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努力促进执行和谐 |
范文 | 摘要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背负着“执行难”的沉重压力,而执行难的具体体现就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在我国目前执行立法相对滞后、执行理论比较匮乏的情况下,各级法院都在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路子。自二00七年七月开始,河口区法院针对执行难的现状,经过反复的酝酿和论证,在执行工作中尝试实行了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建立执行联络员的制度,提高了执行效率,促进了执行和谐,使执行工作充满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本文对此试做简要的阐述和探讨。 关键词 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 “执行难”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172-01 一、执行联络员制度的涵义及设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的可行性 (一)执行联络员制度的涵义 执行联络员制度,就是由人民法院从本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和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中各聘请一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从而形成一种由法院牵头、各乡镇和街道执行联络员负责管理调度,各村、居委会执行联络员具体协助的全区协助执行网络制度。执行联络员的聘用有严格的条件,其先决条件是热爱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品德优秀,作风正派,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望,且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其中,乡镇级的执行联络员,一般由该乡镇的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长担任,村级的执行联络员一般由该村的治保主任担任。人民法院向执行联络员发放聘书,聘期为三年,其误工收入,由人民法院给予适当补偿。对执行联络员在协助执行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由人民法院给予奖励。为加强对执行联络员的管理,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法院设立了执行联络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法院每季度对执行联络员组织一次理论和业务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重点考核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实绩,对因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执行工作或在协助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而评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二)设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的可行性 在当前诚信意识普遍缺失,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的前提下,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对有效缓解执行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执行联络员来源于群众,与群众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在与当事人联系和沟通方面具有特别明显的优势。由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效果明显优于执行人员,从而减少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抵触和对立情绪,更减少了因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其次,执法环境的改善,为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党的十六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使各有关单位逐步认识到,当今社会“欠债不还”的现象,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和谐,因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特别是二00六年七月河口区委政法委出台《河口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政府各科、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违法干预执行或处置暴力抗拒执行不力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后,各有关单位由消极被动应付法院的执行工作,变为积极主动自觉地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因此,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优化了执法环境,为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执行联络员的职责任务 执行联络员的职责任务是向辖区群众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被执行人和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协助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在被执行人或协助义务人不在的情况下,协助法院执行人员做好代为送达或留置送达的见证工作;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去向和其他线索;在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搜查和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时,到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了解掌握周边地区民情、社情,提出开展执行环境整治工作建议;协助法院做好因执行引发的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参与并促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执行和解;配合法院做好其他必要的协助执行工作。 三、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后的实际效果 自我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以来,经过两年的运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统计,自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39件,其中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的案件423件,占全部案件的33.2%,代为送达法律文书325份,协助执行人员从事留置送达的见证工作65人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39人次,促成执行和解案件308件,有15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疑难案件,都是在执行联络员的促成下调解结案。制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当事人之间的械斗3次,协助法院化解暴力抗法事件1次。实践证明,执行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其实际效果首先表现在不仅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和谐。其次,执行联络员不仅仅局限于执行联络,在很大程度上还充当了执行监督员,他们参与执行,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了执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再次,因执行联络员参与到了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宣传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执行的公正和效率有了监督和保障,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和指责大幅度减少。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