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清乾隆朝初期(1736—1753年) 长江流域粮价波动研究 |
范文 | 罗畅 杨建庭
摘要:乾隆朝初期长江流域粮价一方面由于受政府仓储政策和采买的影响而形成长期向上的趋势;另一方面,粮食收成、气候、灾荒、第一次金川之战也造成了粮价的短期剧烈波动。每当粮价剧烈波动时,各级政府均采取多种宏观调控手段以冀平抑粮价,地方民众也采取各种措施力图将对自身的损害降至最低。由米价的联动变化可知,乾隆朝初期,长江流域已经形成了一个整合程度较高的粮食市场。 关键词:粮价波动;市场整合;乾隆初期;长江流域 中图分类号:K249;F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20)01-0236-12 一、学术史回顾 近年来,随着中国台湾省王业键院士整理的“清代粮价资料库”①的问世以及20世纪30年代由汤象龙等学者整理的粮价钞档[1]的公开出版,激发了学术界新一轮的粮价研究高潮。 关于清代长江流域粮价的研究,全汉昇先生是先行者[2]。王业键先生是全汉昇先生的学生。受全先生的影响,王氏从20世纪50年代即从事清代粮价的研究,并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3]。赵伟洪使用文献并结合协整模型,分析了乾隆朝湖南省和江西省的米谷流通与市场整合,发现乾隆朝湖南省的米谷流通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性,以外销为目的的几条粮食流通运输路线沿线地区形成了湖南省米粮流通,洞庭湖区的米粮市场整合程度比以往学者王国斌、濮德培的研究结论要低[4]。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考察乾隆朝乾隆元年至乾隆十八年(1736—1753年)长江流域的米价变动及市场整合情况。之所以选择这一时段,是因为这一时期政府的粮食政策经历了一个较大的调整。乾隆初年,朝廷的仓储数量大为提高。官府采买过多,造成民间粮价急剧上涨。经过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粮政大讨论之后,朝廷降低了仓储额。乾隆十七年(1752年)上谕的颁布,标志着政府的粮食政策日趋成熟。此后,清朝的仓储政策及对粮价的宏观调控政策较为务实和稳定。 二、乾隆朝初期(1736—1753年)长江流域的粮价波动 本文选取长江流域各省主要的粮食流通枢纽:成都、重庆、汉口、长沙、安庆、南昌、苏州、杭州 等府作为考察对象许檀先生将明清时期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分为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和农村集市三大层级。在划分这三大层级时,主要是关注该城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而不是该城的行政建制等级。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3期191-202页)。 。在清代,汉口是长江中游最大的米粮交易中心,但在行政建制上仅仅是镇一级,属于汉阳府管辖,故本文用汉阳府的米价来代表汉口的米价。 乾隆元年(1736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重庆府、长沙府、汉阳府、苏州府米价走势如图1所示,成都府、南昌府、安庆府、杭州府米价走势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从乾隆元年(1736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长江流域的粮价呈现出明显的上涨趋势,各流通枢纽城市的米价大约上涨了30%,其中存在着乾隆三年(1738年)、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十二年(1747年)与乾隆十六年(1751年)四个峰值。从乾隆元年至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廷不仅加大了由官方直接掌控的常平仓的采买力度[5],且对民间经办的社仓也强调仓储量要提高并要求足额存储[6-8]。各地官民纷纷采买,导致乾隆初年全国性的粮价上扬。经过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粮政大讨论之后,政府降低了官仓粮食的储存额[9]。乾隆十七年(1752年)七月,高宗更是颁布上谕:“(官府)动帑委员采买(米谷)之处,似可概行停止。官买少则市粜多,米价庶可望其渐平。”《清高宗实录》卷四一八(乾隆十七年七月丙寅)。 这标志着清廷在仓储政策上更加灵活务实,更加注重市場这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10]。 由图 1、图 2可以看出,在乾隆三年(1738年)、乾隆四年(1739年),苏州、汉口、长沙、杭州、安庆、南昌的米价有一个明显上涨的过程。