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反避税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问题探讨 |
范文 | 李玉豪 刘崇宇 丁培原 摘 要 本文先简析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作用意义,然后从补充课税原则和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入手,总结反避税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必要性,进而在适用场景、适用合理性与不可取代性相关方面,详细分析和阐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使用。 关键词 反避税 公司法 人格否认 作者简介:李玉豪、刘崇宇、丁培原,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275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保障公平与公正的法律措施,将其使用在反避税,有着极强的实用性,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也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与过程。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之下,我国的企业主逐渐增多,企业运营方式也更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逐渐激烈,有些企业为了提升自己收益,节省成本,使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避税的行为逐渐增多。这种避税的现象对国家税收形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同时也伤害了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这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而言是极其不利的。因此,本文研究与分析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避税中适用情况有着一定现实价值。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作用与意义 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存在以来,就被有效运用在多种事件中,不仅在民事中有一定的运用,在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也有运用。所谓人格否认制度,其是为了公平与公正目标而实施的法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健全公司制度 人格否认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股东滥用人格与有限责任来避税的行为,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公司人格独立缺陷与股东有限责任问题,同时还可以让公司法人制度获得一定的完善。所以,在健全公司制度方面,人格否认制度起到了很大作用。 (二)保护权人利益,保证公平公正 在公司股东随意使用公司人格做一下违法获利的活动时,债权人可以运用人格否认制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律途径让公司股东承担相关责任,并减少公司损失,从而保障债权人权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可以在公司实际事务中被充分使用,对公司一些不公正的行为进行解决。经过使用人格否认制度,能够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与大众公共利益,进而公司发展中体现公平与公正。所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能够实现公平公正,促使公司企业稳定发展。 总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主要意义和功能主要是:部分特殊事件中,通过法律否定公司与股东独立人格,并且也对其有限责任进行否定,然后让特定事件主要人对公司债务和公共利益负责。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市场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为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发展提供和谐的环境,让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更加规范和合法,通过企业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从而促使我国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法避税中的重要性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1995年时候被确立,其源自美国的一司法案例,然后被多个地区使用,并被大陆法系认同与运用。在2005年,我国公司法中有指出:法人与股东滥用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以此来避税,致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法人与股东需要承担相关的债务带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不仅能够完善公司制度,保障债权人权益,同时也能够保障社会公平性。但是在市场发展之下,企业竞争逐渐增多,由于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公司的股东都开始使用公司人格与有限责任制来避税,这样不但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坏了国家与社会的公共利益,让公司失去独立法人的人格。因此,对于反避税而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使用有着很大的实用性。 (一)补充实质性课税原则 因为历史与市场的原因,我国经济发展还处于相对较慢的发展状态,有些法律规则都还不太完善。比较明显的就是实质性课税原则,其是一种税收规避法律手段,不但要在形式上对课税事实进行分析,并且还需要掌握实施的本质。如果企业主体在实施经济行为时有很强的目的性,则这项原则發挥的限制性作用就毫无意义。正是因为如此,人格否认制定能够实施和执行行为责任人责任,进而保护债权人权益。这两者看似没有多大联系,但是这个制度却是对课税原则进行了补充与保障。 (二)保障公司公平竞争 在社会逐渐发展之下,市场上的企业不断增多,企业和企业之间竞争也开始激烈。为了保障市场竞争的秩序,避免混乱的现场出现,市场竞争必须要遵循公正与公平的原则。不管是在秩序或者是经济行为上,都不能够违反相关的原则和制度。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不管规模大或者是小的企业都必须要缴税,这样才能够保持社会秩序与经济市场的公平公正。逃税是违背这项法律的一种显著行为。所以,从人格否认制度优势上看,将此制度使用在反避税方面,能够防范与限制这种违法行为,让企业能够在一种平等公正的环境进行竞争。这样不但可以让企业公司稳定发展,同时也可以促使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促使社会更加稳定与和谐。 