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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俄时期列宁的“领导和决策”
范文

    俞良早

    [摘 要] 列宁领导“决策”的特点是:批评错误的思想倾向,但在决策过程中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形成党的决定;着眼于满足人民利益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进行决策,而不讲究决策过程中“政治表面”的形式;将管理创新与正确决策相结合,以正确决策促进管理创新的成果。上述这些特点对于当代中国人的实践,具有思想启示意义。

    [关键词] 苏俄;决策;民主集中制;人民利益;创新

    [中图分类号] A82,K5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08-0010-10

    这里所谓苏俄时期,是指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苏维埃国家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俄共(布)掌握着苏俄的国家政权,领导着苏俄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列宁,面临严峻的国际国内政治军事形势,面临着摆脱饥荒和恢复国民经济的繁重任务,精心地领导和组织了各方面工作。从当时列宁关于领导“决策”的实践看,可谓颇具特点,对当前中国人实现“中国梦”的实践具有思想启示意义。

    一、 批评错误的思想倾向,但在决策过程中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形成党的决定

    苏维埃政权刚建立时,俄共(布)内就苏俄同德奥帝国主义集团签订和约问题,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决策过程。当时,苏俄同德奥帝国主义集团处于战争状态。由于这场战争原本是帝国主义国家重新瓜分世界的战争;又由于俄国在战争中国力耗尽,人民群众反对战争,要求和平;还由于苏维埃政权只有退出战争,才能有效地巩固自己,进而发展革命胜利的成果。因而1917年底到1918年初,苏维埃政权派出代表团,同德国代表团谈判,希望停止战争和退出战争。在谈判的过程中,德国代表团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如当时被德军占领的地域全部划归德国,苏俄必须向德国付出大数额的战争赔款等等。列宁和党内一部分领导人认为,从巩固苏维埃政权的目的出发,必须接受德国代表团的条件,尽管这个条件对于苏俄来说意味着屈辱和国家巨大的损失。可是就在这时,俄共(布)内出现了一个“左”的机会主义派别即“左派共产主义者”。他们反对列宁关于接受德国代表团的条件和退出战争的意见,要求苏俄继续同德国进行战争,以战争支持德国革命,并且认为德国不可能对苏俄发动大规模的战争,苏维埃政权未有被侵略和被颠覆的危险。列宁严厉地批评了“左派共产主义者”的主张。他指出,“左派共产主义者”说德国马上会爆发革命,苏维埃政权必须以战争支持德国革命,实际上是鼓吹“革命空谈”,以“革命空谈”来帮助德国帝国主义。这一时期,列宁写作的文章有《论革命空谈》《论疥疮》《和平还是战争?》《不幸的和约》《关于立刻签订单独的割地的和约问题的提纲》《沉痛的但是必要的教训》《奇谈与怪论》等等。在这些文章中,列宁指出并批评了“左派共产主义者”的错误主张。可是另一方面,即在形成党的决定或决议时,他未以自己的地位或权力压制不同的意见,而是让不同的意见充分发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行事。如当时党中央就这一问题举行过5次中央全会或类似中央全会。在1918年1月21日的会议上,列宁的主张得到15票支持,“左派共产主义者”的主张得到32票支持;另外一种主张即“不战不和”(不同德国打仗,但也不签订和约)得到16票支持 [1] 6。即便如此,列宁仍坚持继续在党内进行讨论和争论,以求得到思想认识的一致。2月23日党中央再次举行会议讨论此问题。会议表决时,列宁的主张得到7票赞成,同时有4票弃权、4票反对。列宁的主张得到多数票支持,标志着党中央接受了列宁的主张。次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国家权力机关)举行会议,以116票赞成、85票反对、2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苏俄同德国签订和约的决议[1] 18。上述这个决议的形成,显示了列宁决策的特点,即进行批评和思想交锋,以求得统一的认识,按照民主集中制形成正确的决议。

