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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美电力市场交易制度差异分析与研究
范文

    任玉强

    摘要:2017年,中美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对美国西弗吉尼亚页岩气全产业链合作项目”备忘录,其中一部分为页岩气发电项目,以西弗吉尼亚页岩气作为燃料进行电力能源生产。电力能源的销售与交易在中美两国具有明显的制度和政策差异,此差异必不可免会对页岩气项目的投资带来一定的法律和市场风险。因此,本文主要对中美两国电力能源市场交易制度差异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中美 电力市场 交易制度 对外投资

    中图分类号:F416.2 文献标识码:A

    1 中国电力市场分析

    1.1概述

    目前中国的发用电计划还未完全放开,只有部分发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计划电量在发电环节仍执行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新能源上网电价、脱硫脱硝电价等统一政府定价机制;市场电量由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方和售电主体及用户通过协商或者竞价等方式自主决定。

    从市场范围看,目前中国电力市场体系分为区域和省域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促进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省域电力市场主要开展省域内电力交易。

    以山东省为例,其电力交易机构为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采用的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制,相对独立运行。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负责市场主体注册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1.2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目前中国的电力市场只有中长期市场交易,现货市场只在部分省域开始进行试点。

    1.2.1交易品种、周期和方式

    以山东省为列,其电力中长期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直接交易电量为电力用户使用的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量。合同电量是指发电企业的基数合同电量、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辅助服务是指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等。

    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按年度和月度开展。

    电力中长期交易可以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方式。目前,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以双边协商交易方式为主、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为辅,现阶段主要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月度双边协商交易方式为主、月度挂牌交易方式为辅;辅助服务交易采取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2.2价格机制

    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形成。

    双边协商交易价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集中竞价交易按照统一出清价格确定,挂牌交易以挂牌成交价格结算。

    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且符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直接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谷电价按分时电价政策确定。

    跨省跨區电能交易的受电落地价格由成交价格(送电价格)、输电价格(费用)和输电损耗构成。成交价格根据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等方式确定。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价格为合同电量的双方协商或挂牌成交价格。原有合同的结算价格保持不变。省内合同电量转让、回购以及跨省跨区合同回购不收取输电费和线损。跨省跨区合同转让按照实际情况收取输电费和线损。

    参与AGC服务的机组按照调用机组报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补偿,参与调峰服务的机组按照调用机组每档报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补偿。

    1.2.3输配电价

    中国的输配电价采用的是“引入激励机制的投资回报率管制”模式。输配电价一电度电价+容量电价。

    以山东省为例,其输配电价实行事前核定,由省物价局进行核定,每三年一个监管周期。每月15日前,山东省电网向省物价局报送输配电价执行情况及企业月度经营状况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监管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和输配电价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在“输配电价模式”下的电力市场价格一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基金附加。基金附加包含农网还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2美国电力市场分析

    2.1概述

    本页岩气发电项目位于西弗吉尼亚州,所处的电力市场为PJM电力市场,本部分以PJM电力市场为例进行分析。

    PJMINT.L.L.C.(简称为PJM)是经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批准,于1997的3月31日成立的一个非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它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系统运营商(ISO)。PJM目前负责美国13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电力系统的运行与管理。PJM不拥有输电资产,作为一个区域输电组织,PJM负责本区域电网的协调与控制,管理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并规划电网的扩容以保障系统可靠性并减轻阻塞。

    PJM的机构设置,包括用户组织、市场成员代表委员会、输电网所有者协议管理委员会、可靠性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能量委员会、运营委员会、决策审查咨询委员会和董事会。在电力市场设计中,PJM区域电力市场的规则充分考虑保障市场参与者的选择权利,同时赋予PJM极大的市场干预力。

    2.2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2.2.1期货市场

    按照时间进行区分,主要包含长、中、短三期。其中短期主要为1天到1个月以内;中期主要为1个月到1年以内;长期则主要大于1年以上。一般而言,次日市场根据概念范围,划归为短期期货市场;中长期期货则主要是基于协议来约束不同成员之间的行为交易模式,按照节点边际电价LMP来进行交易,在运行模式中可以进行转让处理。

