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研究 |
范文 | 郭大山 摘要:本文介绍了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涵及业务发展现状,梳理了当前跨境第三方支付管理政策,并以金运通网络支付为例对跨境第三方支付模式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内外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经验基础上,对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金运通网络支付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8)09-0082-07 跨境第三方支付是指获得央行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促成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的贸易或服务交易而提供跨国家或地区的互联网支付服务。业务模式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境内的消费者购买境外的商品,资金汇出境外,用人民币支付,以外币结算;二是境外消费者购买境内的商品,资金汇入境内,用外币支付,以人民币结算。随着人民币在全球支付地位的上升,境外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在提升,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意义重大。本文以金运通网络支付为例,重点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模式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在业务发展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对此提出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思路与对策。 一、中国跨境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及特点 1998年我国启动了电子商务工程,招商银行首先推出网上银行服务,这是触发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发展的标志性事件。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扩大,支付机构业务范围逐渐从境内转向跨境。支付宝公司在2007年8月开始推出境外收单业务,旨在服务支付宝会员,为其提供跨境购物所需的购汇和支付服务,实现了实时地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支付给境外卖家,搭起了境外购物网站和国内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支付宝的跨境支付业务目前已签约海外商户上百家,结算货币涵盖美元、英镑、瑞士法郎等十多种货币。近年来,我国跨境第三方支付主要呈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的要求较高 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外,如果涉及外汇收支业务还需要外汇管理局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文件,如果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二)牌照发放数量明显放缓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首批发放了27家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行业地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并开始在人民银行的监管体系下发展壮大。从人民银行每年发放牌照的数量看,2011年发放101家,2012年发放96家,2014-2015年牌照发放数量明显趋缓。此后,央行牌照发放一直处于“暂停”阶段。截至2018年7月,经过央行六批牌照续展,被央行注销的支付机构已达32家,剩余238张支付牌照。 (三)交易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增速趋缓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稳步上扬,但增速有所放缓。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6.3万亿元,增速为23.5%;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7.6万亿元,增速为19.0%。根据艾瑞咨询的预测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全年跨境电商交易数额有望突破9万亿元,预计增速为18.4%。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经济的发展,中国的80、90后,甚至00后群体逐渐壮大并日益成熟,在新消费观念和当下消费升级潮流的冲击下,越来越多的年青人逐渐从“线下”转向“线上”、从“境内”抓向“境外”。随着各网购平台物流水平智能化发展及相关供应链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海淘”商品的高质量保证,未来我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空间必将进一步释放。 (四)支付方式越来越简单便捷 中国的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海外商品时,由于境内外主体可接受的交易币种不一致,因此需要境内消费者在境内将货币兑换成境外商户可接受的币种后才能进行支付,而传统的货币兑换流程复杂,费时费力。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在使货币兑换变得方便快捷,境内主体直接以人民币支付交易,而境外商家将直接收取相应外汇货款,货币兑换环节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一定规则负责完成,为交易双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支付方式高效便捷。 二、我國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政策梳理 (一)自由发展期(1998-2005年) 1998年国家启动电子商务工作,首都电子商城成为我国电商交易与支付中介示范平台。1999年,国内首个实现跨银行、跨地域并提供多家银行卡网上支付交易的“中立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首信易支付平台成立。2000年银联电子支付和上海环迅支付先后成立。2004年12月,阿里巴巴公司推出支付宝业务,有效解决了淘宝网购平台买卖双方支付互信问题,同时在网购日益普及的带动下,支付宝业务迅速发展,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2005年9月,腾讯也成立了专业在线支付平台——财付通,正式杀人第三方支付行业。总体看,本阶段第三方支付机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有限,监管机构未出台相关监管政策。 (二)快速发展期(2006-2009年) 随着支付宝、财付通等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先驱业务的发展,国内一系列类似第三方平台,如安付通、买卖通等相继成立。2007年8月,支付宝为提供更好支付服务,联合中国银行推出境外收单业务,实现了实时实地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支付给境外卖家的便利服务,搭起了境外购物网站和国内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将我国电商业务逐渐从境内延伸至境外。截至2017年底,蚂蚁金服的海外客户达到4500万户。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网上支付环境制度建设。2009年人民银行发布第7号文,要求从事网上支付、银行卡跨行清算等支付清算业务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明确要求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业务。