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买过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受灾所致。在短期内,影响一个地区粮价波动的决定性因素是粮食收成,而粮食收成又由气候条件决定。因此,在短期,气候条件是影响粮价波动的决定性因素。 乾隆三年(1738年)五月、六月,江苏、安徽、浙江遭受特大旱灾。“江南地方今年(乾隆三年)雨泽短少,六月虽经得雨,未能沾足”(清)何绍基《(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六·皇言纪·高宗纯皇帝诏谕)》(清光绪四年刻本)。 。乾隆三年夏间,“川省被水之处颇多”乾隆三年七月十四日四川巡抚硕色呈四川省乾隆三年六月份米粮时价清单(“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号:04-01-39-0063-044)。本文所引档案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下略。 ,但该年四川省秋禾获得丰收。“兹于十月初九日,据四川布政使窦启瑛禀称……通省合计收成实有八分半等语”乾隆三年十月十一日川陕总督查郎阿奏报川省秋禾收成分数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04-019)。 。四川秋禾丰收之后,粮食源源不断地顺流而下,极大地缓解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粮价上涨。 从乾隆三年(1738年)到乾隆四年(1739年),苏州府连续两年遭受水灾和雹灾。“(乾隆)三年九月壬子,大雨雹,伤禾。(苏州府)吴江(县)、(苏州府)震泽(县)尤甚。(乾隆)四年四月丙戌,(苏州府)大雨雹,损麦”(清)冯桂芬《(同治)苏州府志(卷一百四十三·祥异)》(清光绪九年刊本)。 。据统计,乾隆三年(1738年),直隶有87个县遭灾,江苏有56个县遭灾,安徽有44个县遭灾,山东有35个县遭灾[11]384-386。 江苏在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江宁……等府州属内间有得雨稍迟……今因久旱之后,虽得大雨,此等地亩,不能起水”乾隆四年六月初三日两江总督那苏图奏报所属两江各地方得雨并插栽田禾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5-035)。 。“(乾隆)五年,江苏丰(县)、沛(县)等十州县卫水”(清)官修《清通志(卷一百二十三·灾祥略二·纪灾·地类)》(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安徽从乾隆三年(1738年)至乾隆五年(1740年),连续三年受灾。“安徽被旱,本年(乾隆三年)收成业皆失败”乾隆三年九月二十日安庆巡抚孙国玺奏报安省现在得雨种麦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03-011)。 ?。“(乾隆)四年,安徽宿(州)……等十五州县水,免本年银粮” (清)官修《清通志(卷一百二十三·灾祥略二·纪灾·地类)》(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乾隆)五年……六安、颍州六属并来安,俱大水”(清)何绍基《(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三百四十七·杂类志·祥异)》(清光绪四年刻本)。 。 浙江“今岁(乾隆三年)湖(州)、金(华)二属被灾。杭(州)、嘉(兴)二属收成歉薄”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浙江巡抚兼管盐政卢焯奏为借予商户本银出省购办米石挽运回浙以济民食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06-0001)。 。同时,由于乾隆三年(1738年)长江流域受灾面积较广,导致粮食外销数量较少,出现了“客贩不通,米价腾贵”B13的局面。浙江巡抚卢焯为了平抑浙江省安定粮价,对粮食采取免税政策,并“照洋商领帑办铜之例,查明殷实之商,愿赴外省买米运浙者,取具保结,借给本银。挽运粜卖。只交原本,不取利息。定于明年麦熟交还。贩运一次、二次,悉从其便……随据该司道请拨道库盐义仓项下银五万两,原系捐输买米。闲款堪以借动,内借杭(州)属商人共银一万六千两,嘉(兴)属商人共银一万二千两,湖(州)属商人共银一万六千两,金(华)属商人共银六千两”B13。卢焯虽然使用的是公帑,但卻招商贩运粮食,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典型的官督商办。官府只要承包商在明年麦熟之后归还政府本银,并不收取利息。这就有效地调动了承包商贩粮的积极性。承包商为了利润最大化,将利用这笔资金尽量采买粮食,并尽可能地多采买几次。 与江南相邻的山东,“今岁(乾隆三年)秋收丰裕,闻之各州县收获俱有七、八分不等,是(山)东省可称有年矣。