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质量提高途径研究 |
范文 | 摘 要 立法质量强调立法的科学化、现代化,立法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上存在自己的特色。本文结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实际,得出其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结合评价标准和延边州相关实际,可得出延边州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延边州应通过突出民族特色等措施,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 关键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立法质量 评价标准 提高途径 作者简介:杨永征,延边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71 一、概述 若从字义上理解,立法质量则可单纯的解释为“立法工作的优劣程度”或“由立法工作产生的立法结果的优劣程度”。但实际上,若单论某一立法工作或结果的好坏,则范围过于狭窄。因此,从更广义的角度考虑,立法质量还应从其根本目的与作用出发,考察其法律属性与社会属性,即立法活动与结果是否满足了其对于服务人民、管理社会等功能发挥作用的需要,是否符合了立法的根本目的与要求。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实践和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依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仍不够完善,因此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立法无法体现民族个性,内容繁复没有针对性,在形式上不够规范标准,以及存在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不够及时,立法后反馈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导致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质量较低,无法发挥其立足于民族地方个性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行使,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顺利实行和民族团结、国家和平统一发展带来阻碍。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作为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同等重视,只有提高立法质量,我国才能团结各族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质量评价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 在立法工作中,最基本的即为立法的合法性。这是因为,一部质量上乘的法律,首先必须是一部合法的立法。延边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合法性的体现则更为明显,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无一不体现出立法合法性的要求,其均是在《宪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细化规定、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因此,延边州在立法工作中,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之上,进行符合民族特色的,适应本地方实际的立法,而非无根据的进行立法工作。具体来说,延边州在在立法时应当遵守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立法行为有符合法律的授权;2.立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3.立法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民主性标准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想做到提高立法的质量,必然要有公众中的参与以及全方位的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延边州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尤其应当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关注朝鲜族群众的需求,同时也关注州内其他民族的利益,做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兼顾和平衡。立法的民主性标准表现为以下几点:1.立法工作要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在立法工作会议中必须有广大人大代表的参与和决议。2.立法过程中的程序要具有民主性:人民群众还应当采取人民群众更加便捷的方式进行参与,从而加强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实质参与。3.要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相关制度: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等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延边州民主性立法的重要环节。 (三)实效性标准 立法的实效是立法者的意图和期望直接作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所产生的实际影响。能够产生实际效果并且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才是高质量的立法,因此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必须强调立法实际效果的重要性。延边州在对于相关法律作出变通规定时尤其要注重此点,这也是民族自治地方妥善行使立法自治权的体现。立法的实效性应当表现为以下几点:1.立法能否恰当处理相关法律关系,因此如果一部法律不能有效解决相关矛盾,则其无论其有多么华丽的法律术语都不能体现立法的实效性。2.立法是否能够保障公民权利:法律应当具有对公民相关权利保障的功能,否则,则表明该项立法缺乏实效性。3.立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一部高质量的立法必须在民族自治地方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并且能够很有效的实行。 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中体现延边朝鲜族民族特色不明显 民族特色作为民族自治地方之灵魂,在立法中体现出民族特色也是少数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果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不具备相应的民族特色,民族立法则难以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有效发展。延边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在现行的民族立法中,存在着体现民族特的许多方面,在立法工作中以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但是仍然存在缺乏民族特色甚至民族特色缺失的现象。 具体的民族特色未能够表现在法律条文之中:朝鲜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扇子舞、象帽舞等都是朝鲜族人民的特色舞蹈,而且朝鲜族人民非常爱整洁,注重打扮,讲究礼仪。朝鲜族人民独具一格的饮食民俗也声名远扬,以酱、烤肉等为代表的传统食物,同时,跳板、荡秋千、拔河等娱乐活动也为朝鲜族人民所喜爱。