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羹遗母借指官员孝亲。唐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并序》: “游宦三年,愿以君羹遗母。不居一国,欲其昼锦还乡。” ●《左传·隐公元年》: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 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 遗(wei): 赠予。春秋时郑庄公与其母失和,颍考叔在庄公赐食时故意留下肉羹给自己的母亲,以此劝谏庄公,使其母子和好。
君羹遗母【出处】 《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wei)之。’” 【释义】 春秋时郑国人颍考叔听说郑庄公将太后姜氏移居他处,不再相见,就去求见庄公。庄公赐其饮食,颍考叔吃时将肉羹留在一边,庄公问他,他说是为了回去孝敬母亲。使郑庄公受到感悟,又将太后迎回。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 【例词】 舍肉怀归 羹舍肉 君羹遗母 颍叔羹 思遗其亲 【用例】 〔羹舍肉〕 宋·李清照《上枢密韩公》:“何必羹舍肉,便可车载脂。” 〔君羹遗母〕 唐·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游宦三年,愿以君羹遗母。” 〔舍肉怀归〕 宋·苏轼《新茶送签判程朝奉》:“缝衣付与溧阳尉,舍肉怀归颍谷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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