但上而直隶州县多被水荒,下而江南地方又逢旱歉,需谷之处甚多,买谷之人不少。且(山)东省上年(乾隆二年)亦属荒歉,本无余粮,故粮食虽多,价未平减” 乾隆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协理山西道事河南道监察御史陈其凝奏为丰年宜讲储积有备可以无患敬陈管见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03-027)。 。山东在乾隆三年(1738年)秋收丰裕,因此江南赴山东的买谷之人不少,有效缓解了江南米价上涨。 为了赈济灾荒,平抑米价,清廷采取了减免赋税、采买粮食、调拨仓储等措施 (民国)赵尔巽《清史稿(本纪十·高宗本纪一)》。。通过减免灾区的赋税,发放赈银,将仓米调拨到灾区,有效缓解了米价上扬。特别是 “(乾隆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截拨福建仓米二十万石,赈江南灾” 16(民国)吴廷燮《江苏备志稿(卷二·大事记)》。 。在正常情况下,长江中上游的米谷运到江南后,再由江南运往福建。福建的米价一般比江南要高。但是由于乾隆三年(1738年)江南灾情严重,加之福建的粮食收成尚可,因此出现了福建仓米二十万石运往江南赈灾的异常情况。 乾隆三年(1738年),江西丰收,粮食大量外运,缓解了长江流域粮价的上涨。“江西素称产米之地……本年早禾收至九分,其晚禾约有十分。虽浙、闽、江南之采买,自五月至今络绎不绝,其民贩船只由江西东自玉山县内河一路直达浙江杭州,北至九江府长江一路直抵江南安庆” 乾隆三年十月十五日江西南昌镇总兵李君贤奏为江西接济浙闽江南三省米石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04-025)。 。明清时期,随着双季稻在长江流域的逐渐推广,对增加粮食供给,促进粮价平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江西素称产米之地,民间俱种水稻……本年……统计收成均有八分以上……续因江(南)安(徽省)、江苏、浙、闽四省年成稍歉,官买私籴,络绎分投。贩运既多,价渐昂长” 乾隆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江西布政使阿兰泰奏报江西省本年雨水米价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04-023)。 。 乾隆四年(1739年),浙江粮食获得丰收,缓解了江南粮价的涨势。“本年(乾隆四年)春花,杭(州)……八府,二麦收成八分;嘉(兴)……三府,二麦收成九分……丰收之余,民力颇觉宽裕” 乾隆四年六月初九日浙江布政使张若震奏报浙省本年春收分数并雨泽及地方粮价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5-038)。 。“浙省各属禾稻……入夏以来,雨水调匀,长发茂盛” 乾隆四年七月十二日浙江提督李灿奏报本年宁绍台等地方早禾收成分数及浙省沿海洋汛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5-049)。 。浙江不仅春花丰收,晚稻也获丰收。“浙省各属……咸称数年以来无此大熟” 乾隆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浙江巡抚卢焯奏报本年浙省秋成分数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6-060)。 。 乾隆四年(1739年),四川也获丰收。“目今早稻登场,晚禾亦将收获” 乾隆四年七月十八日署理四川巡抚方显奏报本年川省收成丰稔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5-047)。 。四川的粮食顺流而下,对缓解粮价的上涨起了较大的作用。乾隆五年(1740年),四川的粮食再获丰收。“川西……川南……合计收成共有八、九、十分……川北……麦收有七、八分……稻田收获亦有七、八分。川东……收成总系八、九分” 乾隆六年正月十九日川陕总督尹继善奏为遵查实御史胡定奏川省抚臣玩视民瘼等情殊属过当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9-026)。 。乾隆初年四川人少地多,丰收后有大量余粮可供外运,川米是稳定长江流域粮价的有力保障。 乾隆五年(1740年),江南丰收,米价回落明显。“今岁(乾隆五年)春收已获丰稔,而通省晚稻又俱丰熟,米粮平贱” 乾隆五年九月初四日安宁奏报本年江南地方秋禾收成情形及近年间有欠薄州县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8-011。) 。 从图1、图2可以看出,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八年(1743年),长江流域又迎来一个米价高峰。这是由于从乾隆六年(1741年)开始,长江流域连续三年遭受水灾所致。 乾隆六年(1741年),长江中下游先是遭受水灾,复又被旱。“(乾隆六年)十月丁未,赈安徽宿州等三十一州县卫水灾”B15。