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予新疆脱贫攻坚特殊支持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获悉,今年以来,国家持续加大对新疆脱贫攻坚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已安排至新疆专项扶贫资金39亿元,较上年增长47%。其中发展资金29亿元,较去年增长66%。仅上半年,新疆报备的1205个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启动率就超过97%。
面对“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现状,国家还给予新疆特殊支持,将在现有11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上,对新识别的有搬迁需求的贫困人口继续纳入搬迁范围。据悉,大规模易地搬迁是今年新疆民生工程的一项全新工作。目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已全额落实,全区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2593套。根据计划,新疆将在三年内完成11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任务。此外,国家还给予新疆已解决的农村无户籍新落户人口特殊支持,通过开展贫困识别,将其中的贫困人口纳入建档立卡扶贫范围。
根据新疆脱贫攻坚总目标,到2020年,新疆要确保现行标准下26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5个重点贫困县全部摘帽,302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解决南疆区域性整体贫困。
南疆地区作为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贫困程度深、致贫成因复杂、脱贫难度大。为此,国家已将阿克苏地区纳入南疆四地州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整体享受片区政策。同时南疆四地州片区专项资金也从1亿元提高至4亿元,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得到充分保障。
点评:特殊支持是保证新疆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对此,有关各方应有更多的特殊思维,确保特殊支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