施,再江当水利管理所建立机井管理信息化采集系统,在灌区信息化管理中心数据库录入每眼机井。 4.2 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完善初始水权分配方式,强化水权控制和定额管理,形成水权倒逼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与管护的主动性。按照“压减农业用水,节约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保证工业用水”的原则,对各行业用水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制定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将水权逐级分配到灌区、乡镇、协会,明晰到具体用水户和机井、地块,逐户核发水权证。用水户对分配水量按照“节约归已、超用不补、有偿转让”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4.3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超用加价”模式。 “超用加价”模式是指农业灌溉用水超水权、超定额加价收缴水费,低于灌溉用水定额进行节水奖励。农业用水价格仍实行分级管理。 4.4 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为了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和节约用水,项目区将探索建立完善的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重点对节约用水的种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用水户进行补助,激励农民节水,鼓励调整种植结构和生产模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5 结语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正处于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经验总结的关键时期。通过对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切实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为执行新水价提供合理依据,有序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农牧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国强.浅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8(12). [2] 代小平,仵峰,张亮,等.灌区农业水权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03). [3] 王薇,曹景迎,于晓蕾,等.滨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及成效[J].水利发展研究,2018(05). [4] 刘丽华,鲁萍.农业水价改革促进节水农业发展[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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