乾隆六年(1741年),苏州“苏州地方春麦……收成歉薄” 乾隆六年五月初四日图拉奏报本年苏州地方春麦收成分数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09-030)。 。据张祥稳统计,乾隆六年(1741年),江苏有71个县遭灾,浙江有23个县遭灾,江西有15个县遭灾[11]389-390。 “乾隆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奉上谕:朕闻江宁地方,六月内竟无雨泽。(两江总督)杨超曾并未早将实在情形详奏。今览伊七月十一日奏折,始称一月以来,甘霖未沛。至七月初八日,方得大雨五寸有余” 军机处寄信档1538盒(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可见,两江总督杨超曾面对江苏严重的灾情,有匿灾不报之嫌。由于灾情严重,加上政府应对失策,长江流域及相邻各省发生了多起民众抢粮、强行借粮和阻止粮食外运等行为[12]。 乾隆七年(1742年),长江中下游遭受特大水灾,据统计,江苏共有25个县遭灾,安徽共有31个县遭灾,江西共有15个县遭灾[11]389-390。 “(乾隆)七年,江南黄、淮交涨,两江水”B11。由于乾隆七年(1742年)的水灾严重,因此赈灾的力度很大。“乾隆七年,淮(安府)、扬(州府)大水,王(简仪亲王两江总督德沛)……命府县官放手开仓以振(赈)……奏动……银一千万两”(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一·简仪亲王有志圣贤之学)》(清光绪刻本)。 。虽然朝廷的赈灾力度很大,但还是发生了一些社会骚乱[13-14]。 乾隆八年(1743年),江西省在上年遭受水灾之余,再次遭受洪灾。“南昌、饶州、广信、抚州、瑞州、袁州、赣州大饥” (清)刘坤一《(光绪)江西通志(卷九十八·祥异)(清光绪七年刻本)。 。 乾隆九年(1744年),两江丰收,粮价逐渐平减。“上下江、江西三省今岁雨旸应候,秋禾丰登” 乾隆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署理两江总督尹继善奏为查得入冬以后雨雪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3-0011-009)。 。但四川遭受特大洪災。“溺死居民六百六十四人,冲没田庐甚多” (清)何庆恩《(同治)德阳县志(卷四十二·灾祥)》(清同治十三年刻本)。 。是年,长江流域总体收成良好,被灾较重之地只有川省。 乾隆十年(1745年),湖北丰收,粮价较为平稳。“早稻通省已在八分以上,现在题报中稻较早稻稍丰,可在八、九分以上” 乾隆十年九月二十六日湖北巡抚晏斯盛奏报湖北省雨水苗情并晚稻渐次收熟情形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2-0021-044)。 。 由图1、图2可以看出,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乾隆十三年(1748年),苏州、汉口、安庆、南昌、杭州等地的米价有一个明显上涨的过程。这一方面是由于受灾和第一次金川之战导致的川米封禁不能外运,另一方面是由江浙两省的巡抚应对无方所致。 乾隆十二年(1747年),紧靠江南的山东有98个州县卫所遭受特大洪灾,导致粮价飞涨,间接带动了长江流域的粮价上涨。时任礼部侍郎的沈德潜描绘了当时山东的惨状:“连年山左荒,齐鲁一路哭。掘草剥树皮,形状如鸠鹄。夫妇两相弃,儿女无处鬻。” (清)沈德潜《食豆粥》(《归愚诗钞》卷七·五言古诗,清刻本)。 清廷为了赈灾,将与山东毗邻的河南、直隶、安徽、江苏等省官仓的粮食调赴灾区,并鼓励商人贩粮至山东[15]。粮食大量运往山东,因此该年临清关税收较丰。“缘临清一关……惟赖米粮商贩船只通行,始得钱粮丰裕” 乾隆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山东巡抚准泰奏报确查临清户关税银盈余较少缘由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0327-037)。 。临清在清代是华北最大的粮食交易市场[16]。由于山东毗邻江南,两地之间通过运河与海运,存在着大量的粮食贸易。 河南“动拔彰德府仓并……四县常漕等谷一十一万五千石;动拔卫辉府仓并……七县常漕等谷一十二万八千石;动拔怀庆府属之……六县常漕等谷五万四千石;动拔河南府仓并……二县常漕等谷八万三百五十八石零” 乾隆十三年四月初六日河南巡抚硕色奏报拨运仓谷数目接济山东民食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1142-029)。乾隆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河南巡抚硕色奏报动拨仓谷碾米运赴山东开行日期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1142-041)。 。安徽官仓“酌拔二十五万石”乾隆十三年四月十一日安徽巡抚纳敏奏报酌拨仓谷接济山东赈恤之用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1142-032)。 