    2.2.2次日电力市场

    在当前电力市场中,每曰早8点至12点可以向PJM-OI来进行提交第二日的市场投标规划;在12点至14点需要结合有关系统来规定市场成员,对综合规划来进行有效评估,其中主要包含气候条件、需求分析、发电机组、输电线路等,在综合评估完成后,选择最为经济、最为有效的运行模式。在下午2点至4点期间,来将分析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通报给各个成员;在下午4点至第二早八点期间,可以根据可靠性、经济性、稳定性等进行适度调整。

    2.2.3实时市场

    它是一个均衡博弈的市场,主要用来解决市场交易系统中存在的突发性事件,一般按照每5min的频率来进行清算。

    2.2.4容量市场

    PJM容量市场目前采用可靠性定价模式( RPM)。RPM市场是由多重拍卖市场组成,包括一个基本拍卖市场、三个后续追加拍卖市场和一个双边市场。基本拍卖市场在容量交付年的前三年5月举行。在基本拍卖市场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预测信息的更新,在每个容量交付年之前,RPM还通过三次追加拍卖来修正和协调市场变化的需要。RPM允许市场内售电公司通过自有机组或双边交易购买容量。

    2.2.5输电服务及阻塞管理

    在当前PJM市场体系中,功能性分离是当前的一种运转模式,也就是输电的经营权划归为PJM,而所有权仍保持不变,网内的成员可以自由参与至PJM市场体系中。

    PJM市场类型主要包含点对点及网络服务,其中后者根据时间区间不同,分为短期及长期两种;基于服务类型不同,分为流动及固定两种等。输电价格采用统一标准进行定制,电费比率按照PJM-01的方式来进行确定,并将其进行公示。点对点输电服务主要是基于覆盖的有效面积进行划分,按照不同的时间周期来确定相应的容量费率。为最大程度规避节点边际价格来对输电网络形成的阻塞,目前主要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包含三种:发电供应方及负荷需求方两者共同确定阻塞成本;LMP结算用于发电母线的节点位置;LMP支付则主要用于负荷方进行处理。

    除了按照上述管理措施外,为最大程度消除阻塞成本不稳定而带来的市场价格波动状况,需要事先向PJM联络进行协同申请,经过批准后来进一步获取FRT,从而可保证不会由于输电阻塞而产生成本不断叠加的状况。

    2.2.6辅助服务市场

    美国电力市场的辅助服务主要包含电压支持、AGC、旋转/非旋转备用及黑启动等。后续這四种服务模式需要通过竞拍方式来进行获取。在运行之中,市场上的参与主体分别来提交备用电量及备用容量的价格需求,无论是否得到系统的调度,均将获取一笔可观的电费,被调度时还将得到一笔电量电费。

    3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电力市场的现状、机构设置和交易规则,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美国的电力市场已经十分成熟,是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而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才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规则刚刚制定和运行。

    中国电力市场的交易规则均由政府来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省属的电力交易中心是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各省的电力交易中心也不是完全独立的机构。而对美国PJM电力市场来说,PJM是一个独立系统运营商,负责本区域电网的协调与控制,管理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并规划电网的扩容以保障系统可靠性并减轻阻塞。在电力市场设计中,政府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甚微。

    中国目前的市场交易电量还不足全社会电量的50%,其余计划电量仍采用政府统一定价机制。而美国100%为市场交易电量,电价均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目前中国的电力市场只有中长期市场交易,交易品种和方式比较单一,现货交易仅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距离实现成熟的现货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反观美国PJM电力市场,已经允许其市场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日前交易、实时交易、辅助服务和容量交易,并提供输电服务及阻塞管理,电力市场具有充分的竞争性。

    综上,对于国家能源集团对美投资页岩气发电项目,我们要充分熟悉和掌握美国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和交易制度,从而降低因中美两国电力市场交易制度差异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蔡东东.新形势下电力市场营销模式与新型电价体系[J].科技经济导刊,2016( 22):195.

    [2]刘冠池,刘志刚.英国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及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示[J].电子世界,2016( 16):10-11.

    [3]邵常政,丁一,宋永华,李亚平.典型新兴市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及借鉴意义[J].南方电网技术,2015( 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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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