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
刘海玲
摘 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归结到一点,即劳动创造价值,并且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当代现实的经济生活也没有超出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劳动价值论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当代价值
1 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经典阐述
第一,劳动价值论的两种形态。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中对劳动价值论作了精辟的阐述。一般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分为抽象和具体两种形态。抽象形态是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和基础,具体形态是抽象形态的具体化和延伸扩展,两者之间是一种互相联系的关系,构成了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抽象形态的劳动价值论所论述的是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它考察和论述的是“纯粹形态”,并不包括供求关系、市场竞争等因素。具体形态的劳动价值论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阶级意识,它把矛盾对准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社会人吃人的剥削制度。
第二,劳动价值论的两重功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重功能。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功能反映和说明了价值和交换价值,反映了商品价格变动的一般规律,是一种抽象的价格理论。劳动价值论的第二重功能是政治经济学(即社会历史)功能,被运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分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在 《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起着基石的作用,而劳动二重性理论又是理解马克思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它本质上正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论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表达。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揭示剩余价值规律,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新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给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第一,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其理论是否符合当前的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范畴和劳动价值的变化,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一方面,由于现代产业部门中“机器替代了工人”,生产性劳动大幅度地削减;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白领( 知识分子) 和铁领( 机器人) ”,各种非生产性劳动大量地增加。在我国当前所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都并存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它们都通过市场机制来体现对商品价值的创造。这就得承认市场分配的作用,也就等于承认了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创造价值,从而表明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商品价值的理论与现实不符。同样,我们也不能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
第二,价值虽然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却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形成价值。劳动产品的价值,既包含由生产资料转移和保存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也包含在生产过程中活劳动追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如果生产者的劳动不能够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例如生产了废品,这就是劳动的虚耗,这种劳动即无用劳动。就商品生产者而言,他所生产的商品必须满足别人的需要,即符合社会需求。如果该商品不符合社会需求,即使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再精美、所耗费的劳动再多,也属于无用劳动。在生产过程中,还有一种劳动与无用劳动的范畴很相似,那就是无效劳动,指没有达到预期生产目的劳动。可见,“无用劳动”或“无效劳动”尽管也属于“劳动”,却不能创造价值,商品生产者收不到回报。
第三,劳动创造价值的方式及其所作用的机制,在当前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与价值的关系时认为,生产劳动的主体是雇佣工人,只有工人的劳动才能成为生产过程中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然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形式及其作用方式表现出越来越丰富的现实性,与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存在很大差异。以我国为例,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个变动,使非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有了快速提高,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资本和劳动之间的矛盾形式也出现了复杂性。
第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是否也创造了价值。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劳动已由体力劳动为主变为脑力劳动的比重逐年上升,凸显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技术是人的劳动特别是复杂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凝结,其迅猛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的体力和智力,增强了人的劳动能力。此外,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主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从事科技管理劳动,另一方面又要执行资本职能,二者是科技管理劳动和资本增殖劳动的统一。
3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
作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价值论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对当今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可以作为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一个参考。过去我国在收入分配和劳动价值论的关系理解上存在着误区,认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就是劳动价值论,其实不然,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前提是一个商品经济已经消亡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劳动者的劳动已不再形成价值,劳动产品也不再表现为商品。但是中国的现阶段完全没有达到共产主义,此时的经济基础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经济基础显然也不是一个概念,在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更会出现差异,所以不能把劳动价值论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所以,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才能更好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协调个社会阶层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勞动价值论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思想源泉。人类的劳动价值论和唯物史观中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处,历史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革归根结底都是掌握了某些物质力量的人的作用,他们通过物质的生产和精神力量的凝聚创造了历史。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经济中隐藏的很深的“价值”从与其关联的因素和条件中抽离出来,在复杂的生产过程中强调人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质在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中凸显了人的创造性这一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显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的鲜明特征。“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的从事社会生产的人民群众为本,这是由他们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同时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内在要求。
第三,劳动价值论为中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方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想要实现整个社会就必须有计划的按比例生产,并通过货币为媒介实现商品流通最终实现价值。尽管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但在没有政府的干预下市场失灵的现象还是会发生。像外部不经济问题、垄断集团的出现、社会的公平与效率、资源的浪费和利用的低效率,这些都需要政府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有计划的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有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得每个商品的价值又能够得到有效的实现。
劳动价值论的内在逻辑需要劳动创造和劳动成果分享的统一,但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和西方国家相比经济仍处于落后的地位,在现实的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不可能是分配制度的唯一方式,资本等生产要素仍然有参与分配制度的必要性。马克思说过:“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但是参与并不能说明能创造价值,这也并不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反这一理论使我们更深的了解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促进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指明了方向。
