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法第二语言教学法的一种。是一种重视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法。其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是:(a)主张教学内容应该由学生的学习目的来决定。(b)综合运用言语活动的各种要素,如:情景、功能、意念、社会、心理、性别作用、语体、重音和语调,语法和词汇,语言辅助手段。(c)强调教学过程的交际化。(d)注重内容,对错误要宽容。(e)采取接触(主要方式是听)——模拟(即模拟练习)——迁移(即自由表达)三段教学模式。功能法吸收了以前一些教学法的优点,又从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法学中吸取了营养,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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