谷运往山东。后来,为了提高运输能力,安徽改运谷为运米。“以一米抵二谷计算,共该运米一十二万五千石”乾隆十三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布政使舒辂奏报派拔运往山东米石及将司仓之米先行起运缘由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1142-051)。 。江苏官仓“凑足十万石”乾隆十三年四月初七日江苏布政使爱必达奏报遵旨拨运仓粮接济山东赈恤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5-1142-030)。 米运往山东 。相邻各省向山东运去数十万石米谷,本地采买还仓的压力较大,刺激了长江流域的米价上涨。江苏巡抚陈大受对来自浙江省温州、处州二府承包官方采买的商人实行遏籴,其借口是苏州非产米之地和实行海禁的需要。浙江巡抚常安将江苏巡抚遏籴的行为告到朝廷。乾隆帝在批评陈大受遏籴的同时,指出浙江巡抚也存着遏籴的心思《清高宗实录(卷二一五)》(乾隆九年四月丁丑)。 。 乾隆十二年(1747年),江浙两省共有28个州县厅发生了特大潮灾[11]23-24。 “(乾隆十二年)九月初六日奉上谕:本年七月十四日,苏(州)、松(江)等处,猝被风潮……崇明一邑,坍塌房屋,漂没人民甚多”(清)彭元瑞《孚惠全书(卷十六·偏隅蠲缓五)》(民国罗振玉石印本)。 。地方志的记载更为详细。“(乾隆)十二年七月壬寅,飓风,海溢。常熟、昭文二县,淹没田禾四千四百八十余顷,坏庐舍二万二千四百九十余间,溺死男女五十三人”(清)冯桂芬《(同治)苏州府志(卷一百四十三·祥异)》(清光绪九年刊本)。 。张祥稳认为这次潮灾是乾隆朝“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一次”[11]23-24。 除了天灾之外,江浙两省巡抚应对无方,由此导致的人祸也是米贵的原因之一。 当时的署理江苏巡抚安宁为了平抑米价,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冬月“传谕(苏州)城内绅士,劝其减价出粜,绅士畏惧,将所贮粮食悉行私卖,以致栈米所存无几,价值因而愈昂”《乾隆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两江总督尹继善奏》(《史料旬刊》,1931年第29期)。。巡抚名义上是“劝”米商减价出粜,实则是逼迫米商限价售米。米商为了获得最大利润,于是“将所贮粮食悉行私卖”,导致有价无市,“栈米所存无几,价因而愈昂”,民众因此人心惶惶[17]。乾隆十三年(1748年),江南在苏州、松江于上年遭受特大潮灾之后,再次遭受水灾,水灾导致“二麦虽已登场,而收成只在六分上下”《清高宗实录(卷三一六)》(乾隆十三年六月壬戌)。 。当地百姓采取阻止粮食外运和抢劫米铺等极端做法,一月之内发生了四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18]。 杭州的米价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一度超过二两,这也是由于天灾加人祸所致。“(乾隆)十二年,杭州偏灾,赈如例”(民国)李楁《(民国)杭州府志(卷七十一·恤政二)》(民国十一年铅印本)。 。“(乾隆)十三年夏五月,(杭州府)富阳(县)大水过城,高三尺”(民国)李楁《(民国)杭州府志(卷八十五·祥异四)》(民国十一年铅印本)。 。浙江巡抚常安为了平抑粮价,在严禁囤积居奇的同时,对米商正常的栈贮也一并禁止。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使得米价居高不下。 “(乾隆十三年五月乙酉)又谕军机大臣等……近因申囤户之禁,(浙江)地方官并栈贮而禁之,商贩无停贮之所,本地无存积之粮。来船稍阻,入市稍稀,则人情惶惶,米价顿长数倍。近日为此说者颇众,看此情节,大概市井之事,当听民间自为流通。一经官办,本求有益于民,而奉行未协,转多扛格”《清高宗实录(卷三一四)》(乾隆十三年五月乙酉)。 。此后,朝廷吸取了教训,一方面,更加灵活地处理商人的囤积行为;另一方面,清廷逐漸放松了对粮食市场的直接干预。 战争对长江流域粮价的影响颇深。乾隆朝第一次金川之战,从乾隆十二年(1747年)十月一直持续至乾隆十四(1749年)年三月。这次战事清廷四易主帅,损失惨重。四川的交通较为落后,金川又是四川交通最落后的地区之一。此战的军粮主要由四川及相邻的陕西供应,造成四川的粮价猛涨。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吴楚歉收,资食川米;川省歉收,吴楚之米断不能逆流而上”康熙五十年八月二十六日四川巡抚年羹尧奏为川省除贪虐革积弊敬陈管见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30-0197-014)。 。为了给军队供应军粮,四川一方面采取了遏籴的措施,另一方面鼓励商人从长江中游贩米入川。“请令商民愿自湖广运粮入四川者,视乾隆十三年范毓馪助饷加衔例,谷一石当银九钱,授以贡(生)、监(生)职衔”(民国)赵尔巽《清史稿(列传一百十九·文绶)》(民国十七年清史馆本)。 