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依法治疆重在培育法治信仰 |
范文 | 黄志贵 摘要: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培育法治信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基础。本文针对新形势下新疆法治信仰缺失的现实表现进行简要分析,对如何培育法治信仰,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出了对策思考。 关键词:依法治疆 法治信仰 法治文化 培育 2014年,是一个叫响法治中国最强音的年份。这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设计蓝图,被老百姓称为“法治建设的春天”;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新疆建设的新征程。而培育法治信仰,是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基础。 一、法治信仰是依法治疆的精神之基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说,法律要想发挥作用,需要社会信仰法律。所以,依法治疆的根本就在于让法治精神融入民族精神,让法治文化汇入社会文化,真正树立全民的法治信仰,铸造起依法治疆的精神之基。 二、当前新疆法治信仰缺失的现实表现 近几年,“一反两讲”的法治理念在大力宣传和实践中逐渐深入人心,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由于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特殊性,新疆一些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治信仰缺失,主要表现为: (一)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 现实生活中,在新疆一些地方的立案难、判决不公、执行没有保障,再加上程序复杂、时间长、费用高,使得法律维权途径还不够通畅,尤其是一些司法腐败现象的出现,让一些群众很难相信法律能够成为自己的保护神。相反,信访渠道却不受时间、证据、步骤、方式的限制,而且不必缴纳相关费用,甚至有时候所得权益会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所以信访就成了群众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在他们看来,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能解决,在某些老百姓眼中,“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访”甚至大过于“法”。所以,“黑头文件(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如空头文件(领导批条)”。于是,拦车告状、越级上访、聚众闹访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信教不信法、教大于法 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群众多信奉伊斯兰教,部分信教群众思想和行为上存在“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教大于法”等现象。常常在懵懵懂懂中违法,糊里糊涂中犯法。 泛东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思想一向推崇所谓“圣战”等的影响,使个别公民因文化素质低、受极端宗教势力干扰,易受“三股势力”的民族分裂分子蒙蔽,而做出“轻视法律、践踏人权”的反人类、反人道、反社会等违反法律的事。 新疆是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蒙古族、锡伯族、塔吉克族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大多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及风俗习惯等。与内地沿海省份相比,虽然资源丰富、地广人稀,但是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科技发展水平不高,居住相对分散,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尤其普法教育开展的相对还不平衡,有关少数民族的法律出版物、可读法律书籍发行有限,造成个别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薄弱等问题。 (三)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由于受到两千多年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新疆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人治、不善法治,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喜欢发号施令;有的把法律当成累赘,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程序太多,效率太低,不如行政命令用的顺手;有的把领导指示、长官意识凌驾于法律之上,认为领导的说法就是王法;有的自以为是,唯我独尊,心中无党纪,公然宣称在这个地方我就是法;有的牛气冲天,骄横霸道,在自己一亩三分地,老子说了算,甚至把一个地方、部门搞成了家天下,简直就是土垒子,土皇帝,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的破坏,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各族群众法治信仰的缺失,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了阻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因此,我们要凝聚发展的正能量,依法治疆重要的是培育全民法治信仰。 三、培育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新疆 (一)维护法律权威,培育法治信仰 良法善治是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比如,“醉驾入刑”实行三年多,现在,“喝酒不开车”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就可以说明一部善法能起到怎样的作用。法令行则国治。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良法善治的实证。 公正、严格执法是基石。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损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奠定起全民信仰的坚厚基石。 畅通法治渠道是重点。要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积极推进阳光信访,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引导和支持各族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健全法制制度是保障。形成法治信仰还有赖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信法的相关制度,营造党员干部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育法治信仰 创新宣传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到群众中去,设立村居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可以设立法治故事大讲堂,用真人真事普及法律知识;可以开通法律直通车,选择涉及群众权益较多的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等各种类型的案件,到群众中办案,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了解法律、用好法律。通过法治知识的宣传,新疆各族群众都必须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这一“法律红线”——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只要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只要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活动,都要坚决依法惩处! 丰富教育内容,增强用法意识。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让宪法和法律根植于民族群众的心中,使少数民族群众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自觉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二是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宗教、民事、行政方面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国家法》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新疆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中大力宣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提高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凡是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坚决不做。 弘扬法治文化,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二是坚持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与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相融合,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三是发挥主流媒体法制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大公益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使法制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四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全疆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法治真正融入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培育法治信仰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新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必须自觉地从思想上信仰、从行动上尊奉依法治疆方略,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信仰是法治的支撑。培育法治信仰,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全疆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社会的大环境才能得以形成,法治也才能成为植根人民心中的信仰,法治新疆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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