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金融环境现状的问题与对策 |
范文 | 崔俊杰 摘要:构建良好的风险控制和失责追究制度,不断的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管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了解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实质需求,通过对金融生态体系的进一步分析来明确行政监管职能和监管主体的具体要求,将动态评估和全方位的评估相结合,积极的规避对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各类影响因素和金融主体,通过维护生态体系和金融生态平衡来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更好的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金融生态;问题分析 一、金融生态 金融与生态之间的结合是金融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成果和研究方向。其中,金融生态主要是指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不同生产要素,产品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作为一个重要的系统运作模式,金融生态所涉及的内容和形式十分的复杂。如果站在宏观的角度对金融生态进行分析,那么金融生态主要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相关的各类影响要素的总和,具体包括地理、文化、人口、经济、政治等不同的影响要素。这些要素对金融业自身的稳定运作意义重大,是金融业在长期发展和生存过程中的基础和依据。如果从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那么金融生态主要以微观场面的金融环境为核心,具体包括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利益、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计信用、社会体系、企业客户、个人客户、改革审计准则,另外还包括商业文化和中介服务体系。 二、金融生态的特征 首先,金融生态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与其他的生态组织形式一样,金融生态也涉及许多的社会因子,大部分的因素之间联系相对较为紧密,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这些关联性主要体现在不同的金融活动之中。每一个活动的参与主体都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配合来实现与外部活动之间的紧密互动,通过对关联性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可以了解金融生态系统的具体运作要求,保障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和稳定建设。其次,金融生态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社会特征、经济条件、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存在较大的区分。在形式多样的外部环境运作的过程之中,金融生态的内部模式和运作内容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实际的金融生态的外部形势差异较大。为了能够真正的在不同外部环境之中实现自身的稳定发展,金融活动主体需要不断的实现自身的改革,灵活的调整现有的交易策略和交易原则,以此来更好的适应与外部环境的变动需求,积极的规避相应的运作风险。 三、我国金融生态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被严重破坏 首先,在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过程之中,我国出台了许多的管制措施和保护策略,这些策略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业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同时也难以真正的提高金融机制的创新能力和强化能力。通过对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和业务创新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金融竞争力与其他国家之间还存在许多的区分。另外,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作时,生态与金融实践决策、政策、金融方针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脱节现象,难以真正地发挥金融政策的指导作用,实际的金融运营效率较差。各级财政和中央银行出台了许多的救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金融机构的预算约束机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大部分的机制全面软化,同时金融机构也产生了许多的不足和障碍,大部分的问题只能够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因此金融机构在实践运作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最后,国家执行的信用担保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目前市场金融的自由竞争原则,导致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无法发挥作用,许多金融机构在实践运作时出现的严重资不抵债和企业经营不善的现象,最终使得整个金融生态体系被严重的恶化。 (二)融资方式失调,风险相对集中 結合相关的实践调查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发展使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比例失调等现象。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直接融资在现有的融资主体之中所占有的比重偏低,大部分主要以银行和其他的金融贷款为主,最终导致现有的信贷资产风险十分的集中。另外对于我国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来说,接连的股灾、债灾之后,两市呈现一定萎缩态势,投资者缺乏相应的投资动力,同时所采取的投资工具过于单一和传统,这些都使得金融生态受到了破坏,无法保障整个生态运作的平衡度和稳定性。 (三)金融产权的制度性缺陷阻碍和扭曲了有生命力的金融主体的健康发展 从目前来看,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和产权主要以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公有制在现有的金融机制之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其他产权主体难以积极的参与金融机制的运作之中,无法结合基本法律规定和机制运作的实施情况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因此在实践工作时,许多的金融机构名义上以股份制为核心,但是实质上则是属于私人所有。这种运作模式,使得许多企业不需要承担一定的控制责任,最终导致内部人员在控制和管理时出现了许多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问题,这些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主体的稳定发展,难以保证金融主体实现合理的运作。 (四)现有的金融生态环境严重危害金融生态的平衡和优化 尽管一直以来我国不断的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运作,积极的构建完善的金融运作机制,但是现有的金融生态外部环境严重影响了金融生态的平衡发展和优化升级。首先,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法律的滞后导致现有的道德风险持续的增加,如果站在更加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那么在实现金融市场运作时我国还缺乏良好的金融机构破产法,为了真正的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有效的维护投资者个人的合法权益,监管当局不得不直接为一些存在资金问题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援助。 四、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改进和优化的路径选择 要想真正的突破目前金融生态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我国除了需要了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实质情况之外,还需要了解金融机构的生命力,分析金融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首先,不断的完善现有的金融生态外部环境,积极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针对金融生态所存在的各类不足积极地配置法律法规资源。不可否认,一个完善的金融机构破产运作机制和程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和建设,积极的维护金融机构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2). [2]陈国丽.论构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法制保障[J].法制与社会, 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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