。虽然清廷对商人运往军中的粮食实行“谷一石当银九钱”的收购价,但这明显低于商人的采买价格和运费。因此,朝廷对运送军粮的商人,给予贡生、监生等职衔。“乾隆十三年办理金川时,范毓馪、王镗辈曾有助饷加衔之事”(清)阿桂《平定两金川方略(卷六十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这是清廷从另一个方面对商人进行补偿。尽管清廷多方筹措军粮,但仍然不能保证军粮的供应。礼部侍郎沈德潜描绘了前线的军粮供应情况,“况今大金川,连营极巴蜀。地险重驻防,兵多急输粟。运粮上青天,后者受刑剭。军中枵腹徒,僵仆填坑谷”B32。通过沈德潜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仍有部分士兵填不饱肚子。金川之战的地域影响颇广,“不独川陕疲敝,即各省亦不免于骚动。直隶、河南、山西大兵经过,支应固属浩繁。至兵所不及,如江、浙米价昂贵,亦由川米不到。何况川、陕频年供亿(应),宁得谓凋敝不缘用兵”《清高宗实录(卷三三三)》(乾隆十四年正月辛未)。 ? 金川之战刺激了长江流域的粮价上涨,影响了民众的日常生活。“江浙米告无,商贩停舸舳。一石三两余,炊烟稀茅屋。民愚聚鸦噪,官刑断蛇蝮”B32。因此,乾隆十四年(1749年)战事甫息,署理四川布政使高越就上奏请求允许川米外销乾隆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署理四川布政使高越奏请弛川米出境之禁令以利商贩事(台北故宫博物院: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文献编号:004173)。转引自谢美娥《贩运者多:十八世纪湖北的粮价与粮食市场(1738-1797)(台北明文书局,2012年版354页)。 。 由图1、图2还可以看出,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十七年(1752年),长江流域又迎来一个新的米价高峰。这是由于长江流域尤其是浙江全省遭受特大旱灾所致。“(乾隆)十六年,浙东五十四州县旱”B11。浙西杭嘉湖三府也受了灾。 浙江的灾情严重,朝廷较为重视。“(乾隆十六年)五月十九日奉上谕:浙省温(州)、台(州)等属,米价昂贵”(清)彭元瑞《孚惠全书(卷四十九·截拨裕食三)》(民国罗振玉石印本)。 。乾隆十六年(1751年),江苏也遭受旱灾,米价上涨。乾隆十六年(1751年)闰五月二十三日,两江总督黄廷桂奏称:“苏(州)城米价每石增三、四钱……江宁、镇江二府属内,山田尚有待泽种植之处”乾隆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三日两江总督黄廷桂奏为遵旨详细寄知兼管督臣高斌酌办苏城米价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25-0061-011)。 。为了缓解灾情,平抑米价,清廷大规模的截漕和蠲缓田赋。乾隆十六年(1751年)十一月十三日上谕:“今岁江、浙、湖南等省,前后降旨截留漕粮共一百四十六万石……复将被灾州县新旧漕粮分别蠲缓。”B51 浙江急需米谷赈济,浙江巡抚永贵上奏“请于湖广两省中,拨谷碾米协济”(清)杨锡绂《请协济浙江米石即截留漕粮拨补疏(乾隆十六年)》(《四知堂文集(卷十一)》,清嘉庆十一年杨有涵等刻本)。 。朝廷 “令楚省督抚等酌量拨谷碾米二十万石。即着浙省委员,前至汉口接运赴浙,以备粜赈之用”乾隆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湖南巡抚杨锡绂奏请将现运安徽谷石平粜价值解还楚省事(“朱批奏折”,檔号:04-01-35-1151-021)。 。但湖南此时亦受旱灾,巡抚杨锡绂于是上奏申请截漕。“将湖南长、衡、岳、澧四府州,岁运漕米内,截留十万石,以为浙省粜赈之用”B53。由于浙江旱情严重,金华等府的百姓甚至以石粉果腹,因此致病(清)彭元瑞《孚惠全书卷(三十一·偏隅赈借五)》(民国罗振玉石印本)。 。浙江的灾情带动了江苏的粮价上涨。“江(苏)省上年(乾隆十六年)秋成虽大概有收,而(四)川、(湖)广米船多搬运赴浙。兼之省城户口殷繁,入春以来,粮价渐增”B55。 江西有四个府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遭灾较为严重,能够外运的粮食不多。“江西巡抚鄂昌奏称,南康……四府属,上年(乾隆十六年)收成既歉”B55。 为了平抑粮价,清廷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十七年(1752年)连续两年截漕。“乾隆十七年四月十三日奉上谕……应将浙江、江西、湖广三省今岁漕粮,分别酌留本省”B51。 三、乾隆朝初期(1736—1753年)长江流域的市场整合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遭受灾荒时,官方奏报的粮价清单反映粮价普遍上涨,这一方面表明乾隆初年粮价数据的可靠性较强。同时也说明长江流域存在着经常性的政府与市场均积极参与的粮食运销行为。在此基础上,我们用相关系数的方法来检验乾隆初年长江流域的市场整合程度[19]。