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数字技术推动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
范文 | 摘要:数字技术是人类历史上正在进行着的最重要的技术创新之一,也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对于文化产业而言,数字技术不仅是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和载体,更提供了一种新的产业增长。未来,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应注重借力数字技术,以高品质的文化供给增强群众的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 关键词:数字技术;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1、数字技术促进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数字技术在促进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却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在产业发展后劲、衍生新业态和构建平台载体方面发力,补齐短板,集聚优势。 1.1数字技术促进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当前,湖南文化产业的优势行业仍聚焦于广电、出版等领域,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有所推进但进展不明显,传统优势动漫、出版等行业虽然早有数字化布局,在实现数字化转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优质内容不足、文化内容单薄、缺乏原创与同质化等问题。文化产品方面,除却湖南卫视与芒果TV的主打产品外,湖南缺乏像《国家宝藏》、《国宝大会》等能够全面体现湖湘传统文化的高端数字文化项目,也鲜有如《甄嬛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传播度高的文化IP转化精品;大型龙头企业方面,湖南既没有像杭州阿里巴巴、广州网易、深圳腾讯等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的“航母型”技术领军企业,也缺少像哔哩哔哩、爱奇艺等新型互联网+文化新兴企业。不仅如此,数字技术在促进传统湖湘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产业转化中也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经济优势。如新省博物馆虽然通过运用数字技术等新技术多元、全方位的展示了汉文化,但却并没有如故宫一样通过将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现代精神、审美意味、载体样态等方面相结合,衍生一系列创意十足的数字化文创产品和服务,收获巨大的市场效益,走出一条具有自我特色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之路。 1.2 数字技术催生产业新业态能力不强 对于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湖南虽然走在前列,省会长沙获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但总的来看,仍然停留在“浅层融合”阶段,缺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融合,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新技术的融合尚没有释放出应有的能量,难以持续为产业发展注入活力。且随着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的迅速发展,直播、短视频等应用迅速崛起,湖南没能像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一样抓住机遇布局数字技术产业群集,也难以吸引技术驱动型公司的技术落户,更别说提供原创性和基础性的技术成果支持。与此同时,由于对新型文化商业模式的探索滞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对湖南文化产业内容创作、产品研发和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主要侧重点还是在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化,网络文学、沉浸式文化、电子竞技等新业态衍生能力不强。 1.3 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平台相对缺乏 数字化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借助平台来产生互动与聚合效应。对于湖南而言,与数字技术结合更为紧密的产业主体基本为中小型文化企业,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文化创意领域的数字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开发运营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较少,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不多,这就使得湖南的文化资源未能得到全方位数字化转化,也无法将现有的文化产品通过数字技术进行更大范围地流通与传播。此外,与北上广等技术发展、产业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相比,湖南对数字技术等新技术的反应较慢,且数字文化产业聚集度不高,也缺乏众筹、众创、众扶等创新驱动平台,阻碍了数字技术与文化资源的快速融合。 2、数字技术推动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数字技术给予了文化产业不同的表现形式,以数字技术等新技术为依托,通过促进湖湘文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构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打造五大创新平台等措施,有助于湖南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1 促进湖湘文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构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走“内容为王”之路,以传承和弘扬湖湘文化为核心,借力数字技术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发传统文化的活力,实现湖南文化产品体现形式和供给手段创新,进而提高文化消費体验,提升产业整体实力。 