同年4月,我国在上海、深圳、东莞、珠海四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结算工作,正式开启人民币国际化之旅,为我国跨境电商人民币支付业务发展提供政策基础和新的结算币种选择。 (三)规范发展期(2010年-)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人民银行于2010年下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须取得支付牌照。随后人民银行又陆续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2010年4月,支付宝业务进一步扩大,港澳台的万事达信用卡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支付宝付款,这是我国跨境第三方支付的又一次尝试。2013年2月,外汇局下发《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监管进一步扩展至跨境支付业务。2014年2月,人民银行同意银联支付、通联支付等5家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现“跨境外汇支付”到“跨境人民币支付”的巨大转变。该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监管加强,央行通过授予支付许可证来规范企业的法律地位,促进业务延伸到监管政策更加严格、专业要求更高的金融领域。 三、跨境第三方支付模式分析一山东金运通网络支付案例 (一)业务发展概况 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是山东金升集团投资控股设立的一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总部位于山东临沂,注册资本1.06亿元。2014年7月10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牌照,是国内首家建立在实体批发市场基础上的互联网支付公司。金运通拥有丰富的支付产品体系,分为基础支付产品和创新支付产品,支持物流、三农、商贸、公共事业缴费等。基础支付产品包括:代收、代付、网银网关、实名认证等。创新支付产品包括:收付E、信运付、实名支付、金运宝、跨境支付等。目前,境内支付交易量居山东省第一,2018年以来境内基础支付业务量已经超过2000亿元。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人民币结算月逐渐成为该企业的业务发展重点,2017年全年跨境人民币支付交易额为3757.7万元,2018年1月至7月底,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 (二)金运通跨境支付的运行流程分析 1.汇出业务办理流程。消费者浏览商户检索网页并选择相应商品,下訂单达成交易;金运通、消费者和商户确认订单信息后,消费者将人民币资金转入金运通在合作银行的备付金账户中;金运通将消费者的支付信息与合作银行的信息进行交互,并通过合作银行将人民币通过购汇换成外币打款至跨境电商平台指定账户;金运通将消费者的支付信息通知商户;商户接到金运通支付成功信息后,商户向消费者进行发货;待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合作银行通过金运通与商户进行资金清算;同时合作银行向外汇局还原报送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向人民银行的RCPMIS系统报送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 2.汇人业务流程。境外买家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买东西后,境外卖家通过境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卡组织、银行、电汇公司等方式将外币打款至海外第三方支付公司,海外第三方支付公司按照要求打款至金运通指定账户,通过收结汇换成人民币后打款至金运通在合作人民的备付金账户中,同时提交订单详细信息至合作银行跨境部门等待审核通过,然后资金通过金运通付款至境内商户制定的银行账户中。 (三)金运通跨境支付业务特点及存在问题 1.金运通跨境支付产品特点。一是实名制交易。采取实名认证制,确保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境内用户身份信息的一致;二是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确保交易真实性。支付机构只能对真实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货物贸易及部分服务贸易)提供跨境支付业务,不得开展无交易背景的跨境支付业务和结售汇业务;三是国际收支申报,支付机构提供交易信息,银行对实际跨境收支进行还原申报;四是风险管理,专业的反欺诈、反洗钱措施,针对商户根据自定义规则设置监控,单独设置渠道限额和商户限额及银行卡黑/白名单。 2.金运通跨境支付业务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一是商户有待进一步开拓。金运通跨境支付结算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在规模增长方面,其市场份额较小。二是系统应用场景还需丰富优化。与微信支付、支付宝相比,金运通网络支付应用场景还比较少、系统研发能力不足、客户体验环境差。三是业务操作和政策把握还需加强。目前人民币业务属人民银行管理,资金跨境又需要向外汇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在办理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时,政策把握不深。同时,跨境支付业务刚起步,在业务操作、流程上不够优化。四是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交易双方的信用中介,几乎掌握着消费者和商户的所有交易信息,比如个人身份信息、交易记录信息、用户认证信息等。目前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的规定还不全面完整,大量的交易信息存储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泄露的风险。五是沉淀资金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个中间平台,起着信用中介的作用,对交易的买卖双方都起着约束和监督作用。在交易未完成前,交易的货款保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内形成沉淀资金。对于这部分沉淀资金,如果被违法不当使用,则存在安全风险。六是存在跨境洗钱风险。网络电商交易区别于传统贸易方式,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从某种程度上免于消费者的隐私被泄露,但交易的买卖双方沟通少,也不见面,交易的虚拟性为制造虚假交易来进行洗钱创造了空间。第三方平台的简单、便利和网络跨国界的特性,为资金的跨国转移创造了条件,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极有可能成为境内外跨境资金进行洗钱的通道。 四、国内外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经验借鉴 (一)浙江:支付宝 支付宝于2004年12月正式宣告成立,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关联子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截至2016年底,支付宝跟国内外的众多银行及国际机构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用户数近10亿。 消费者在淘宝网上购物,首先浏览网站店铺选购商品并下单;消费者选择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信用中介,并将人民币款项划转至第三方独立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户进行信息交互,将消费者付款消息传至商户,商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发货;商户按订单进行发货;消费者收货并验货后,消息传至第三方平台;第三方机构与商户进行资金清算,交易结束。 支付宝采用与众多锒行合作的方式,提供多种银行卡网关接口,对商家来说,不用安装各个银行的认证,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手续和成本。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增高及时对支付宝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升级。