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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提高我国纳税评估效率的建议
范文 梁贝+李俊明+李哲
摘要:纳税评估是当前国际上先进的税收管理制度。在我国税源式管理的新征管模式中,纳税评估已经成为税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持、信息短缺、评估智能化水平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多种原因,纳税评估效率偏低。因此,应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纳税评估效率。
关键词:纳税评估 效率 税务管理 信息
Suggestions on how to achieve higher efficiency of tax assessment in China
Liang Bei1, Li Junming2,Li Zhe3(1.School of Economics ﹠Trade,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dong Guangzhou 510006;
2.South China Bluesky Aviation Oil Co.,Ltd, Guangdong Guangzhou 510405;
3.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Guangdong Guangzhou 510405)
Abstract: Tax assessment is currently an advanced tax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the world. And it has become a significant sec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in Chinas new tax collection model of tax source management. However, the operation of tax assessment is still at the exploratory stage. And unfavorable factors like the lack of legislation support, the shortage of information, the low level of intelligent assessment, and the low general quality of assessors cause the low efficiency of tax assessment. Therefore, various effectiv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in order to achieve higher efficiency of tax assessment.
Key words: tax assessment, efficiency, tax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纳税评估制度起源于西方的税务审计制度、诉辩交易程序制度和日韩的行政指导制度,是这三种制度的综合体,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
我国于1997年由山东省引入纳税评估管理办法,2002年青岛国税局对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实行“稽核评估”,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此后,纳税评估在我国理论上和实践中逐步加快发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纳税评估由个别地区税务机关、个别项目的零星管理运用,发展成为日常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中常用的一种管理制度。在当前税源式管理的新征管模式中,纳税评估已经成为税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广义的纳税评估是指相关主体(税务机关和中介服务机构甚至纳税人自己)对各种经济活动和涉税事项从税收角度进行的分析评析,包括涉税的资产评估、正常交易评估、税收遵从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等。
从当前实际工作看,纳税评估主要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信息数据和绩效进行评价,以及对税源结构、税源变化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它的工作范畴大体可归纳为:对所有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评价、约谈、举证、鉴定、调查、核实、确认、调整、警告和移交。纳税评估是发现涉税问题、防范执法风险的科学方法。
按照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有: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作深入分析并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评估分析中发现问题可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高层次的税收宏观分析以及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数据资料等。
一、当前我国纳税评估效率偏低的表现
纳税评估引入我国并推行虽然已经十多年,但它相对于传统的“查、征、管”模式仍然属于新生事物,税务工作者认识、了解、掌握它需要一个过程。当前纳税评估的整体效果不显著,评估效率偏低。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评估量少质差
由于软硬件和信息资料的欠缺,当前纳入纳税评估的纳税人只占税务登记总数的极小部分,很多市县每年只抽取十几、几十户纳税人作为评估任务完成,评估对象确定准确率低,案头分析不到位,实地核查效率不高,评估走过场,流于形式,评估质量差。
(二)评估工作时间使用不合理,评估成本高
评估人员的大量工作时间不是放在纳税人所有涉税资料的钩稽分析、逻辑推理,而是花大量时间搜集内外信息和简单比率的计算,或者建立不适合实际工作环境的评估模型,评估收效甚微;另外,为了完成不断增加的评估户数(任务),各级税务部门急工作所急,重复开发或购买评估软件,购入使用效果不理想弃置再买现象时有发生,加大征管成本。
(三)评估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中推诿影响效率
根据当前工作规程,若评估员日常管理、评估分析所接触和使用到的涉税数据资料中,不能揭示异常,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程序开展了纳税评估,但没发现问题,可减轻甚至免除责任,但要调整岗位;日常管理、评估分析所接触和使用到的涉税数据资料中,已经揭示了异常,评估员没有按规程开展纳税评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评估工作要有开阔思维,随时随地要接收各种信息,分析方法又要灵活变通运用,吃苦又要承担责任,个别人员思想抵触,评估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降低。
二、当前我国纳税评估效率偏低的原因
(一)缺乏法律支持,纳税评估工作中难于坚持原则,影响评估效率
当前纳税评估的直接依据仍然是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法律层次过低。税收征收管理中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没有修改补充有关纳税评估的章节,贯穿纳税评估过程的信息采集、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等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在法律后盾不足的情况下,一线评估人员大多选择案卷(案头)评估,尽量回避采用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即便采用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也多数以其他征收管理需要为名,在进一步收集评估数据和核实情况过程畏畏缩缩,担心招致税务行政诉讼等等。在评估过程遇到较强硬的被评估对象,早早结束评估了事的情况并不少见,必然降低评估质量和效果。
