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总则
○细则xì zé(名)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等的详细的规则:工作~|法律实施~。
●总则zǒng zé(名)规章条例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条文:宪法~|婚姻法~。 总则
总则zǒng zé多指规章条例之首的概括性的原则说明。〔例〕按照章程,我们发明家协会的~是促进发明创造,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类。 规章条例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条文
规章条例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条文总则 共同订立、须要共同遵守的条文:约 双方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而订的共同遵守的条文:莂 合同 合约 判书 规章条文:规条 训教的规条:训规 有名无实的规章条文:空文 法令条文:文(舞~弄墨) 律科 玉科 格条 苛细的法令条文:峻文 科条烦琐:科琐 法律条文:律文 律条 金书 科条 法律条文和事例:律例 法律条文及成例:法例 处罪的科条:罪科 科罪的律文:罪文 宽大的科条:宽科 宽大不苛刻的律条:宽条 从前的法律条文:旧科 有制约作用的条文:律典 律则 治罪的律条:罪律 严苛的法律条文:重文 繁苛的法律条文:密科 (法规、章程等的分条说明的文字:条文)
另见:条例 法规 法令 执行 遵守
总则zǒng zé规章条例最前面的概括性条文。1890年《日本国志》卷三十:“刑法无正条而别设规则有刑名者,则从其规则;若于别法无专条者,从此总则。”1902年吴汝纶《东游丛录·学校图表》:“《西京寻常中学校寄宿舍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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