    1920年底至1921年初,俄共(布)内在工会的作用和任务的认识上产生了意见分歧,经过激烈的争论,形成了正确的决议。当时国内战争刚刚结束,苏维埃政权面临着恢复国民经济的重大任务。11月3日,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的托洛茨基在全俄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工会面临着“最深刻的内部危机”,它是由工会在生产中的作用与工会的任务不相适应造成的。要克服这个危机,必须对工会进行整顿,即必须在工会工作中强化战时措施,实行工会军事化。同时必须实行“工会国家化”,即按各个工业部门把工会融合在一起,使之形成为一个“联合体”,赋予这个联合体管理经济的行政职能。换言之,由工会取代国家的经济管理机关,进行经济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他的这个讲话引起了关于工会问题的大讨论。当即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主席站起来反对托洛茨基的意见。11月8-9日、12月7日,俄共(布)举行两次中央全会,讨论此问题,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且争论愈演愈烈。12月24日,再次举行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将工会问题提交全党讨论,并要求在即将举行的党的代表大会上展开讨论,以形成统一的认识和通过正确的决议。于是,党内有8个派别提出了自己关于工会问题的纲领。如有列宁、季诺维也夫、托姆斯基等人签署的“十人纲领”,有托洛茨基派、“缓冲集团”“工人反对派”“民主集中派”、诺根派等等。各个派别分别在报刊上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意见。为此,1921年1月19日列宁公开发表了《党内危机》一文,评述了工会问题争论的过程,批评了一些派别的错误观点。同时他作了题为《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的错误》的演说,还作了《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和布哈林同志的错误》的演说,批评了托洛茨基和布哈林在工会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托洛茨基和其他各个派别的领导人也都公开发表文章或作演说,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列宁思想中,工会是一所学校,是工人群众学习管理的学校。它也是一座桥梁,即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或者说是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显然,这个思想和主张是正确的和科学的。按照托洛茨基的意见,使工会国家化,赋予工会管理经济的职能,则工会、国家机关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会难以处理。可是列宁并未对不同的意见或者说不正确的意见采取打压的措施,而是让其充分地发表出来。当然这个问题最后的解决,即形成思想认识统一的决议,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实施的。3月8-16日,俄共(布)举行第十次代表大会。列宁致开幕词并代表中央委员会作总结报告,季诺维也夫代表“十人纲领”及其拥护者作报告,托洛茨基作副报告,另有一人代表“工人反对派”作副报告。各派还有两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阐述其观点。然后进行表决,结果是:336票拥护“十人纲领”即以列宁为首的中央领导人的纲领,50票支持托洛茨基的纲领,18票支持“工人反对派”的纲领[1] 193。据此,大会选举产生了工会问题决议起草委员会,以“十人纲领”为基础,起草了《关于工会的作用和任务》的决议草案,付诸大会表决。大会通过了这一决议案。至此,列宁关于工会问题的正确主张被党所接受。这个事例证明了列宁关于批评错误的思想或主张的正确性,彰显了列宁不打压不同意见或不正确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形成党的决议的决策特点。

    不难看出,对错误思想倾向的批评,是正确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前提。如前所述,列宁批评了“左派共产主义者”的“革命空谈”,指出了“革命空谈”的危害性,明辨了是非,才能用正确的思想统一全党的认识。列宁批评了托洛茨基“工会国家化”的主张,认为它混淆了党、苏维埃政权机关、工会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否定了工会的作用。这样,才可以用正确的观点统一全党的思想。由此可见,对错误思想倾向或主张的批评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需要充分地注意到,在批评错误思想倾向的过程中,不能将其他的观点和主张(即使是正确的观点和主张)强加于人。必须进行耐心的思想工作,包括展开批评和思想交锋,使工作对象自觉地接受正确的观点和主张。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党的领导人不能利用某种地位和权力,强行通过某项决议。以民主集中制形成党的正确决议,是100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尤其是列宁缔造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留下的宝贵经验。当前,中国共产党正领导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个伟大的事业,需要党的领导。党只有正确地进行决策,制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才能领导人民实现伟大的目标。借鉴上述列宁的实践经验,对于党正确地进行决策并领导人民走向伟大的目标,其作用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着眼于满足人民的利益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进行决策,而不讲究决策过程中“政治表面”的形式