但是,朝鲜族人民的民族特色却没有在现行的法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延边州现行的单行条例中,只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工作条例》是针对朝鲜族相关文化所制定的法律,但是对于上述的民族特色的文化财产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立法工作公众参与不足,立法听证制度较为落后 延边州在制定与修改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的过程中,较好的协调了立法的公众参与的问题,并且也初步建立起了立法公众参与制度,但是立法公众参与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第一,立法公开不够全面。延边州在法律制定和修改时,并没有公布人们更为关心的立法目的和有关的详细的审议草案的会议文件,这使得公众不能够全面的了解法律的制定,因此也并没有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公开。 第二,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不健全。延边州在1993年和1995年制定和修改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若干规定》中均对立法的公众参与进行了规定,但是相关条款均是概括性和宏观性的,对于公民参与立法进行的具体程序并没有做出规定,这样导致延边州立法机关在公众参与的程序方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公民有效的進行立法参与。 第三,立法听证制度比较落后,立法反馈机制不健全。虽然延边州在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听证制度,但是在立法方面,听证却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适用,并且在近十年的立法工作中几乎并未举办听证会。同时,立法缺乏反馈机制也是延边州立法的问题之一。 (三)立法的实效性差,可操作性不足 立法的实效性是检验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也对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延边州的民族立法无论是在行政行为、司法活动,还是州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中,都应该得到适用和实施。 但是,从现实的法律实施情况来看,由于延边州的立法本身存在着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法律实施的意识不强,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导致延边州立法存在法律的适用和实施不充分的问题,延边以及其他民族自治地方均存在法律未能全面实施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为:1.延边州也存在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比较注重法律条文的制定,但是并没有把法律的实施提高到与法律制定同等的高度来重视。2.缺乏质量较高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民族立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比较强调原则性规定和宏观的概括,但是延边州没有足够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具体规定,导致法律不能够有效实施。 四、延边州立法质量提高途径 (一)立足民族特色,将民族特色融入相关立法中 延边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中应该充分发挥民族地方特色的作用。在同宪法法律法规等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之下,立足特色是民族自治地方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立法充分发挥民族特色,不仅是口号型的号召,还应当有更多的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配合,通过立法技术的提高,进一步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民族特色融入立法之中,主要体现在立法的自治性、民族性以及创造性,仅仅以延边州命名的法律却未体现出任何特色的法律是没有灵魂的。 具体来说,其一,应当对某些涉及朝鲜族传统文化的法律法规与现代化结合,赋予其民族特色。通过将传统体育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民族特色结合,促进传统体育新发展的立法工作的开展。其二,应当将其融入立法之中,不应当是只有宏观性的规定而应当将相关规定具体化。因此,在立法中,延边州要坚持民族特色的具体化,如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工作条例》中,对于民族特色的文化财产进行具体、全面并明确的规定。 (二)促进公众的立法参与,健全立法信息公开制度 立法相关信息的公开是立法民主化的重要环节,若没有相关立法信息的公开,无法全面有效的掌握相关法律的具体立法情况,也无法全面的促进公民的公众参与。延边州应当在立法实践过程中,建立健全延边州立法公开制度,并认真听取各族群众的立法参与的建议,努力做到立法公众参与的民族平衡。其次,在建立健全立法公开的基础上,还应当更加全面的贯彻配套政策,即应当积极宣传立法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通过多种途径,例如通过信息媒体,社区宣传等,使得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三) 完善立法反馈制度,注重实效 立法的成效,不仅体现在立法技术、法律的调整范围上,而应当更多体现在法律的实施工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成就和缺陷,因此立法反馈机制尤为重要。没有立法反馈,就会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缺少对法律存在缺陷的有效解决,无法从促进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和社会纠纷的有效解决。因此,延边州应当健全立法后信息反馈机制,促进延边州立法的持续健康发展。延边州在实施立法反馈机制时应当采用不同民族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对朝鲜族和其他民族对立法问题的反馈,找出立法中存在的不合时宜或者存在瑕疵的环节,予以解决。立法后的反馈不仅要在广大的社区居民中试试,也要通过对专业人士的咨询,以专业的角度进行专业的反馈。通过广大居民和专业人士的结合,促进延边州立法后反馈机制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延边州立法途径的提高需要结合立法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结合延边州的具体实际,深入分析影响立法质量提高的问题,从而得出可行的解决途径。在立法过程,要凸显民族特色,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特性,使得民族传统文化在立法中得到体现并与现代化结合;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立法机关要及时洞察相关法律问题,及时修改相关法律,并做好立法后评估,注重实施效果。延边州经过几十年的立法,立法技术逐渐完善,立法质量显著提高,相信延边州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会不断突破困难,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延边州民主法制建设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菲菲.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探析.西南政法大学.2011. [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3]刘训智.延边州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听证的制度构建.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11). [4]宋方青.立法质量的判断标准.法治与社会发展.2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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