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文书
外交文书国家之间在开展外交活动中所使用的应用文。种类较多,有照会,外交函件、备忘录、国书、条约、公约、议定书、全权证书、领事任可书、领事证书、声明、公报、会谈纪要、颂词、答词、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多用于外交部、驻各国使、领馆等外事部门,也用于国际双边或多边会议。有其一定的写作格式,要求样式美观大方,内容既要体现一个国家的外交路线和政策,又要适当照顾国际惯例和对方国家的具体情况。要使用礼貌语言和身分称呼,文字要准确精练。一般由外交专门机构草拟,由国家全权代表、外交部长、副部长或国家元首签署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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