本文在使用相关系数时,有大量的定性史料作为支撑,这样能够尽量避免伪相关。 乾隆朝初期(1736—1753年)长江流域九府中米米价的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长江上游成都、重庆的米价最低,其米价均值分别为0.74与0.76;长江中游的长沙、汉阳、安庆、南昌的米价相对较高,分别为1、1.16、1.23、1.12;长江下游的南京、苏州、杭州的米价最高,分别为1.36、1.55、1.51。湖南在清代大量围湖造田,粮食产量有很大提高,加上清初的湖广填四川,使得湖南的人口压力在清初不大。因此长沙在长江中游的米价最低。 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中米的价格差,与粮食从长江上游至中游,再至下游的流向一致。长江上游成都、重庆的变异系数最高,其中,成都的变异系数又高于重庆的变异系数。这表明相对而言,长江上游粮食的市场化程度最低。其中,成都的市场化程度又低于重庆。因为一般情况下,长江上游往长江中下游输出粮食,罕有粮食从长江中下游逆流而上。长江中下游七府米价的变异系数比较接近。这表明长江中下游粮食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且粮食市场的运行效率较高。长江中游各省粮食产量较丰,水网密布,运输条件优越,因此市场整合程度相对较高。 乾隆朝初期(1736—1753年)长江流域九府中米米价的相关系数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长江流域九府的米价相关系数均值0.50以上,这表明整体而言,长江流域的粮食市场整合程度较高。其中,米价相关系数在0.90以上的有杭州与安庆(0.98),南京与安庆(0.97),苏州与南京(0.95),南京与汉阳(0.95),安庆与汉阳(0.95),南京与杭州(0.92),长沙与汉阳(0.90),这表明长江中游内部、长江下游内部以及长江中下游之间的米粮市场整合程度相当高。米价相关系数在0.80以上的有成都与重庆(0.89),安庆与重庆(0.88),南昌与长沙(0.88),苏州与安庆(0.87),汉阳与重庆(0.85),这表明长江中游内部、长江中上游之间以及长江中下游之间的米粮市场整合程度相对较高。 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长江上游顺流而下的粮食,大部分都在湖北的汉口镇交易,直接从长江上游贩运至下游的粮食较少。雍正十年(1732年),湖广总督迈柱奏称:“今查汉口地方,自去年十一月至本年二月初旬,外贩米船,已有四百余号。而盐商巨艘装运者,尤不可以数计。” 《雍正朱批谕旨(第五十四册)》(雍正十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广总督迈柱奏)。 另外一个原因是,洞庭湖区在清初一直是汉口最重要的米粮来源地,在顺治、康熙年间,由于四川人口稀少,粮食产量有限,湖南经汉口向长江下游提供了大量的粮食。一直到乾隆中后期,四川作为粮仓的重要性才逐渐超过湖南。因此,长江中下游之间米粮市场的整合程度要大于长江中上游之间的整合程度。 四、结语 乾隆初年过高的仓储采买政策是乾隆初年粮价长期上涨的重要原因。经过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粮政大讨论及乾隆十七年(1752年)颁布的上谕,乾隆朝的仓储政策更加的灵活务实。在短期,影响粮价波动的重要因素是粮食收成。在遭受灾荒时,地方官的应对措施对米价能否尽快回落至关重要。战争是影响粮价短期波动的又一重要因素。第一次金川战争的战场虽然只在一隅,但仍然导致整个长江流域乃至更广大区域粮价的短期上扬。长江流域粮食市场较高的整合程度,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民间自发的市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为了鼓励民间粮食流通,从而达到稳定粮价的目的,清廷采取了禁遏籴、减免粮食税、给本招商、鼓励外洋米粮进口、灵活处理囤积居奇、务实的仓储买补等多种措施,成效斐然。 同时,清初长江上游、长江中游、长江下游的经济结构与生产力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是长江流域存在粮食大规模贩运的前提。经过明清鼎革,四川人烟稀少,大量土地有待于流民前来开垦。四川经济作物的种植及纺织业等副业,到乾隆中叶才开始发展。乾隆三十年(1765年)十月“四川总督阿尔泰奏:川民不谙纺织,地间产棉,种植失宜。或商贩贱售,至江楚成布,运川重售。现饬各属劝谕乡民,依法芟锄,广招织工,教习土人,并令妇女学织”《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乾隆三十年十月)。 。 两湖流域在明朝主要是开发江汉平原,清初的开发重点在洞庭湖平原。两湖某些地区的经济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出售余粮以换取银钱。 