(二)信息短缺,共享性差,影响纳税评估工作成效
全面准确的纳税人信息,是高质量纳税评估的基础。但当前税务机关收集的内外信息不完整,真实性差。当前不仅是税务与工商、银行、海关、水电、国土、房管、证监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涉税信息较多的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在大平台上互联互通,税务机构内部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甚至上下级间信息共享依然还没有真正全面实现。导致纳税评估人员花费大量时间从里到外搜索各种信息,时间的利用效率下降。此外,税务部门内部通过“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也欠全面真实(二套账的纳税人大量存在)。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欠缺,直接降低纳税评估的成效。
(三)纳税评估智能化水平低,评估效率差
目前税务部门使用的金税系统、税收调查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系统、CTAIS系统所需数据指标大致相同,各软件之间大部分数据不能自由流动,数据无法互通共享,信息孤岛比比皆是。有些税务机关还购买其他评估软件辅佐评估工作,但依然无法达成一个直接联通的平台,出现必须在不同分别导入各种相同数据的现象,工作效率低下。
在软件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少基层工作者甚至放弃软件,依靠大量堆积的书面资料、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数据运用利用Excel的筛选、对碰、运算功能或采用传统手段作表表核对、内外核对、趋势分析、逻辑推理等。大量重复输入工作和无法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纳税评估显然难于产生令人满意效率。
(四)纳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难于提升评估效率
纳税评估创建并发展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一现代税收管理模式需要全能型人才配套才能发挥最大效率。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既要精通税收政策和业务,又要熟悉企业会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更要有过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最好还兼有统计学的分析能力,心理学辨析应对能力。但是,纳税评估在我国推行仅仅十多年,它的知识结构要求与传统的“查、征、管”模式相差甚远,目前从事纳税评估人员大多缺乏严谨系统的相关专业知识。近几年相关税务机构加大加快了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研讨等,提高了部分评估人员的水平,还是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仍然显得纳税评估相关知识不够全面和系统,懂税收政策和会计业务的不懂计算机或者相反,综合型人才畸缺,难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较多的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降低了评估效率。
三、如何提高我国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一)加强纳税评估法律建设
应该尽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列出纳税评估的相关条款。将所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提供的资料和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及对其可进行纳税评估纳入《征管法》。明确纳税评估工作实践中发现系列涉税问题的法律责任,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凭。
(二)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进,提高纳税评估的智能化水平
高效的管理要依托先进的信息化平台,全面正确的信息采集更需要高端的软硬件支撑。应该由国家出面开发一套高端完善的税收征管软件,软件包含各种税务管理功能,使得各类涉税信息能够在同一平台上快速收集,并能从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分析核实,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加快构建税务机关与工商、银行、海关、水电、国土、房管、证监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劳动和工会等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为纳税评估提供足够的基础信息。
(三)学习西方经验,疏通搜集渠道,建立纳税评估信息数据库
美国等西方国家税务局的信息渠道相当广泛,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每年应主动向税务当局提供纳税人的信息,包括货币收付情况、银行账户收付记录、动产及不动产权属登记、转让及租赁甚至遗嘱及犯罪活动等信息。
为确保有准确而全面的评估信息,税务局除了要及时将“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和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数据归入信息库;还要与工商、财政、审计、银行、公安、交通、海关、法院、民政、教育管理、国土管理、房产、技术监督局、劳动及社会保障、规划建设、文化、体育、科技管理、公证部门、统计、银行和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以及证监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建好畅通的信息采集渠道。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和拥有信息齐全的数据库是提高纳税评估效率的重要手段。
(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
先进的信息化平台,高端的软硬件,需要能熟练运用软硬件进行数据采集、筛选、分析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人机能完美配合,才能从不多或海量数据信息中找到关联的问题信息,实现提高征管效率,强化税务管理质量的纳税评估目的。
鉴于我国目前评估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事实,提高他们整体素质应采取多种方法:一是通过各种长短不一的专业学习培训班,努力培养通晓财会知识、税务知识、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才;二是面向社会,招聘通晓财会知识、税务知识、计算机知识的纳税评估人才;三是从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收的年轻大学生、研究生中委托高校定向培养一到二年后,毕业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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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