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双一流”背景下博士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模型研究 |
范文 | 吴瑞华 摘要:高校“双一流”建设是我国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国家战略。制定博士招生指标动态调整办法、选定博士招生指标测算体系,构建博士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模型,合理分配博士招生计划,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高校“双一流”建设服务。 关键词:“双一流”;博士招生;动态调整模型一、“双一流”背景要求变革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在“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为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议中《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同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即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2018年8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教研[2018]5号文——《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培养支持计划,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等相衔接的新路径”。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一直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计划分配模型。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基准规模测算为基础推进分类管理,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基准规模测算选定了5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作为测算各单位博士研究生基准规模的主要因素[1]。该模型中的部分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双一流”高校建设的需求,如一级指标中没有学科建设这个重要的评价指标,仅仅在一级指标“科研平台”下设二级指标——重点学科(权重为04),这显然与当前“双一流”高校建设中“以学科为基础,更加注重结构布局的优化协调,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更加注重資源的有效集成和配置,统筹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不符,也与当前“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价指标体系不符;再如一级指标中效益指标下设有“百篇优博(权重为03)”,然而,2013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教育厅已经不再开展“全国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简称“全国百篇”)的评选工作。同时,教研[2018]5号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进高层次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不同层次学生的培养结构,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围绕高校“双一流”建设核心工作目标,坚持高校特色一流发展的基本原则,实现高校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健全博士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博士招生计划与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相衔接的新路径,研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供给不足与需求增长之间、存量与增量的关系,为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服务,成为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新课题。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 (一)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必须坚持6个基本原则: 1.服务重大战略需求的原则。博士研究生计划分配应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适应需求调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优化学科布局的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发展规律,以“双一流”建设学科为核心,以优势学科为主体,支持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同时要处理好交叉学科和传统学科的关系。 3.支持科学研究的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应突出一流科研对一流大学建设的支撑作用,支持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哲学社会科学平台、高水平的新型高端智库的建设。 4.促进高水平学科团队和梯队建设的原则。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应向高水平科研团队、创新团队、多学科人才团队倾斜,促进高水平教师队伍的建立。 5.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以培养质量为导向,应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向师资质量好、生源质量好、培养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倾斜。 6.严格奖惩制度的原则。对年度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优秀的学科专业,适度奖励下一年博士招生计划;对年度对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支出有限、培养水平不高、出现学术不端、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较多的学科要严格控制和压缩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专项计划、存量计划、机动计划和动态调整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主要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专业型博士专项计划等;存量计划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上年度博士招生目录中招生计划数50%,用于维持基本的博士招生规模;机动计划是预留计划,一般按照教育部上一年度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的5%预留作为机动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等工作。动态调整计划是指通过博士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计算出来的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应增减的数量;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计算的基数以上年度博士招生专业计划数减去专项计划、存量计划和机动计划为基准进行测算。 (三)选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测算指标体系 博士研究生教育具有受众少、导师一一对应、优质教育资源高度集中等特点[2],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只有得到院校二级学术委员会专家和博士生导师的广泛认同,才更有利于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参考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基准规模测算的指标体系,制定专门的调查问卷,反复征求全校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测算指标体系的意见。经过多轮调研、收集意见、反馈汇总后,选定了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作为测算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基准规模的指标体系(如下表1)。测算中采取两次赋权法,即可分别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赋权。 相关指标说明: 学科建设。二级指标中,选择教育部新一轮学科评估结果指标,如一流学科、学科评估结果为A+、A、A-,增加有发展优势的学科评价指标,如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的学科;同时保留原有的优势学科评估成果,如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省一级重点学科、省二级重点学科。同一个学科按照最高级别统计计数,不重复计算。 科研项目。主要考核上三个年度新获批的科研项目,参照学校科研管理相關规定,将科研项目分为四类,即:一类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创新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委托)项目;二类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含全国教育学科同级别同类型课题)、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三类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究计划课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四类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含全国教育学科同级别同类型课题)。 科研平台。主要是指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基地建设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 人才队伍。主要指高层次人才队伍,即:第一层次人才指院士、资深教授;第二层次人才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国家级创新团队;第三层次人才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同一名高层次人才有多个头衔的,以最高层次为准计数,不重复计算。 效益指标。主要是指科研获奖、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已授权的专利。科研获奖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术论文和已授权的专利的认定标准以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社科处联合发文认定的科研成果评定方案为依据,只统计博士研究生在上3个自然年度提交的学术成果计算效益指标。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测算基本方法及其实现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测算中采取两次赋权法,即可分别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赋权。 步骤1:一级指标赋权及算法。笔者建议一级指标赋权法采用调查研究法,在选择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后,由学校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双一流”建设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设计3种一级指标权重方案征求全校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对一级指标权重的意见,并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一级指标的权重(如下表2)。 得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利益相关者广泛认可的、且公开、简单、人人可计算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更容易得以实施。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权一直是由教育部控制着,用计划来控制研究生招生数量,其着眼点是“管”,是自上而下的思维模式,但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从微观主体——学科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开始的,招生计划执行是自下而上汇聚的。从招生单位内部来看,很多招生单位用常常采用预测规模测算的结果作为初次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考,在录取时采取二次分配确定具体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其结果是基于经验的科学方法比复杂的模型计算更实用。部分学者采用比较复杂的方法探讨了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如模糊聚类分析法[3]、层次分析法[4]、人工神经网络(BP-ANN)模型[5]等等,但从十多个高校的电话采访和实地访谈中发现,这些复杂的方法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实践中几乎没有应用,主要是因为没有实践基础。经验告诉我们,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实施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指标选择、计算方法等,都多次征求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意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得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利益相关者广泛认可的,且该模型可以用公开、简单、人人可计算的方法得出,这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在实践中才能得以顺利实施。 要平衡好引进高层次人才与现有博士生导师之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是采用上3年的数据计算出来的,是现有博导在前3年对单位博士招生、培养工作的现实贡献。由于科研学究成果、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显现等都需要一定时间的沉淀和积累,建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入职后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学校单列指标进行安排(一般建议是上年博士实际录取人数5-10%作为学校博士招生的机动计划,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统筹安排),避免与现有博导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之间形成不必要的竞争。 正确处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在十余所高校的访谈中发现,采用“基数+重点”的方式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划,“基数”被认为是历年招生数据基于历史考量后选择的较为满意的招生指标分配结果,“重点”是以支撑条件和成果质量为依据进行分配。总的来讲,初次分配中按导师数给予招生基数的较多,录取时的二次分配会考虑学科发展、科研项目和报考人数等方面的影响[6]。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模型是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初次分配的重要依据,模型测算结果与历年博士实际招生人数对比,作为“基数”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存量部分分配的重要内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的增量部分,主要是学校预留的机动计划和教育部增加的计划,这部分计划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考虑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科研平台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报考生源等因素,由学校统筹安排。对于出现博士研究生培养水平不高、学术不端、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较多的学科,要坚决执行学校有关缩减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管理规定,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参考文献: [1]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Z].教发司【2012】208号,2012-12-03. [2]赵红军,陈薇,陈谦明.“精英化教育”语境下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选择——对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思考与探索[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5(10):31-35. [3]蒲会兰,鲁怀伟,丁世文,等.模糊聚类分析和排序在研究生招生中的应用[J].信息技术,2011(10):17-20. [4]骆轶姝,康健,乐嘉锦.层次分析法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中的应用[J].东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6):686-690. [5]李红霞,李传威.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在研究生招生数量预测中的应用[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9(6):27-33. [6]罗敏.基于资源配置的研究生招生机制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69-70. (责任编辑赖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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