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诗的创作
朗诵诗的创作朗诵诗是指适合于个人或集体朗诵的诗歌。它与其它种类诗歌的最显著区别是,它面对的主要是听众而不是读者,追求的是万众应和的情感鼓动力量而不是低吟浅唱的袅袅余音。因此,适应着朗诵诗多是在集体场合下用来直接向群众进行宣传鼓动的特殊性,诗人在写作时就必须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在题材和主题方面,诗人首先应该紧紧扣住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尽量选择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题材;朗诵诗如果单纯地描写身边琐事和把玩微妙的自我情感,就很难在情感底蕴上与广大群众发生共鸣。与此相适应,朗诵诗的主题也应该是鲜明深刻、积极向上、具有打动人心的思想鼓动力量的;这就要求诗人要积极投身到火热的现实斗争生活中去,充分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和理想愿望,才能使自己的作品富有深广的思想内涵和强烈的时代气息。优秀的朗诵诗总是能将诗人的个性化情感与特定时代的情绪氛围巧妙地融合起来,一方面紧紧把握住重大而深刻的思想主题,一方面又给予形象具体的描写抒发,犹如一束艺术折光色彩纷呈,而不是像墙头的标语口号那样一览无余。抗战时期,高兰的著名朗诵诗《哭亡女苏菲》完美地体现了这一点,诗人从自己失去爱女的个人哀痛写起,逐渐扩大升华到对整个民族苦难命运的悲愤哭诉,以及对坚韧顽强、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和英雄气概的热烈赞美。诗人从大处着眼,小处着笔,写小处不琐碎,写大处不空泛,因而在当时的各种群众集会上都收到了极其强烈的艺术效果,对朗诵诗运动的开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朗诵诗可以抒情,可以叙事,但无论采用何种抒写方式,作者都必须紧紧围绕朗诵诗所特有的表演性质而展开诗笔。从艺术效用上看,朗诵诗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戏剧中抒情独白,诗人的情感活动时而高亢奔放,时而含蓄深沉,既丰富强烈又起伏跌宕;内在情绪节奏的快速转折和变化多端,有助于增强听众始终全神贯注,如醉如痴的剧场效果。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听觉艺术的长处,朗诵诗中所表现的情思就不应过于细腻绵密,曲折入微,以免给听众以凝滞隐晦之感。在语言方面,朗诵诗一般适于选用提炼贴近现实生活而又富于表现力的日常生活口语,诗句宜流畅,节奏宜明快,诗人不必把全部精力花在字句的推敲精炼上。朗诵诗创作的核心是如何保持和加强贯注全诗的那种情感气势,以吸引和打动听众,而语言风格的过于含蓄蕴藉却反而容易影响和削弱这种独特的情感鼓动力量。 如果说,朗诵诗对诗体形式的要求一般比较灵活,既可以采用长句或不规则的短句,也可以采用楼梯式诗体,没有什么固定的格式;那么,在韵律节奏方面,朗诵诗则有着很高的要求。可以说,音节的响亮,节奏的明快,韵律的铿锵,是朗诵诗充分发挥听觉艺术长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写作朗诵诗时,作者对此必须给予足够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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