一是要创新数字技术与湖湘文化相结合的表现形式。惟楚有才,于斯为盛。湖湘文化博大精深备受睹目,但同时其传承与转化也受制于文化主体与外部环境,大多还处于表演与观赏的阶段,尚未实现与影视、动漫、创意设计以及文化会展等主流文化产业相融相合获得产业经济效益。应用数字技术对湖湘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是一种“创意+文化+技术”的方式,首先需要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体系让广大受众在数字化体验过程中理解湖湘文化的精髓,进而提高大家的审美水平;其次要凝练出湖湘文化中心忧天下、勇于献身、经世致用、敢为人先的精神气质和文化特色,以弥补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精神供给不足,削弱当前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泛娱乐化趋势,传播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二是加强湖湘文化产品的品牌建设与产业链发展。数字技术助力湖湘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尤其要注重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质”的提高。可以说,能否围绕文化品牌形成合理的数字文化产品供需体系、建立相应的产品结构布局和配套产业链,是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关键点所在。只有湖湘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知识产权特性的资本要素时,才能发挥产业功效成为生产要素之一,产生经济效益。当然,在创造性转化湖湘文化的过程中,创意设计必须要与时俱进地将区域文化特性简约化和时尚化使之适应现代人的文化审美需求,形成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数字文化符号,提高品牌竞争力。未来,湖南可以因地制宜,通过加速传统工艺美术业的数字化发展进程,拓展湖湘文化产品的传播范围,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数字技术提供的技术支撑更好地构建湖湘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使受众能够以新鲜有趣的形式和真实可感的体验徜徉于湖湘历史文化场景之中,感受传统文化艺术的精髓和精神;通过以文化创意和数字技术提质湖南传统湘绣、烟花、陶瓷和夏布等产品,促进跨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湖南传统文化产业的提质升级。 三是要构筑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技术推动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前提是拥有市场、培育需求。当前,部分湖湘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而衍生的产品与服务,如周敦颐故居文化旅游等,“叫好”不“叫座”的关键原因在于没有吸引到强势资本的广泛关注,历史文化资源和民间民俗资源的影响较弱、受众较为小众,文化产品销量不大。只有將湖湘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消费市场紧密结合,通过数字技术将湖湘文化产品所传递的文化价值与现代文化审美相结合,才能培育一批喜爱和消费湖湘文化产品的消费群体,培育市场潜力。与此同时,在实现湖湘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还需要出台相关传统文化商标、文化专利等政策法律措施;注重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保障非遗文化符号能够通过正常、规范的程序获得生产开发和数字化转化授权,进入消费市场。如在发展湘西民俗文化产品时就可以在开发伊始就建立起相关的非遗项目准入机制和数字化开发专利保护,防止无序竞争带来同质化发展,进而影响到产业的健康发展。最后,要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合并重组,湖南成立了八大省管国有文化产业集团,各集团以抓管理、抓精品、抓融合为着力点,围绕产业、资本和市场进行融合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就湖湘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而言,当前市场主体多为中小创意型企业,且大多面临着融资困难、缺乏核心创作团队、市场竞争力弱等诸多问题。未来,还需政府的政策引导,使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产品结构布局、完善产业链体系,以实现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质”的提高。 2.2 推进文化与数字技术的跨界融合,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也更加紧密。数字技术通过为文化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促使各类文化生产要素以不同形态优化组合,不仅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更是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催生新业态。 一是借力数字技术实现产业链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视频文化创意产业。“无视频不内容,无内容不视频”。随着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5G技术的蓬勃发展,视听产业将会是中国经济的“蓝海”,已成为社会共识。要抓住视频产业发展热潮,围绕家毫书记提出的“北有中关村,南有马栏山”战略设想,拓展“视频”的边界,培育具有创新力的原生视频企业,将有限的财力重点投到掌控和聚集视频文创产业链“上游资源和核心资源”中去,避免轻资产运行或多中心运行的视频文创企业“冲着政策红利而来、吃完红利就走”的优惠政策“游牧”现象。要思考谁是下一个ATXT,通过提早建立抓早抓小的机制,建立潜力项目的识别和筛选体系,用好产业引导基金,帮助企业对接投资体系。