江南地区从明中叶至清中叶经历了“早期工业化”[20],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以苏州为中心的市镇群引领着全国经济的发展潮流[21]。江南百姓的生活也较为精致[22]。长江三角洲的种植结构是桑树、棉花、水稻三足鼎立。雖然宋朝有“苏湖(常)熟,天下足”之谚,但在明朝中后期民间就开始流传“湖广熟,天下足”。之所以发生这一转变,正是由于江南民众逐渐将稻田改为桑田、棉田或其他经济作物 江南的花卉市场亦很繁盛。参见:邱仲麟《花园子与花树店——明清江南的花卉种植与园艺市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007年第3期473-552页)。,从而导致了本地的粮食短缺。乾隆十六年(1751年),浙江巡抚永贵奏报:“浙江本非产米之乡……每年仰食上游客米,虽极丰稔之岁,亦不下二、三百万余石。” 乾隆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九日署理浙江巡抚永贵奏为杭嘉湖宁绍等府素籍客米接济请旨预令湖广督抚诸臣拨谷协济备赈事(“朱批奏折”,档号:04-01-02-0044-013)。 乾隆四十年(1775年),两江总督髙晋指出,“松江府、太仓州、海门厅、通州并所属之各县,逼近海滨。率以沙涨之地,宜种棉花。是以种花者多,而种稻者少。每年口食全赖客商贩运,以致粮价常贵,无所底止”(清)高晋《奏请海疆禾棉兼种疏》[(清)琴川居士纂《皇清奏议(卷六十一)》]。 。百姓改稻种棉,正是受经济利益驱动所致。“究其种花而不种稻之故,并非沙土不宜于稻。盖缘种花费力少而获利多,种稻工本重而获利轻。小民惟利是图,积染成风。官吏视以为常,亦皆习而不察。以现在各厅州县农田计之,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花者,则有十分之七八”B60。 明中后期以来,商书的大量刻印传播也促进了长江流域粮食市场的整合程度。《一统路程图记》《士商类要》《示我周行》《杜骗新书》等商业书不仅记录了全国各地之间的道路里程,还有各地特产、如何待人接物、辨别银两真假和各类商品的成色、种类等的方法[23]。由于粮食是当时的大宗商品,各地米谷的品种、品质、口感、价格均不尽相同,因此商书中大多都列有专条记载。“湘潭米奘于湖广,巢县米细似湖西,南昌米碎于汉口,赣州米老艮而多砂,建昌米粗肥而好看” 余象斗《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商旅门(卷二十一)》(万历二十七年刊本)。 。“俗以粳为晚米,早为秈米,皆要择其干灱,干净、色白、亮结者为佳。其有红青间者为次,湿碎糠粃多杂者为低,顺色红米灱净者亦为高” 吴中孚《商贾便览(卷二)》(清乾隆五十七年刊)。 。随着包括粮食运销在内的商业发展,为之服务的牙行数量也随之增加,相关的法律条文亦不断完善[24]。 在交通方面,长江流域有水运之便,江南地区更是有夜航船,商品流通昼夜不息[25]。除了一般的粮商贩运,往来于两湖与江南之间的盐船也装载粮食。由于两湖是淮南盐场的行销范围,因此盐商在将盐运到湖广之后,经常在返程时装运米谷。 随着明中叶以来商业的发展,商人与文人逐渐合流,社会对商人越来越重视。“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 (清)沈垚《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落帆楼文集(卷二十四·别集)》民国吴兴丛书本]。 。随着民众对商业日益重视,大批人才投身于商业,促进了包括粮食在内的市场整合。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清代道光至宣统间粮价表[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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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fluctuation happened,the government adopted many macroeconomic regulatory methods to make the price steady,and local residents also managed to minimize their damages. These fluctuations have made it clear that the Yangtze Valley has formed a highly integrated rice market in the early Qianlong period. Key words: ?rice price fluctuation; market integration; early Qianlong period; Yangtze Valley (責任编辑?胡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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