摘 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归结到一点,即劳动创造价值,并且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当代现实的经济生活也没有超出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劳动价值论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当代价值
1 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经典阐述
第一,劳动价值论的两种形态。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中对劳动价值论作了精辟的阐述。一般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分为抽象和具体两种形态。抽象形态是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和基础,具体形态是抽象形态的具体化和延伸扩展,两者之间是一种互相联系的关系,构成了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抽象形态的劳动价值论所论述的是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它考察和论述的是“纯粹形态”,并不包括供求关系、市场竞争等因素。具体形态的劳动价值论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阶级意识,它把矛盾对准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社会人吃人的剥削制度。
第二,劳动价值论的两重功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重功能。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功能反映和说明了价值和交换价值,反映了商品价格变动的一般规律,是一种抽象的价格理论。劳动价值论的第二重功能是政治经济学(即社会历史)功能,被运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分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在 《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起着基石的作用,而劳动二重性理论又是理解马克思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它本质上正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论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表达。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揭示剩余价值规律,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新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给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第一,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其理论是否符合当前的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范畴和劳动价值的变化,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一方面,由于现代产业部门中“机器替代了工人”,生产性劳动大幅度地削减;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白领( 知识分子) 和铁领( 机器人) ”,各种非生产性劳动大量地增加。在我国当前所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都并存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它们都通过市场机制来体现对商品价值的创造。这就得承认市场分配的作用,也就等于承认了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创造价值,从而表明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商品价值的理论与现实不符。同样,我们也不能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
第二,价值虽然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却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形成价值。劳动产品的价值,既包含由生产资料转移和保存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也包含在生产过程中活劳动追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如果生产者的劳动不能够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例如生产了废品,这就是劳动的虚耗,这种劳动即无用劳动。就商品生产者而言,他所生产的商品必须满足别人的需要,即符合社会需求。如果该商品不符合社会需求,即使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再精美、所耗费的劳动再多,也属于无用劳动。在生产过程中,还有一种劳动与无用劳动的范畴很相似,那就是无效劳动,指没有达到预期生产目的劳动。可见,“无用劳动”或“无效劳动”尽管也属于“劳动”,却不能创造价值,商品生产者收不到回报。
第三,劳动创造价值的方式及其所作用的机制,在当前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与价值的关系时认为,生产劳动的主体是雇佣工人,只有工人的劳动才能成为生产过程中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然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形式及其作用方式表现出越来越丰富的现实性,与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存在很大差异。以我国为例,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个变动,使非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有了快速提高,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资本和劳动之间的矛盾形式也出现了复杂性。
第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是否也创造了价值。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劳动已由体力劳动为主变为脑力劳动的比重逐年上升,凸显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技术是人的劳动特别是复杂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凝结,其迅猛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的体力和智力,增强了人的劳动能力。此外,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主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从事科技管理劳动,另一方面又要执行资本职能,二者是科技管理劳动和资本增殖劳动的统一。
3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
作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价值论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对当今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可以作为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一个参考。过去我国在收入分配和劳动价值论的关系理解上存在着误区,认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就是劳动价值论,其实不然,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前提是一个商品经济已经消亡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劳动者的劳动已不再形成价值,劳动产品也不再表现为商品。但是中国的现阶段完全没有达到共产主义,此时的经济基础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经济基础显然也不是一个概念,在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更会出现差异,所以不能把劳动价值论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所以,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才能更好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协调个社会阶层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勞动价值论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思想源泉。人类的劳动价值论和唯物史观中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处,历史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革归根结底都是掌握了某些物质力量的人的作用,他们通过物质的生产和精神力量的凝聚创造了历史。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经济中隐藏的很深的“价值”从与其关联的因素和条件中抽离出来,在复杂的生产过程中强调人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质在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中凸显了人的创造性这一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显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的鲜明特征。“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的从事社会生产的人民群众为本,这是由他们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同时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内在要求。
第三,劳动价值论为中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方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想要实现整个社会就必须有计划的按比例生产,并通过货币为媒介实现商品流通最终实现价值。尽管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但在没有政府的干预下市场失灵的现象还是会发生。像外部不经济问题、垄断集团的出现、社会的公平与效率、资源的浪费和利用的低效率,这些都需要政府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有计划的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有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得每个商品的价值又能够得到有效的实现。
劳动价值论的内在逻辑需要劳动创造和劳动成果分享的统一,但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和西方国家相比经济仍处于落后的地位,在现实的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不可能是分配制度的唯一方式,资本等生产要素仍然有参与分配制度的必要性。马克思说过:“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但是参与并不能说明能创造价值,这也并不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反这一理论使我们更深的了解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促进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