三、反避税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问题 (一)适用场合 反避税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有着其一定适用情境。从民商法来看,法人格否认制度能够运用的情境比较多,比如企业资金不够、使用公司规避合同业务等。但是在税法领域中,人格否认制度使用场合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运用公司避免纳税,这主要指使用法人格和有限责任避税的行为,其中主要表现有使用公司注销的方式转移收入。人格在公司成立时就存在,且止于公司注销时。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注册建立时,股东资金投资到公司,并成为公司固有资产。但是在公司注销时,公司固定财产会清算,然后分给股东。当公司注销止时候,公司法人格也随着消失。所以,即便公司存在税收债务,相关部门却无法对其实施清偿活动。正是因为这一点,股东会利用公司漏洞与制度问题逃税,从而获得利益。还有就是使用公司脱壳模式来避税,当公司发展遇到阻碍时,责任人员会把公司资金与优质资源往外投,让原来的公司没有一分一毫的资金,进而无法实施清偿活动。新公司虽接收原公司资金,但是却不会接受原公司税收债券,让原公司税收债务无法被解决。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经过公司转移利益,使用有限责任避税,是运用公司避开纳税的一种关键形式;其二是人格形骸化,形骸化具体体现在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有混淆现象。在我国现实情况中,有些特定区域会实施税收优惠活动,而一些投资人也会使用这些优势注册公司,并且使用股东操作公司,以此实现价格转移与税收滞留的目标。有些投资人虽然注册了两个公司,但是其中的人事和财务都是混合的,这样就让企业增值税与普通业务的划分十分模糊,为非法税收和利益提供了条件,这就表示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淆,是公司法人格形骸化一种体现。还有就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彻底混淆,在一些公司在经营活动时,运用的场地与设备与股东相同,造成企业和股东财产出现混乱,让股东可随意对公司利益进行使用,从而致使债务和税收具有模糊性,公司税收情况也不清楚。 (二)适用于避税的不可取代性 在税法领域中,有些法学家指出,在企业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与有限责任避税时,其中交易主体与利益归属人都是股东,并且不是公司法人。但是有些专家则认为,若是股东随便运用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相关部门可使用穿透税来限制公司的行为,并且追究其有效责任。从这方面来看就知道,各个地区和人员对公司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使用有不一样的看法。在通常情况下,要限制股东随意使用独立人格与有限制度避税,只使用实质课税原则是不够的。在我國目前的公司法中,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要求都不太高,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私营有限公司的数量,导致公司经营与发展方式逐渐复杂,进而致使公司和股东使用公司法人格来避税方式逐渐增多,也让避税现象愈加严重。因此,在避税中运用个人否认制度,不但可以填充补充实质课税原则,还能够控制公司与股东滥用法人格避税的行为。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法中有着不可替代性。 (三)适用于反避税的合法性 在反避税中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能够让法人宗旨与社会利益一样。在一般情况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存在是为了保证社会生活需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股东能经过公司对资金进行投资,并享受有限责任优惠。股东还能够使用能够公司限制资金投资风险范围,若是股东把投资风险外放,就会致使债务人和股东利益出现对立情况,进而伤害债权人合法利益,同时还会违反公司法人制度宗旨。因此,当股东随意运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有限责任,以此伤害企业合法权益时,经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运用,不仅能够维护债权人与社会利益,同时还可以让法人宗旨与社会利益相同。在反避税中使用在这项法律制度,可以保持纳税人税收平等性。能力不一样的纳税人,其所承担的税收压力是不同的,税收工作不但体现公平性,同时还为会公共利益有贡献。因此,若是公司股东随意使用人格否认制度和有限责任逃税,不但会阻碍市场机制的稳定运行,危及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同时还让其他遵守法律的纳税人的纳税压力,破坏了社会义务公平性原则。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反避税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性很强,有着很大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是其他法律制度不可取代和比拟的。 对于反避税来说,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有着十分关键作用与深远意义。将人格否认制度在法避税中,可以补充课税原则,保障公平竞争。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有着其特定适用场景,其适用性不可取代,合理性也十分强。经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使用,可以规范公司经营,让公司之间公平竞争,从而形成有序市场。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起到的作用很大,通过法避税,可以让社会各大企业公司都合法缴税,这样不但保护了国家的利益,同时还让整个社会更加公正与平等,为社会和谐发展与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德宇.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法制博览.2018(16):161. [2]马永玲.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策略研究.职工法律天地:下.2018(2):103-103. [3]李明.基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研究.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17(7):226-226. [4]潘喆.浅谈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2):185- 185. [5]刘灿.论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实体法上的适用规则.枣庄学院学报.2018, 35(1):1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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