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
范文 | 陈庆芳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笔者就推进基层法理法治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期对相关理论建设作出贡献。 关键词:推进 法治化 基层 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依照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管理和规范基层的事务,使基层的各项工作都由法律来调控,建设规范化、法律化和有法可依的基层工作环境。基层法治建设,是实践我国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法治化,对于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的显著历史成效 基层是社会的基础组成部分,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基层自治制度也正在不断地发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实施,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地修订和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社区居委会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为推进我国城乡基层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相关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正逐步进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二、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基层,依法治国的思想最终要体现在基层,服务到基层,落脚在基层,让百姓感受到法治的力量。首先,我国基层人口众多,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人民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法治力量明显不足,同时基层又是社会矛盾的高发地,基层治理法治化任重道远。其次,我国基层干部较多,广大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可以不断地实践和总结经验。基层治理法治化是落实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基础保障,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基层治理法治化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法治和公平正义也越来越关注,基层治理法治化可以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的对待和有效的保护。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地推进人民群众对基层法治化建设的参与,达到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度。 (三)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实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 我们的党就是在人民群众中逐渐成长起来的为人民服务的党组织,党的根基在基层,国家的根基也在基层,基层的稳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化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人民群众依法办事,有法可依,从而不断地协调社会矛盾关系,正确处理基层改革和社会发展稳定的关系,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生产和谐稳定。 (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确立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明确提出工作的基础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运用法治的思维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基层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培养基层群众崇法、敬法、守法的意识,为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领导干部处理问题时法治意识淡薄 我国大部分基层的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做事大多靠“人情”,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个别部门和乡镇对法治建设不够重视,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监督考核机制,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基层法律法规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部分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基层工作的开展,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损害基层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法治建设事业发展。 (二)基层治理法治力量薄弱 我国基层司法力量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很多工作人员一身兼任数职,大部分的乡镇法制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执法体制不合理,执法程序不规范,司法机关缺少独立性,地方政府对司法执行的干预比较严重,造成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存在违法乱纪现象,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在遇到问题时无法找到专门的处理工作人员,严重制约着基层法治建设的发展。 (三) 基层法治宣传不够全面 基层治理法治化首先要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学会如何使用法律,建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形成浓厚的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氛围。受我国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之基层法制宣传力度不够,政府和司法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存在很多的“特权”,徇私枉法,藐视法律的存在,造成我国基层群众大多畏于权势,法律维权意识欠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得过且过思想较为严重,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途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推进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这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关键作用 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中的重要战斗力量,是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法治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深化法治改革、推动法治建设、化解人民矛盾、维护社会法治稳定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出基层党组织在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开展基层干部下乡活动,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政策。 (二)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机构和司法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要着力解决目前基层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队伍结构不稳定、司法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机构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检察室、公安派出所等派出机构的不断完善,整合县一级公检法的力量,组建不同形式的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同时要通过信息化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级各类政府组织的职责任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事进度以及财务状况等各类政务,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新型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合理分配资源,充实基层法治工作人员队伍,保障法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培养基层法治文化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坚决摒弃办事需要人际关系的观念,避免法治治理形式化现象的出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的社会风气,使人们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维护广大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增强人民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同时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服务意识。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法治化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 参考文献: [1] 刘佳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N].光明日报. 2014,12,8 (1). [2] 李树忠.全面认识基层治理法治化[N].光明日报.2014,11,8(3). [3] 白小英.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EB].陕西法院网.201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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