比如满足消费者在支付宝存款多样应用需求,推出了转账功能,既可以转到银行卡账户还可以用来归还信用卡;对于日常的小额支付需求推出了小额免密支付;在城市服务方面功能也在逐渐完善,比如通过支付宝账户可以乘坐公交车、交水电费、提取公积金等,更加的贴近市民生活。另外,支付宝不仅仅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还进一步推出了支付宝钱包、成立天弘基金提升余额宝资金收益率、成立蚂蚁花呗、蚂蚁借呗等资信服务,进一步满足消费者服务。 (二)美国:PayPal PayPal于1998年12月建立,是美国eBay公司的全资子公司,PayPal在欧美普及率极高,是全球在线支付的代名词,支持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易,PayPal全球活跃用户超22亿,涵盖加元、欧元、英镑、美元、日元、澳元等26种货币。PayPal账户最大特点是安全性较高,能有效降低甚至避免网络欺诈发生的可能性。 PayPal账户开户方便,付款人只要提供一个有效电子邮箱地址,就可以随时登录已开设的PayPal帐户,通过验证后便可成为其用户。付款人在提供信用卡或者相关银行资料后便可增加账户资金,可以将与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资金转移至PayPal帐户下。当向第三人(商户)付款程序时,通过PayPal帐户将特定资金汇出,并将收款人的电子邮件账号提供给PayPal。收到电子邮箱地址后,PayPal便向收款人发送邮件,提示款项已收。若收款人也是PayPal用户,付款人所付款项在收款人确认交易真实性后直接划转至收款人。相反,如果收款人不是PayPal用户,收款人需首先注册获得一个PayPal账户,收款人可以选择收到资金转换成支票寄到指定的地址、转入其个人银行卡账户中。 对于买家来说,使用PayPal可以保证自己个人信息方面的安全,操作简单便捷,两分钟即可完成账户注册,具备多国语言操作界面,能够享受PayPal的买家保护政策,付款的时无需向商家提供任何敏感金融信息,无需任何服务费。对卖家来说,PayPal具有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内置的防欺诈模式,个人财务资料不会被披露,商家因欺诈所遭受的平均损失不到其收入的0.27%,同時能实现网上自动支付清算,可以快速有效提高卖家运营效率。 (三)经验启示 1.正确处理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营的业务大多是是商业银行业务无法延伸或者涉猎的小额零售支付业务,相比银行可能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各支付机构都需要在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这样也为银行带来了一定的保证金存款,实现银行和支付机构的双方共赢、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支付机构的业务的逐渐扩展及向上延伸发展,比如支付宝现在推出的货币基金市场理财、股票投资、线下二维码支付等都对银行的零售支付市场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竞争有加剧趋势。两者之间的合作会大于竞争,与支付机构合作紧密的商业银行可能会获得其他银行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2.线上和线下支付融合是大势所趋。传统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由于发展时间较长,其再加强客户真实性审核、反洗钱管理、防欺诈等方面风险远远高于后起第三方支付业务。但是随着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本身发展的规范及国家相关部门管理的加强,线上支付服务业务安全性逐渐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支付机构在业务产品创新和成本方面的特定优势会帮助其推广线下收单业务。长期来看,线上和线下支付融合是支付服务市场的大势所趋。 3.尊重市场,适度监管。在具体推动业务发展上,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同时相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客户备付金管理、反洗钱和反欺诈、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干预市场发展,从而确保支付机构未来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政策建议 (一)加强系统安全控制,提高网络安全 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系统网络安全至关重要,加大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力度,需要集中研发人员建立功能强大的防火墙和防病毒系统,做好系统各个方面的安全控制,定期修复系统安全漏洞,有效发现存在高危网络安全风险。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 第三方跨境支付流程相对较复杂,一环扣一环。要不断完善平台服务,从技术操作和规章规范等多方面着手,提高业务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平台操作的角度,规范完善后台操作人员的行为,制定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和业务操作指南,防患于未然。 (三)优化服务体验,开拓市场空间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的终端客户对应用场景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平台优势,找准自身优势定位,提高创新服务能力,研发高附加值产品,提升用户支付体验,增强用户对第三方平台的粘性,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开拓市场空间。 (四)完善支付产业链,实现协同共赢发展 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各方的配合,安全的资金流支付渠道需要合作银行的支持,快捷、安全的信息流通道需要网络运营商的大力支持。在产业链各方的通力协作下,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才可以发挥其海量的数据资源和快速的市场反应优势,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支付服务,最终实现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协同共赢发展。 (五)加强信息审核,留存必要的交易信息 人民币跨境网络支付业务着重于便利经常项目下境内居民办理的个人跨境业务,业务流程简单,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很难掌握相关业务背景,难以追溯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实际用途,留存客户必要的交易信息,谨慎展开网络支付业务。 参考文献: [1]黄千里,李倩,张灿,第三方跨境人民币支付流程的优化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6( 6):29-31+110. [2]崔彩周.第三方支付在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中面临的困境及破解思路[J].商业经济研究,2017(8):56-58. [3]傅赞,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收支业务实践及探讨——以浙江义乌为例[J].浙江金融,2014(1):60-63. [4]尹成远,段然,跨境人民币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河北金融,2016(3):61-64. [5]向磊,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路径选择——基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的经验[J].商业经济研究,2016(14):57-58. [6]陈曲,林铠粢,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境发展初探——以支付宝为例[J].特区经济,2013(9):208-210. [7]王杏平,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第三方支付管理探究[J].中国信用卡,2013(10):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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