    着眼于满足人民的利益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进行决策,指以人民的利益要求作为决策的依据和指导方针,决策的效果能够满足人民的利益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不讲究决策过程中的“政治表面”形式,指不计较从表面上看这个决策是否符合无产阶级政治的要求,也许可以用邓小平的一句话来解释,即“不争论姓资姓社”的问题。这也是列宁“领导与决策”实践的一个特点。

    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列宁和俄共(布)着眼于农民的利益要求进行决策,实施了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纲领。在十月革命以前即准备革命的过程中,列宁和党主张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实施土地国有化的政策。实施土地国有化,意味着国家政权可以实施大规模使用土地的经济措施,如创办国营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等。可是,在十月革命胜利和苏维埃政权建立时,他们却未实施土地国有化的政策。由于俄国广大的农民希望个人拥有土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列宁和俄共(布)满足了农民的这一利益要求和愿望。当时由列宁亲自起草并由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法令》写道:地主的田庄以及一切皇族、寺院和教会的土地,连同所有的耕畜、农具、农用建筑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必须按照农民的意愿将土地分配给一切希望得到土地和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民。列宁起草这个《土地法令》并领导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这个法令的过程,是一个决策的过程。这个决策过程充分说明,他是根据广大农民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进行决策的,或者说是着眼于满足农民的利益要求进行决策的。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列宁起草的《土地法令》的结尾部,附有一个《农民的土地问题委托书》。该委托书是某报社编辑部根据242份地方农民委托书而拟定的。委托书强调,一切土地分配给一切耕种土地的农民使用;凡愿意以自己的劳动、依靠家庭成员的帮助使用土地的人,均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应当平均使用,即应根据当地条件,将土地平均地分配给农民使用。一定时期以后,应根据人口的增加或减少、农业生产率和经营水平的提高,重新分配土地。事实说明,242份来自各个地方的农民土地问题委托书,满载着千千万万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这些愿望和要求,演变和综合成为上述某报社拟定的《农民的土地问题委托书》。这份委托书凝结着千千万万农民的利益和心愿。列宁将此委托书附在自己起草的法令结尾处,要求各个地方苏维埃政权按照此委托书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如同列宁当时所指出的:“这个委托书的全部内容表达了全俄绝大多数觉悟农民的绝对意志,应立即宣布为临时法律”[2] 20。可以看出,在列宁的心目中,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处于何等之高的地位!

    还值得指出的是,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的主张,是俄国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革命党提出的。这个政党宣布自己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私有者农民的利益。他们在十月革命前提出了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的纲领,但是这个纲领没有能够实现。列宁和俄共(布)决定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可以说是接受和实施了小资产阶级政党的土地纲领。当时,党内有人对此持有不同意见。如当列宁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土地法令》时,台下有人喊叫说:这个法令和委托书是社会革命党人拟定的!列宁回应说:“就让它这样吧。谁拟定的不都是一样吗?我们既是民主政府,就不能漠视下层人民群众的决定,即使我们并不同意。”“我们应当跟随着实际生活前进,我们应当让人民群众享有发挥创造精神的充分自由。”[2] 20“至于究竟是按照我们的方式,还是按照社会革命党人纲领所规定的方式,并不是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在于使农民坚信农村中再不会有地主了,一切问题将由农民自己来解决,他们的生活将由他们自己来安排。”[2] 21这里的思想表达得十分清楚,如果能够满足农民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让农民有生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那么,无产阶级政党就不怕实行小资产阶级政党的土地纲领,当然不必讲究政治上的表面形式。

