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的分析 |
范文 | 李硕 摘 要 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市场化顺利转轨、引导职工转换住房观念、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服务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歷史积极作用。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率 分析 从1991年5月,上海市作为我国第一个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经验的城市,率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起步试点阶段,到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全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推行阶段,再到1999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以及近些年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的现状 (一)制度覆盖面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62.33万个,实缴职工13737.22万人,分别较上一年增长10.11%和5.15%。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按照城镇就业人口的统计口径计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为32.35%。(注:城镇就业人口含灵活就业人口,与公积金建立口径不完全一致,故实际覆盖率会高于此数据) (二)地区间发展不均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实缴人数前三位的省份及人数为广东省(1788.57万人)、江苏省(1232.35万人)、山东省(894.06万人);而末三位的地区及人数为青海省(49.64万人)、西藏(32.78万人)、新疆兵团(26.59万人)。广东省的实缴人数是新疆兵团的近70倍,造成这种巨大差异的原因与两地的经济发展存在的巨大差异不无关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越是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的人越多,而且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的深入,他们的需求会越来越紧迫。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低的原因 (一)制度的局限性 《条例》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而在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中,存在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者,他们却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而这部分群体大多数又是低收入群体,他们恰恰是最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帮助,但是在现行制度下,他们无法得到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支持。 (二)制度支持力度不够 在支持职工购买住房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过低。虽然各地区、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房价情况而制定的,但是普遍都不能解决职工的实际购房需求,职工仍需要申请部分商业贷款,以组合贷款的形式解决购房款的问题。以天津市为例,2018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购买首套房,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大于60万;购买二套,房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大于40万。天津的房地产均价约是26000元/平方米,以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购房款是156万,如果这是首套房的话,除最低首付款及公积金贷款所支持份额外,尚有3成资金需商业贷款予以补充;如果是二套房的话,除最低首付款及公积金贷款所支持份额外,尚有4成资金需商业贷款予以补充。 (三)制度吸引力不够 在缴存机制方面,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够灵活。住房公积金实行按月缴存,一个年度内月缴存额度固定不变,不足以适应当下多样的收入特征,无法形成有效吸引。住房公积金完全依托单位进行缴存,单位不建立制度或停缴欠缴的,职工不能自行缴存,工作变动造成的断缴通常也难以续补。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的建议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呈持续扩大,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为2.47亿人,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3.27亿人,这部分人群中包括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者,他们在各地的城镇化进程过程中急需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支持,因此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既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的重要途径,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服务的重点对象。 (二)丰富制度使用途径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指导思想下,加大对租房行为的支持,除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外,未来可以考虑与专业化租赁平台合作,对规范的长期的房屋租赁行为提供资金贷款支持。另外,利用信用体系,建立更灵活的资金支持政策。对信用优质、工作相对稳定的新市民,考虑前期可以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通过一些机制调节,例如后期调整缴存额等形式,补齐前期降低首付,以此来减轻首付压力。 (三)提升制度灵活性 实行更为自主灵活的缴存方式,允许新市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调整缴存额度。加强“以存定贷”政策引导,给予税收减免、存款补贴等优惠政策,大力倡导企业或职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作者单位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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