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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制播分离”热的冷思考
范文 戴 明
最近几年,提得最多、喊得最响的就是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推行的制播分离改革。特别是去年以来,制播分离改革成了全国广电系统越来越“热”的话题,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旦在电视台内部实行了制播分离,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一个个电视台都很快就会做大做强。
那么,制播分离改革是否适合所有的城市电视媒体,目前城市电视台是否具备推行制播分离改革的条件,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制播分离热潮,我们不应该随波逐流,而应该进行一番深刻的冷思考。
笔者对国家广电总局能够看清我国广电体制存在的问题,而推出制播分离的改革十分赞同和拥护,对一些电视媒体率先进行制播分离改革的勇气和胆略也表示钦佩和赞扬。因为,这种改革是基于对广播电视既有“喉舌”功能,又有企业属性的正确判断,是在充分保证党委政府对媒体所拥有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基础上,把广播电视推向市场,提高其参与竞争、自我发展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四级办台”的行政体制,这“四级”电视台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尽相同,甚至千差万别,因此,犹如再好的药方不可能治好所有的疾病一样,制播分离的改革同样不可能适用于全国所有的电视台,特别是对困难重重掣肘太多的城市电视台来说,起码目前还无法大张旗鼓地进行制播分离的改革。
那么城市电视台为什么暂时不宜推行“制播分离”改革呢?
缺乏制播分离改革的思想基础
对城市电视台的性质定位不准。正确地认识和判断电视台的性质是正确决策和科学管理经营电视台的前提。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电视台所在的党委政府,往往都把电视台作为事业单位看待,都把电视台作为“喉舌”去严格管理。由此,电视台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劈波斩浪,但是电视台却没有经营自主权,在这样的体制桎梏下,电视台根本没有办法参与市场竞争,也无法推行我们衷心拥护期盼已久的制播分离改革。
实行制播分离,意味着电视台的运作由过去单纯的节目制播和广告经营,向节目市场化、经营产业化方向转移。如此一来,作为电视台的员工,就必须认识到电视台既具有作为“喉舌”的事业属性,又具有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属性。电视台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有电视业务能力,还要有经营管理能力,也就是懂业务、懂经营、懂管理,具有双重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但是,由于过分强调电视台的事业属性,忽视电视台的企业本质而导致城市电视台严重缺乏懂业务、懂经营、懂管理、具有双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员工思想观念滞后。由于城市电视台所处的位置与中央台、省台相比较,天地狭小,大部分员工不可能经常走出去参观考察外面的精彩世界。既不可能像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在全国各地纵横捭阖,也不可能像省级电视台的记者在全省范围内大展拳脚,只能在省辖市的狭小天地里发挥才干。所以,在许多城市电视台,特别是中西部的城市电视台,员工的思想观念非常滞后,基本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思想不解放,认为电视台就是“吃皇粮”的单位,干好干坏一个样,旱涝保收,缺少成本意识、危机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所以,在城市电视台推行制播分离,会遇到来自城市电视台员工思想观念方面的重重阻力。
改变员工身份困難。长期以来,各级电视台都是政府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体制(虽然多是差供体制),电视台的员工除了招聘人员之外,都是有编制的国家正式员工。近年来,由于自身发展需要,虽然不少城市电视台相继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制、全员劳动合同制、绩效考核制、员工竞争上岗制等,但正式员工的身份都没有改变,“正式工=铁饭碗”的陈旧思想在各电视台员工的思想意识里根深蒂固。因为,“在同一电视媒体内,人力资源管理只有实施同一待遇的全员聘任制,才能彰显其资源共享的公平性,着意让新闻与编播部门员工享受垄断性事业单位待遇,其余均为下海者,这身份的落差决不仅仅是靠什么完善对接机制就能解决的微观问题”①。而一旦实行制播分离,势必把部分栏目的制作人员从原来事业单位的范围内剥离出去,改为企业身份,显然会有很大阻力。一直走在全国广电体制改革前列的湖南广电集团改革办主任张华曾说:“(制播分离)改革就是要改人,把人推向市场。极少数人留在体制内完成传统业务,发展存量,更多的人则要被推向市场。可现有的体制谁愿意去公司?改人太难了。”②
缺乏制播分离的现实条件
缺少有影响力的题材。在电视台内部推行制播分离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将电视节目作为商品去交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告诉我们,“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
