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
范文 | 吴梦 摘要:PPP融资模式具有传统融资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值得大力推广,特别是基础设施所建设融资。文章主要分析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现状和问题,并详细分析PPP融资模式运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能产生的问题,然后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实务界借鉴。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政府开始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资金却往往捉襟見肘。而传统的融资模式可能会使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受到影响,也会增加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因此PPP融资模式应运而生。PPP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这是一种政府与社会共建模式的融资形式,能够有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且能够使项目达到更好的预期效果。一、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现状 PPP融资模式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1992年首先提出,其最初的PFI模式的本质就是公私合作模式。英国政府在推进PPP融资模式的过程中,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得项目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截至2016年3月31日,英国PPP融资的运营项目有686个,总金额为594亿英镑。据此,PPP融资模式的热潮也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出现。 我国对于PPP融资模式的运用开始于20世纪末,但目前依然处于不断地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来说我国引入运用PPP融资模式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1983~1995年) 为了使PPP融资模式在政策层面得到支持,中央在1992年发布了《关于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以深圳沙角B电厂最为有代表性,这是第一个我国采用PPP融资模式的试点项目。我国就此迈出了PPP融资的第一步。 (二)推广试点阶段(1995~1998年) 这一阶段的投资主体以外商为主,大量PPP项目开始推进并顺利完工。其中以上海大场水厂、成都第六水厂项目最为有代表性。我国的这一初步的探路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固定投资回报的整顿阶段(1998~2002年) 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发现这些由外商投资的项目大多的投资回报是不变的。为此,1998年9月中央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要求政府严肃处理现有固定回报项目。在此背景下,国内投资者成为这一阶段的投资主体,但由于没有一部可以依据的成文法,多数投资项目面临着违规等重大风险,导致这一阶段的PPP融资浪潮开始减退。 (四)PPP融资模式全面开放阶段(2002~2017年) 这一时期,PPP融资从低谷逐渐走向高峰,许多PPP融资项目开始涌现。例如,在2002年7月,成都市政府把6条公交车运行线路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转让给私有部门,标志着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上开启了一个新篇章。二、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虽然PPP融资模式引入私营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作形式取得了显著地成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于PPP融资模式的保障不够完善 虽然国家从政府力量上对PPP融资模式进行了大量政策性的推广,建设部也出台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管理方法,但是其法律地位较低,效果也并不明显。甚至出现很多地方政府不能及时履行契约、拖欠费用的情况。 (二)社会资本很难真正参与投入项目 PPP融资模式其本质就是使得社会资本可以进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其几乎不存在准入门槛。但事实上,很多民营资本会受到企事业单位的不正当阻拦,使得社会资本占比重很小,不能发挥决策权,从而导致社会资本对PPP融资模式项目的积极性降低。 (三)社会资本融资渠道受阻 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额巨大,社会资本虽然具有非常大的投资潜力,但是一些中小企业在其自身的长期融资中往往会受到国有银行在贷款方面的歧视。所以,自身缺乏融资能力是很多民营企业难以参与PPP融资模式的主要原因。三、PPP融资模式在重庆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实例分析 (一)PPP融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的背景 我国城市化进程正在日益加速,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开始依赖轨道交通出行,但仅依靠政府财力,很难保证轨道交通建设的进程,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向社会进行筹融资活动。我国更是开始鼓励政府采取新兴的PPP融资模式对轨道交通进行建设。 (二)PPP融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的现状 目前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我国已经有很多地铁建设项目采用了PPP融资模式。例如,国内第一条采用PPP融资模式建设的北京地铁4号线,又如重庆轻轨3号线、9号线一期工程等。另外,将PPP融资模式应用于轨道的交通建设还可以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降低项目建设的运营风险,同时会出现竞争机制使得项目设计更加合理科学。 (三)PPP融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的问题 2015年1月,随着《国家发展改革为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 号文)的下发,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又迎来了一轮新的热潮。尽管一些轨道交通项目已经成功应用PPP融资模式,但是该模式在实际的推广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针对重庆市轨道交通项目的PPP融资模式,列举如下几点问题,如图1所示。 1. 项目审批时间较长 重庆市轨道交通虽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但是整个项目的审批时间过长,这会造成社会资金进入项目的速度较慢。另外,项目审批的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社会资金对投资的兴趣下降,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效用。 2. 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 虽然重庆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安全性等由政府进行监管,经济效益等由财政局进行监督监管,但是目前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并没用针对PPP融资模式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使得监管机构对PPP融资项目的监管理念不清晰,造成项目施工质量下降,后期运营过程出现问题等。 3. 项目受益性不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通常具有投资金额大、公益性强等特点,重庆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受益主要是票价和广告费的收入,很少有其他收入来源。这种“无利可图”的现象会造成社会资金参与热情低,因此不少具有潜力的企业对于投资轨道交通PPP项目仍然处于观望状态。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应用PPP融资模式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前文提出的PPP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显现出的问题和以重庆轨道交通为例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项目的中应用时产生的问题难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想要PPP融资模式能够在基础设施中被更好的应用,建立一套完整的PPP融资法律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应该针对PPP融资项目进行统一立法,让PPP融资模式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二)擴大社会资本融资渠道 PPP融资模式想要吸收更多有潜力的社会资金,就需要解决很多民营企业自身融资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可以放宽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门槛,这样社会资金才会出现良性的循环。 (三)精简审批手续 国家应当精简PPP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将经营管理权逐渐下放给投资的企业,在保证社会资金投资的积极性的同时,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探索项目受益渠道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传统的票价和广告费等收入已经难以满足民营投资企业的需要了,因此要想保证民营资金可以源源不断地注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则需要对项目的受益渠道进行挖掘和拓展。比如延长民营企业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给予民营企业日后购买政府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优惠等等权益。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民营企业对PPP融资模式的热情,日后可能还会推动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秋晨.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应用研究——以合肥轨道2号线项目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6(03). [2]肖瑶.PPP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相关问题研究[J].中国商论,2016(10). [3]汤启如.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应用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2015. [4]陈少阳.PPP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对外经济贸大学,2015.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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