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议jiànyì tíyì【同】 都兼属动词和名词。作动词时,都指提出主张和想法;作名词时,都有提出的主张和想法的意思。 【异】 “建议”作动词时,侧重指对某事提出有建设性的、可供参考的看法、主张;适用对象一般是事物或行动,多用于下级对上级或个人对领导,或平辈之间;一般只带非名词性宾语。作名词时,侧重指对某事提出的看法、主张;常作“提”、“采纳”的宾语。通用于口语和书面语。[例]他~本周星期六大家去郊游。|他向领导提出了合理化的~。“提议”作为动词时,侧重指提出供大家讨论或征求同意的主张或想法;适用对象可以是事,也可以是人选等;多用于正式的会议、讲话等,一般不用于下对上的场合;可以带动词性或名词性的宾语。作为名词时,侧重指提出的供讨论或征求同意的主张、想法等;常作“赞成”、“赞同”的宾语。多用于书面语。[例]我~下个月全班组织一次诗歌朗诵活动。|大家一致同意他们小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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