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拥有核心技术或产品的核心团队、商业模式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和项目,加大搜索、识别、引进、辅导及扶持的力度,同时用好产业引导基金,帮助企业对接投资体系。因为视频文创行业中具备创新、创意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在资本的加持下,成长速度非常快,2-3年就可能进入上市通道。 二是抓住数字技术所带来颠覆式变革机遇:大力发展文化IP。由数字技术引领的新文创时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技术和内容间的界限愈加模糊,互动关系也有了质的变化,即过去是由技术主导内容的表现方式,而现在技术本身就是文化产业的新内容之一。同时,这种技术与内容关系的变化,也导致了产业创意模式的变革,以往那种以个体为中心的单独创造逐渐演变为以集体为核心的大众创新,且旧的创意能够在技术的加持下焕然一新,成为新的创意,并且迅速通过社交平台广泛传播变现。可以说,这种内容和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了全新的IP。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好技术与内容的新型关系,打造一批既具审美价值,又能够传递文化价值、受众喜闻乐见、具有“湘”字号特征的高质量文化IP精品,吸引一大批固定的粉丝群。建立文化IP超级供应链管理体系,避免文化IP发展后劲不足、迭代困难。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文化IP的过程中,还需重视文化IP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立体化和专业化的IP运营方式创作高品质文化IP精品。随着文化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粉丝经济在流量变现的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IP热潮也引发了诸多只顾经济回报而忽略品质的产业乱象,出现了一大批“叫座不叫好”的影视作品。如电影《爱情公寓》虽然打着电视剧成功后的情感招牌,却“挂羊头、卖狗肉”将盗墓笔记和爱情公寓这两大热门IP混合在一起,不伦不类反遭粉丝的批评和质疑。湖南在发展文化IP时,要吸取相关经验,以IP品牌的长久发展和持续性建设为大方向,避免生产粗制滥造的流量文化产品而过度消费、透支粉丝和消费者的信任。 三是利用好数字技术的空间延展性:大力推进文化沉浸式体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可以说,新文创时代,受众已然不会满足于简单、平面的文化或文物展览,也不会简单的沉醉于一出传统的戏剧。只有充分利用好数字技术等新媒体技术的空间延展性,将传统的展览升级为沉浸式展览,将单一的作品展出升华为沉浸式的感官盛宴,充分调动受众的多方情绪投入才能获得更多的吸引力。湖南文化产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等新媒体技术的空间延展性,将传统的展览升级为沉浸式展览,将单一的作品展出升华为沉浸式的感官盛宴。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等新技术手段,通过沉浸式传播提升传统文化和文物的沉浸式体验。湖南博物馆新馆自开馆以来好评如潮,通过多元技术投入,结合真实的器物道具与物理空间使文物与展具托架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将原有的长沙马王堆汉墓参观模式变为瞻仰模式,不仅提升了观众的多维感官,还方便受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汉代丧葬理念。另一方面,通过综合运用VR、AR等虚拟现实技术,打造独具特色的湖湘文化产品。据统计,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的用户已经超过4亿,是影视文学的最大主体来源之一。与传统文化消费相比,这种新生的“网生代”文化消费行为与审美趣味更加注重身临其境,喜欢通过全景式的视觉、触觉和嗅觉来获得多元交互体验。未来,湖南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这些新技术,交互使用虚拟现实、混合现实、增强现实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营造出既能丰富充实湖湘文化空间又具有真实体验感的虚拟场景,创造出可广泛共享和被受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为受众提供沉浸式文化体验。 2.3 推动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技术创新平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湖南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要努力搭建数字化公共技术平台,为数字技术原创产品研发、创新技术应用提供便捷、有效、低成本的公共技术服务。深化长沙市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基地建设进程,加快构建文化产业技术研发体系,重点突破3D动漫引擎、虚拟现实互联网视频、智能嵌入支撑软件等核心和关键共性技术,建设实施互联网视频、文化智能制造、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创意、创意设计等一批支撑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的重大工程和创新要素支撑体系。发挥文化企业的主导作用,重点扶持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企业或产业园区建立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促进数字技术、5G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创新成果共享。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属课题“数字技术推动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ZHC21)。 [作者简介]徐淑芳(1989-),女,汉族,湖南永州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文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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