    在苏俄国内战争时期,战争和饥荒威胁着苏维埃政权,以合适的手段收集到必需的粮食,是摆在列宁和俄共(布)面前的重大任务,而就征粮工作进行正确的决策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在进入国内战争时期以前,苏俄已经实施了粮食贸易国家垄断制,不允许私人买卖粮食。国内战争爆发后,随着粮食危机的加剧,开始实施余粮收集制,即规定农民必须将本家庭成员消费必需数量外的粮食卖给国家。众所周知,余粮收集制对农民施加政治压力,迫使农民向国家出售“余粮”。它是列宁和苏维埃政权在当时形势下的一种无奈的选择。这个决策体现出强制的精神。可是,人们有所不知的是,余粮收集制的决策中还体现着另一种精神,即在收集粮食的过程中必须尽量维护贫苦农民利益。例如,按照列宁的设想,国家政权将以工业品同农民交换粮食,并且在交换的过程中照顾贫苦农民的利益。1918年7月,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中指出,人民委员会已经调拨10亿卢布,用来收购纺织品,准备运往农村,同农民交换粮食。征粮队在同农民交换粮食的过程中,应把纺织品的价格降低一半即降价50%,再同农民交换。这就是他所说的:“要知道我们是把纺织品按50%的价格,即按半价卖给农民的。”“粮食、纺织品和工具不能落到投机商手里,而首先得给贫苦农民。”“一定要使贫苦农民从粮食和纺织品的分配中得到好处,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共和国都没有尝试过的,而现在我们正在尝试着这样做。”[3] 484这里列宁强调一定要让贫苦农民在征粮工作过程中得到好处,证明余粮收集制的决策体现着维护农民利益特别是维护贫苦农民利益的精神,从而证明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进行决策是列宁决策实践的特点之一。

    苏俄实施新经济政策,是列宁维护人民利益特别是维护农民利益的另一个重要的决策。在国内战争过程中,由于战争的环境和实施战时非常措施,包括实施上述余粮收集制,人民群众的生活极为困苦。战争结束后即1921年3月,列宁领导俄共(布)十大作出决策,苏俄停止战时非常措施,实施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内容包括以粮食税制取代余粮收集制,允许自由贸易,支持小农经济和城市私人小工业企业的发展,将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出租给外国资本家、由他们到苏俄来经营这些企业。这些经济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迅速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进而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条件。例如,以粮食税制取代余粮收集制后,农民只需要将粮食收成的一部分作为实物税上交给国家,自己占有税后的大部分粮食和其他劳动成果。可以自由贸易,即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劳动产品,购买自己消费必需的工业品和发展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因而改变了过去全部“余粮”必需“出售”给国家的状况,也改变了不能自由贸易和商品交换的状况。国家允许和支持城市私人小工业企业的发展,使它们尽快生产出日常生活用品,以满足农民和城市居民商品交换和改善生活的需要。国家将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出租给外国资本家,由他们来恢复这些企业的生产,外国资本家可以得到大部分产品,苏维埃国家也能得到一部分产品,用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求。可见,实施新经济政策,是一个着眼于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决策,是一个维护人民利益的决策。关于这个问题,列宁在党的十大期间起草的有关决议草案中指出:“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要求全党,要求所有党的机关和苏维埃机关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并且立即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竭力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他们的困苦。”[4] 76“第十次代表大会责成中央委员会通过人民委员会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采取同上述措施类似的措施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4] 77。列宁在稍后写作的《论粮食税》一书中还指出:“1921年春天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形势:要求必须立刻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4] 207可以看出,迅速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条件,是列宁作出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决策着眼点或者说思想出发点。

