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务员媒体沟通失范的缘由探究 |
范文 | 董大法 随着民主政治、公共治理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各类政府机构都在逐步建立相应的媒体工作机制,以促进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但从政府机构现实的媒体工作状况来看,我国公务员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失范现象却不时出现,往往造成二次危机、二次伤害。 公务员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的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错误认识媒体。认为媒体进行报道、曝光、举报投诉就是挑刺揭短,所以避讳接触媒体,有时站在媒体的对立面,甚至采取一些极端行为逃避媒体,譬如打砸媒体记者及其采访拍摄器材。或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能对媒体公开,因此在面对突发事件或出现问题时,尽可能寻求内部解决,或者尽量将解决范围缩小,不外传。二是错误认识网民。认为网民不讲理,因而对网民采取漠视态度。或者只是抱怨公众或网民不明真相、无理取闹,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三是错误认识舆论。重视突发事件本身的处置,忽视舆论的引导和应对,认为事件我们已经处理好了,网上管它怎么说;事件我们已经处理得近乎完美了,公众还能说什么。或者认为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无需再谈,因为媒体和公众能够通过网站或信息公告了解此事,这时沉默是金,言多必失;或者认为,只要事实明摆着,大家就都能够自己看,不需要再多讲了。四是错误认识事实。一旦遭遇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马上封锁消息,害怕问题暴露,矛盾加剧,认为只要做好保密工作,就能掩盖事件真相。或者只是简单地发布结论,而不是公开能够还原事件全貌、过程并经查证核实的信息。五是错误认识政府部门。认为政府完全可以掌控媒体,甚至以强权压制媒体报道。或者认为媒体工作和舆情工作,只是宣传部门或信息管理部门或公安网监部门的工作,与自己无关。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突发事件或舆情信息时,持有“别把事情捅出去,别让上级领导知道”等心存侥幸的鸵鸟心理,选择自行私下化解或者瞒报压制。 公务员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的失范,既有媒体生态变迁、社会转型发展和民主政治进步的客观原因,也有公务员媒介素养缺失或不足的主观原因。 一、媒体生态变迁:网络媒体兴起使舆论形成多源、信息传播多元 网络媒体包含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人类信息传播基本方式,突破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框架,因而被称为“第四媒体”。“第四媒体”的诞生带来了信息与受众层面、媒体组织层面以及媒体控制层面在内的媒体生态系统变迁。 传统媒体难以跨越地区限制,只能对某一特定地区产生影响。但信息一旦进入互联网,所有国家、地区的互联网用户都可以在他们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看到。它的操作方便简单,仅鼠标点点,浏览、搜索、查询、记录轻松实现。这使网络传播充分展现了后发优势,吸引了最为广大的网民参与并乐在其中。这为庞大的自媒体发布及信息传播的空前多源奠定了深厚的基础。网络媒体作为自媒体传播平台,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其交互性、沟通性强及强烈的感官性传播优势。其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全媒体传播,使受众如身临其境,全方位获得图、文、声、像的亲身体验,获得大量直接、鲜明、生动的感官信息。这使热点事件发生后,极易导致网民信息表达传播的情绪化及极端化,使得不负责任的言论四处流窜,从而点燃消极负面舆论的导火索。 在互联网所构建的媒体生态环境中,人人都有“麦克风”,舆论形成多源。在传播信息多元的今天,准确把握放置在空前复杂场域的舆论信息,并做到及时、充分、准确的回应,显然是在媒体生态变迁中作为信息传播关键组织者的政府及其公务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发展转型:突发事件增多使舆论引导压力增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先后经历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两次转型。这两次转型和发展尚未充分完成,调结构、转方式,经济新常态又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状态。社会发展急剧转型时期,国家及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態、价值观念等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使得各类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逐渐分化,矛盾和冲突也不断增加,与之相随的是突发事件的高发。政府在社会管理、民生改善、危机应对等方面面临更加复杂而严峻的挑战。 在“全球化”更为深入的今天,人们的社会交往、人群流动在空前广阔的疆域下发生,全球的恐怖事件、社会冲突、丑闻包括大量谣言等“危机”更为频繁地波及现代中国。同时,世界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厄尔尼诺现象等环境失控,以及地球活动敏感期、太阳黑子活动频繁,导致天灾人祸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近年来,各种灾难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屡发不止,中国步入一个“风险社会”,突发事件的高发成为社会的常态。随着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日益加强,公众对突发事件关注的程度剧增。突发事件在网络媒体时代更容易全方位地快速传播与广泛扩散,更容易出现舆论失控,产生远超事件本身的影响力、破坏力。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是政府及其公务员的重要职责,比如政府需要调控对当前社会的舆论评价,需要正确引导当前社会舆论及舆论行为,并就某一社会事实制造舆论,发挥正向舆论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消除负向舆论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破坏和阻滞作用。在当前传播环境空前复杂的社会转型时期,舆论引导的正确及有效与否,对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极其关键的意义及重要的影响。 在突发事件频发的当下,政府及其公务员作为舆论引导者,有责任将社会舆论引向社会和谐稳定,将积极正面思想传递给公众,将“正能量”适时地通过“放大镜”、“扩音器”扩散出去。然而,网络媒体技术运用更为复杂,网络传播渠道更为多元,这些无疑对任务的完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突发事件频发及其处置过程中,除了正面的舆论引导,政府及其公务员还要承担抑制过于消极甚至不怀好意的负面舆论的任务,及时揭露、批评、消除那些消极、负面舆论。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政府及其公务员还需要发挥媒体传播在群众中的协调沟通功能,公开透明地传递事件信息,避免传谣信谣,避免事态消极影响的扩展。 三、政治民主进步: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舆论 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民主发展同步,这对政府治理模式提出了新挑战,服务型政府建设成为必然的选择。