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自行申报个税问题 |
范文 | 我个人经常出国提供劳务,境外雇主支付给我工资,而且在境内也有工作,也取得工资,我是否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税,自行申报的情形有哪些?我需要全面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福建省 张兴云) 在线专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必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所得并缴纳所得税款: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面的规定,您属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情形,所以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理解相关税法规定的时候,还应当注意下面几点: 第一,两处以上(含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虽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但按照最新税法相关规定,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及月工资、薪金所得只能扣除一次费用标准。因此,必须实行单位代扣代缴与个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有的没有扣缴义务人,有的虽由出包方代扣代缴税款,但均涉及超额累进税率和扣除费用的问题。因此,同一项应税所得应当合并申报,合并计算纳税。 第三,中国公民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分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税。纳税人能够提供境内、境外时任职、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所得的有效证明文件,可视其所得为来源于境内或境外所得;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如果任职、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当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果其任职、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则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的所得,应对每个人的所得分别计税。 第五,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凡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均应向取得所得来源地的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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