    苏俄实施新经济政策,自然遭到非马克思主义政治派别的诋毁和攻击,也遭到党内某些人的误解。上述政策的实施,使得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在国内增长起来。革命后逃往国外的孟什维克说,“布尔什维克走回头路,又回到了资本主义,这样他们就完蛋了”。外国的某些非马克思主义派别的人物也说,“布尔什维克现在不相信工人阶级了”。针对这些政治派别的诋毁和攻击,列宁说:我们并不轻视危险;我们对工人和农民说,危险很大,要更加团结、沉着、冷静,要藐视和抛开那些持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观点的人,要抛开那些惊惶失措和喜欢空喊的人;靠无产阶级的革命精神能够干出一番事业来。这深刻地说明,列宁对新经济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既不为非科学的、危言耸听的诋毁所动摇,也不为现实生活中资本主义因素滋生和增长的现象而退缩。他继续坚持着通过新经济政策改善人民生活的正确决策。党内有的人对于新经济政策也缺乏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对于租让制缺乏正确的认识。他们说,我们可以自己想办法来发展,干嘛把国外的资本家叫进来,老工人不能再忍受资本家的剥削。列宁批评这种言论反映了“地方爱国主义”“行会爱国主义”“巴库的地方主义”(巴库的某些领导人反对将巴库的油田出租给外国资本家),认为如果不反对这种“地方爱国主义”“行会爱国主义”和“巴库的地方主义”,不把外国资本吸收到租让企业中来,那么,就谈不上改善苏俄的经济状况。他说,必须下定决心,同旧的习惯决裂,继续坚持新经济政策。

    着眼于满足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进行决策,意味着在历史发展的重要时刻,在人民群众对生活怀有希望、发出呼喊的时候,党和国家的领导者能够遵从人民的愿望和呼声,进行决策,或者说选择同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相一致的方针和政策。这样做,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如前所述,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关于如何解决农民对土地要求的问题上,在国内战争时期关于收集粮食的过程中如何照顾贫苦农民利益的问题上,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如何迅速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问题上,进行正确的决策。遵从人民的意愿进行决策,满足了人民的利益要求,但是从“政治表面”上看,或者说从形式上看,也许是难以被人理解的。如列宁决定实施新经济政策,被有的人认为是走了回头路,回到了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党的事业完蛋了。这就要求党和国家领导者对自己的事业有充分自信,坚持自己的决策不动摇。列宁的实践具有这样的特点,他为当今的共产党人树立了榜样。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需要学习和借鉴列宁当时的实践,着眼于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进行决策,有力地推动当前实践的进程。

    三、将管理创新与正确决策相结合,以正确决策促进管理创新的成果

    在苏俄时期,党和国家政权怎样组织和管理经济、政治和文化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列宁,必须本着创新的精神,领导党和人民探索前进的道路,既要进行管理方式上的创新,又要进行正确的决策。

    1918年春,列宁就苏俄如何赎买资本家并加强企业管理阐述了必须“创新”的思想,并进行了正确的决策。当时列宁的基本设想是:不剥夺资本家,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对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实行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即由苏维埃国家政权同资本主义企业建立一定的联系,引导企业尽可能地朝着有利于国家和有利于人民利益的方向开展生产和经营。在此过程中,对那些愿意接受苏维埃政权领导的资本家以及“旧的”管理人员实行特殊的“赎买”,即团结他们,使用他们,发挥他们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这时,党内一些思想“左倾”的人物站出来,反对列宁的设想。他们主张对苏俄国内所有的资本家实行“赎买”,即以钱财将工厂、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买过来,通过这种赎买把全部资本主义企业变成公有制企业,完成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他们记得马克思曾经说过,在一定的条件下工人阶级可以通过赎买的办法摆脱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列宁针对他们的意见指出,马克思的话是19世纪70年代就英国的情况而言的。当时英国没有强大的官僚军事机器,英国资本家具有妥协的习惯,英国无产阶级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高。所以在当时的英国有可能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变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公有制。眼下苏俄的情况同那时英国的情况大不一样。思想“左倾”的人物把马克思的话语搬到现实中来,搬到苏俄的条件下,这是教条主义,这是“被书本知识塞满头脑”的结果。列宁指出:“所以马克思说,在一定条件下,工人决不拒绝向资产阶级赎买。至于变革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马克思没有束缚自己的手脚,也没有束缚未来的社会主义革命活动家的手脚,他非常懂得在变革时会有怎样多的新问题发生,在变革进程中整个情况会怎样变化,在变革进程中情况会怎样频繁而剧烈地变化。”[3] 283他的意见是,根据苏俄现在的情况,必须在管理上创新,一方面对那些不文明的资本家,对那些不肯接受苏维埃政权领导并从事破坏活动的资本家进行打击,包括剥夺他们的财产。另一方面需要对文明的资本家,对愿意接受苏维埃政权领导并积极参与国家资本主义的资本家实行特殊的赎买,即同他们谋求妥协,不剥夺他们的财产,让他们继续管理生产,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可以说,对文明的资本家实行特殊的赎买,就是列宁当时提出的管理方式的创新。关于这个问题,列宁在同年4月29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作了报告,这次会议就赞成列宁的意见通过了相关的决议。列宁的思想以及相关决议推动了实践,当时制革企业、纺织企业和制糖企业较好地实施了国家资本主义,较好地发挥了资本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这说明,正确的决策促进了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生产实践的发展。