一方面要求逐步降低政府成本,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增强回应性、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从几乎所有后发展国家的发展路径来看,政治民主取得进步的政府都要逐步由原来的公共权力统治者,变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性是几乎所有民选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及水平的重要指标。服务型政府上述工作任务与职责的完成及履行,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来固化,并为信息回应性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信息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当前,互联网传播规范的缺乏及社会转型时期传播受众的复杂性,与我国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回应能力和水平不高的现实形成了尖锐的矛盾。网络舆论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在各种社会矛盾复杂而尖锐,舆情危机随时可能被触动爆发的今天,面对公众自下而上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政府及其公务员网络媒体基本素养的提升就显得尤为关键。 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复杂现实对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回应提出特殊要求。首先,当前公众严重依赖网络媒体,但却缺乏积极有效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介入引导。网络媒体技术的发展使网络成为公众舆论的主要阵地,大量信息、公众意见几乎都通过网络媒体迅速传播,公众的监督管理热情被充分激发,各种关于突发事件的拷问、质疑声在网上四起;同时网络传播立法欠缺,网络管理存在大量漏洞,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网络信息传播混乱。其次,与公众高度的关注热情截然相反的却是大多数的冷处理。不少政府及其公务员因害怕把事情闹大,采取“拣轻避重”的回应手段,甚至将一触即发的舆情危机弃置一边不闻不问。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错过了获得政府权威建立的关键期,还导致因信息回应滞后或逻辑漏洞百出,加深公众的质疑和不信任,由此导致各种远比突发事件更为严重的“舆论次生灾害”,导致政府部门陷入舆情危机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基于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政府应积极地从决策层到执行层两端对待公众的“回应诉求”。从决策层来看,政府需要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络媒体掌握社会舆情,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是怎么想、怎么说,公众想了解事件的哪些内容及对事件的态度。只有准确全面监测相关舆情信息,决策才能切实解决好调查、授权和发布的各个环节。从执行层面看,应做到尽早发布、主动发布、准确发布、动态发布信息。 四、公务员自身:媒介素养缺失或不足导致媒体沟通失范 首先,缺乏对媒体的正确认知。一些公务员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性质、特点、功能、现状、发展趋势、使用方法都不太了解,更谈不上利用其获取信息、开展工作了。有的也缺乏对媒体和政府之间关系的认识,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之于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些公务员特别是一部分年龄较大的公务员,没有意识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重要性,很少上网甚至不上网,对网络上发生的舆论观点一无所知、毫不关心。 其次,缺乏对媒体的正确态度。一些公务员至今仍然认为媒体记者是多管闲事的人,并对记者展现出厌恶的态度,不能正确认识到新闻媒体在传播信息、宣传政策和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有的敌视媒体,尤其是那些曝光过政府负面新闻的记者,被当作政府的“敌人”。一些公务员对媒体记者怀有恐惧的态度,对媒体记者避之而惟恐不及。这既导致政府决策信息未能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也导致一些官员在记者面前畏首畏尾,尽量少说话或者不说话,担忧自己的某句话成为公众质疑的把柄。有的轻视媒体。一些公务员没有认识到媒体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不积极、不热情,抑或是不理睬、不回应,用轻视、不屑的态度回应媒体正当的舆论监督。有的干预媒体。有的公务员只强调媒体是党的“喉舌”,认为媒体的职责只是为党和政府做宣传,要求媒体只报道政府的正面信息,对政府的政绩“歌功颂德”,不准报道任何关于政府的负面信息。当被媒体质疑或无言以对的时候,便说狠话、说气话,“雷人雷语”不断,一句话、一个词,便成为议论的焦点,从而引发舆情危机。 再次,缺乏使用媒体的正确方法。能否使用媒体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引导舆论,应对危机,是体现公务员是否具有良好的媒介素养特别是媒体沟通能力的重要标志。但从现实表现看,一些公务员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政务平台作用认识不充分,不会或不熟练使用新兴媒体如微博、博客、论坛、微信等,使用媒体开展舆论引导的能力较弱。有的公务员认为媒体是无冕之王,拥有至高无上的采访权利,因此害怕媒体和记者,也拒绝媒体采访。事件发生后,往往采用简单粗暴的删帖方法进行舆论干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不合法、不规范、不文明的互联网管理行为,既对公众进行网络参与的权力构成了侵犯,也剥夺了公众言论自由权。在面对媒体或公众的质疑时,一些公务员不善于表达,缺乏与媒体和公众沟通的技巧,因而出现了实践中的诸多错误做法和应对方式。有的对信息发布者进行打击报复,甚至抓捕有关人员;或者采取“拖”或“躲”的办法,最后导致事件愈演愈烈,负面舆论不断扩大、升级甚至失控。有的在面临媒体的负面评论时采取强硬的态度处理,甚至威胁媒体,让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变得僵化,这反而助推了舆情危机的爆发。 最后,缺乏管理媒体的正确手段。公务员与媒体的关系与从前大不相同,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出现和发展,更是大幅颠覆了传统媒体的管理理念和方式。譬如管理的方式方法已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现有的网络治理是按照信息形态和内容差异来划分责任主体,实行多部门管理,这种模式使政府部门之间网络资源分散,各自为战,不易实现整体性规划。政府对网络媒体管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而网络社会没有疆界,网络传播的隐匿性使网民可以轻而易举地绕道而行,规避当地政府的监管。如何对网络媒体加强管理,把正确导向贯穿到媒体融合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如何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网络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增强网络媒体的底线意识、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如何既善待媒体及记者,又善管媒体及记者?传统的管理思维和管理策略亟待革新,需要进一步加强媒体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 作 者: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处长 責任编辑:马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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