电视节目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要想走向市场,也必须具备这两种属性,即电视节目必须能够赢得许多人的兴趣和关注,这种兴趣和关注就是电视节目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离开了观众的兴趣和关注,就没有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电视节目要想走向市场,被更多的电视台购买将是一句空话。所以,实行制播分离,让自己制作的电视节目走向市场、走向全国,就必须拥有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或轰动的大题材、好题材。但是作为城市电视台,由于受政治、经济、地域和人口等种种因素的限制,很难拥有在全省、全国都有影响的电视题材,这是城市电视台在节目资源方面的先天不足。
缺乏高素质人才。作为企业,同样的原材料让业务素质不同的人去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质量是不同的。就像厨师做菜一样,同样的原材料,同样的调料,不同级别的厨师做出的饭菜其味道、质量是有明显差距的。制作电视节目也是一样,在同样或同一题材的基础上,高质量的节目,必须要由高素质的人才制作才能成为高质量的节目。
当今世界,各行各业激烈竞争的背后是人才的竞争,电视行业的竞争也概莫能外。但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由于各种条件天生的不足,城市电视台无论是在事业平台的大小、工作环境、劳动报酬等方面,都无法与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相提并论,由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无论是制作节目的理念,还是题材的发现选择,或是采访制作的能力,都很难达到走向市场的要求,导致城市电视台即使偶尔遇到好的题材,也很难做出优秀的作品,也就无法走向电视节目的交易市场。
缺少先进的摄录编设备。与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相比,城市电视台除了上述差距之外,经济收入的差距更大,也就拉开了设备上与省级以上电视台的差距。除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城市电视台收入较高外,中西部地区城市电视台的创收都比较低,每年的经济收入大部分都在2000万元以下,甚至几百万元上下徘徊。如此规模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就不错了,很难有多余的资金投入设备更新。而当今社会,技术的更新和市场的变化日新月异,许多城市电视台在设备更新方面,一直心有余而力不足,普遍设备陈旧,档次低,拍摄制作的节目信号模糊,音质失准,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即使偶尔遇到好的题材制作节目在市场上出售,也因为技术上的差距很难有竞争力。
缺乏制播分离的社会大环境
没有节目市场相配套。实行制播分离,就是要把各电视台拍摄制作的除新闻节目以外的电视节目推向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再走向各级电视台的荧屏奉献给观众。只有通过这个过程,才能将电视节目变为商品,最终实现电视节目制作者的劳动价值,并给制作者及其所在的电视台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降低电视播出机构的节目制作成本,提高其播出节目的质量和收视率。
但是,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样一个与制播分离时代相匹配的电视节目交易市场。
缺少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政府和广电系统的主管部门要想制播分离改革的成功,提高我国广播电视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我国广播电视的快速发展、科学发展,达到推行制播分离改革的目的,就必须制定相配套的强有力的措施。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只是简单地说要推行制播分离改革,与之相匹配的措施还未出台,这就增加了我们对制播分离改革能否成功的担心和怀疑。
我们认为还应该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推动,当地政府应该把制播分离当做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好,以行政手段推动制播分离工作的开展。二是立法推动。国家制定有关法规,严格规定电视台外制节目占电视台播出节目的比重,如韩国、日本就分别明确规定了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外购节目必须占多少比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制播分离改革的进行和深入。
目前,制播分离的确对我国的广播电视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做大做强是一个好办法,然而,就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制播分离改革更适合环境宽松、人才济济、设备精良的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在城市电视台彻底推开这项改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注释:
①朱剑飞:《电视行业的“制播分离”难破局》,《南方电视学刊》,2009(9)。
②张华:《制播分离大幕再启“动刀”体制寻突破》,搜狐网。
(作者单位:商丘电视台)
编校:施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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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