    在苏俄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就建设红军进行了重要的理论创新,并且作出了一系列正确的决策。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有一个打碎旧国家机器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无产阶级在革命的过程中必须以革命暴力击毁旧国家的官僚机器和军事机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必须实现巴黎公社的原则,其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必须以全民的武装取代常备军,或者说不得再建立正规军、常备军。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有深刻的理解。他在十月革命前夕完成的名著《国家与革命》中反复地阐述了关于打碎旧国家机器的理论。可是十月革命后的现实向列宁和俄共(布)提出了新课题。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像马克思和列宁原来预想的那样,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同时取得胜利。在俄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时,欧洲其他的国家仍然是资产阶级国家或者帝国主义国家。这些国家派谴大批军队进攻苏俄,力图颠覆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要抵抗帝国主义国家的武力进攻,必须建立自己的军队。这时进行探索和建立红军的任务提上了日程。列宁1918年1月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建立红军是社会主义史上从没有出现过的任务,我们必须面对这一任务,必须探索和前进。他领导俄共(布)和苏维埃政权果断决策,建立红军,开赴前线,同敌人作战。同年10月初,他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论及粮食工作时说:“同样,我们要百倍努力做好组建无产阶级红军的工作。”“我们原来决定到春天建立起一支100万人的军队,现在我们需要一支300万人的军队。我们能够有这样一支军队。我们一定会有这样一支军队。”[5] 100在组建红军过程中,列宁主张发挥旧军事专家的作用,如吸收沙俄时期的旧军事专家到红军部队担任军事指挥员,条件是他们不反对苏维埃政权。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使红军脱离党的领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列宁建议在红军里设立政治委员制度,选拔优秀的工人党员到红军部队担任政治委员,规定红军重要的军事行动必须由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委员同时签署命令才可进行。上述列宁的思想和理论,在无产阶级军队建设史上具有创新的意义。他的上述思想均形成为党和苏维埃政权的重要决定,有效地促进了红军的建设和作战。这个事实的意义在于,在思想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正确的决策,正确的决策促进和发展了思想创新、理论创新的成果。

    创新是人世间万事万物生命力的源泉,是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基本动因之所在。苏俄新政权建立后,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里逐渐用新制度取代旧制度。达到这个目的,依赖于制度的创新和管理方法的创新。这里所谓的创新,一是指苏俄建立的制度和管理方法不同于旧俄国的制度和管理方法,二是指苏俄建立的制度和管理方法不同于同一时期别国的制度和管理方法。之所以必须如此,这是由苏俄当时情况的特殊性决定的。只有坚持了创新,苏俄的新政权才有生命力。如前所述,列宁在建立国家资本主义和发挥文明资本家的作用的管理方法上进行了创新,在要不要建立无产阶级军队和怎样建立无产阶级军队的问题上进行了创新,在这些问题上为苏维埃政权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力量源泉。并且他就这些创新性的思想和理论进行决策,形成了党和国家政权的一个个决定和决议,变成为方针和政策,推动和促进了实践,发展了无产阶级事业,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时下,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力举创新,源源不断地获取力量,并且进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大大促进了人民的实践,使得改革航船愈益接近伟大的目标。这说明,当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创新和决策的实践与上述列宁的实践是一脉相承的,是列宁的思想和实践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宝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长编:第3卷[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

    [2]列 宁.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列 宁.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4]列 宁.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列 宁.列宁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马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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